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 認定條件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
  • 解釋:股票與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
  • 計算方法: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
(一)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屬於異常波動。
解釋:
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
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
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
而某些股票(非ST或S類)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
例如:
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
第一天 8% -1% 9%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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