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智卿,曾任湖南省懷化市徵收安置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懷化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副處級幹部。2023年1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其在懷化市徵收安置系統任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2013年至2022年累計收受禮金5.94萬元及高檔菸酒,2021年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海南旅遊,並通過虛開發票套取27萬餘元用於違規消費。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公共財物,在征地拆遷中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2023年7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同年12月被"雙開"並追繳違法所得。2024年6月,其違紀問題被湖南省紀委監委作為典型案例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智卿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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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懷化市徵收安置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曾任懷化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副處級幹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7月,懷化市紀委監委訊息,肖智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懷化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2月,經懷化市委批准,懷化市紀委監委對懷化市原徵收安置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懷化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副處級幹部肖智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智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組織、參加公款宴請和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道德敗壞;擅權妄為,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巨額公共財物;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國有資產遭受重大損失。
肖智卿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懷化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懷化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肖智卿開除黨籍處分;由懷化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典型通報
2023年12月,懷化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一例為懷化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原副處級幹部肖智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問題。
2013年至2022年,肖智卿在擔任市原徵收安置辦黨組成員、副主任,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副處級幹部等職務期間,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下屬所送紅包禮金總計5.94萬元和大量高檔菸酒;接受某下屬安排,攜其家人前往海南省三亞市旅遊,並由該下屬支付所有費用;安排下屬以虛開餐飲發票的形式套取工作經費27萬餘元用於支付違規吃喝、購買菸酒等費用。肖智卿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4年6月,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懷化市徵收安置事務中心原副處級幹部肖智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旅遊等問題公開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