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文化館

肇慶市文化館

肇慶市文化館(掛肇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於1978年正式成立,現為國家一級館。肇慶市文化館主要從事舉辦、輔導、指導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和培訓業務骨幹,研究民眾文化藝術理論,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負責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肇慶市文化館
  • 地點:肇慶市端州區江濱大堤西路1號
  • 原名:肇慶地區文化館
  • 曾用名:肇慶市民眾藝術館
館務概況,文化館職能,館舍館貌介紹,組織機構,領導分工,部門職能,辦事指南,業務指南,非遺申報指南,

館務概況

文化館職能

肇慶市文化館(掛肇慶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肇慶市電影管理中心牌)主要從事舉辦、輔導、指導全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和培訓業務骨幹,研究民眾文化藝術理論,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公共文化服務;負責執行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計畫和工作規範;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承擔全市農村的電影工作統籌工作。

館舍館貌介紹

肇慶市文化館於1978年正式成立,原名為肇慶地區文化館,1980年更名為肇慶地區民眾藝術館,1994年更名為肇慶市民眾藝術館,1999年遷址於肇慶市江濱大堤西路1號,2011年更名為肇慶市文化館,現為國家一級館。肇慶市文化館實行總、分館制,分館分別設在肇慶市包公文化園和星湖牌坊廣場。市文化館總館開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17:30、星期日上午8:30至中午12:00、周日下午休館。
肇慶市文化館總館建築面積3030平方米,設有多功能排演廳、舞蹈排練廳、電子閱覽室、非遺展覽長廊、綜合展覽廳、美術書法培訓室、電鋼琴培訓室等功能室。市文化館牌坊大舞台位於星湖牌坊廣場,建築面積1612平方米,是市文化館面向全市常年開展文藝演出和廣場舞培訓的陣地。

組織機構

領導分工

趙金強:館長,主持全面工作
陶衛紅:黨支部書記,負責黨建工作
鄧棟文:副館長,分管辦公室、財務、人事、團隊管理工作
陸麗雅:副館長,分管活動策劃、培訓輔導、創作調研、工會工作

部門職能

內設機構名稱
工 作 職 責(任務)
備註
行政辦公室
協助館領導做好日常行政事務管理,做好上傳下達工作;負責文秘、人事、財務、計生、老乾、安保、生活福利工作;負責本館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以及全館文印、公章、綜合檔案的管理和大事登錄、會議記錄等工作;負責做好館黨群宣傳教育工作;工會日常事務管理;負責全館辦公設備管理、網路管理。
(部門負責人:張展紅)
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辦公室
負責執行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計畫和工作規範;組織實施和指導開展全市各縣(市、區)文化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認定、申報、保護和交流傳播工作。
(部門負責人:鄧正恆)
活動策劃部
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策劃、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各類民眾喜聞樂見的文化活動;對全市民眾文化活動進行有益的理論研究;負責館內相關活動的音像製作、攝影與平面設計、錄音製作;負責各類群文信息的收集與整理,並交由辦公室歸檔。
(部門負責人:謝詩)
合併原戲劇曲藝部、音樂舞蹈部、美術攝影部
培訓輔導部
組織開展全市民眾文化藝術輔導和培訓活動,為全市各縣(市、區)文化館(站)培養文藝骨幹。對我館的中心團隊、民眾文藝團隊及文化志願團隊進行統一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部門負責人:鄧歡)
原少兒藝術部更名
創作調研部
創作調研部:負責組織全市民眾文化藝術創作和理論研究工作,調查研究民眾對文藝活動的需求和民眾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完成本館的創作計畫和創作任務,負責美術、書法、攝影作品展覽。負責編輯對民眾文化工作有指導作用的采編和日常編務工作,向全市各縣(市、區)文化館(站)提供學習材料。
(部門負責人:陳以卓)
原文學創作部更名
團隊管理部
團隊管理部:負責文化志願者服務工作,做好文化志願者的個人、團隊的信息登記、存檔、聯絡工作,做好文化志願者團隊與上級領導、相關部門及其他項目組的協調、配合工作。
(部門負責人:劉揚華)

辦事指南

業務指南

公益性演出活動:我館歡迎社會各界熱心公益的人士、單位參與我館的公益性演出活動中。
培訓輔導業務:培訓輔導是我館的主要業務之一,我館周一至周五在牌坊廣場舞台開展免費的廣場(排)舞教學活動,在館內也定期舉辦公益性的少兒語言培訓班、少兒舞蹈培訓班、少兒書畫培訓班、少兒電鋼琴培訓班、“肇慶好主持”培訓班、民族舞蹈培訓班、廣場(排)舞培訓班、合唱培訓班、器樂培訓班、戲劇戲曲培訓班等,歡迎各市民前來參加。
創作調研部:創作調研部長期歡迎社會各界藝術愛好者的投稿,我們將精選出部分優秀藝術作品搬上舞台,為每一個對藝術有追求的您實現夢想。
團隊管理部:我館長期招收文化藝術志願者(團隊),定期安排這些志願者(團隊)參與到我們日常的廣場演出、送戲下鄉等活動中去。

非遺申報指南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申報辦法詳見《文化部關於推薦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以最新批次項目申報通知為準)]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申報辦法詳見《文化部辦公廳關於推薦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通知》(以最新批次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通知為準)]
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申報辦法詳見《省文化廳關於申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以最新批次名錄項目申報通知為準)]
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申報辦法詳見《廣東省文化廳關於推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通知》(以最新批次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通知為準)]
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申報[申報辦法詳見《廣東省文化廳關於開展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範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粵文非遺〔2012〕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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