肺石函

南朝梁設有肺石函,用於讓普通平民進行訴訟。

出處:《周禮》中就曾有“以肺石達窮民”的說法,但真正作為一種法定的訴訟方式則是南朝梁時才有的。
《梁書》記載:“下不上達,由來遠矣,所以公車府肺石旁置一函(匣)。... ...夫大政侵小,豪門凌賤,四民已窮,九重莫達,若欲自申,並可投肺石函”。
肺石:赤色石,其色紅如肺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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