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背債人

職業背債人

職業背債人,簡單理解就是“替罪羊”,是指專門為他人有償承擔債務的人員,此類人員以即刻獲得高額利益為代價,甘願長期負債甚至是成為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背債人的代價便是其所背負的債務總額,遠高出拿到手的額度。

背債人一般選老光棍或絕症患者,年輕人很少有背債的。這樣的人需要錢,而且沒有償還能力,事後放款方也拿他們沒有辦法。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依法規制“職業背債人”亂象。

2025年7月21日,央視新聞 | “職業背債”套路揭秘: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風險提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背債人
  • 別名:背債人
  • 釋義:專門為他人有償承擔債務的人員
  • 特徵:以“快速致富”“無需償還債務”為誘餌的騙局
定義概念,社會影響,社會數據,監管措施,法律風險,刑事處罰,權益無從保障,社會評價,典型案例,案情回顧,裁判結果,法條連結,陷阱揭秘與提示,“職業背債”陷阱主要有以下套路,風險提示,權益提示,央視報導,

定義概念

職業背債人,顧名思義是指專門為他人有償承擔債務的人員。職業背債人以高額利益為代價,甘願長期負債,甚至成為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
職業背債,通常有兩類表現形式:一類是“包裝貸”,另一類是“背壞賬”。“包裝貸”主要是從事金融服務的“包裝”公司通過虛構、誇大背債人的資產情況、職業、個人經歷、家庭背景、社會關係等信息,從銀行套取高額貸款。“背壞賬”主要是為企業背債。這種情況通常是企業名下有不良資產阻礙其經營發展,企業通過股權轉讓、資產處置、抵押等方式,最終讓背債人獨自背負企業債務或不良資產。在此過程中往往存在偽造貸款人資質背景等情況,背債人並沒有還貸能力。貸款一旦逾期未還,背債人往往就變成了失信人,被“限高限飛”,面臨法律懲戒。
近年來,背債人已經成為處置不良資產、騙取銀行貸款等領域的黑色產業鏈條中必不可少的一環,甚至有專門的公司運作,出現職業化產業化傾向。比如,在不動產交易領域,一些開發商或業主急於套現,往往會尋找背債人讓其在包裝資質後向金融機構騙取貸款來購買房子,最終背債人咬定沒錢,貸款成為銀行的爛賬。又如,人們常見的健身房等預付費消費場所“跑路”行為中,“職業閉店人”安排背債人接手,然後告訴消費者“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社會影響

背債人與不法團伙形成黑產鏈條,危害不容小覷。對金融機構而言,造成爛賬破壞信貸審批機制及信譽,損害國家利益;對相關市場主體或消費者而言,涉事企業處置不良資產後“跑路”,會給相關商戶或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甚至消解對一地營商環境的信心。對經濟秩序而言,處置不良資產、騙取貸款變得如此簡單,無疑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負面激勵效應,加劇惡意毀約、逃賬、不公平競爭等行為,破壞整體經濟秩序和市場發展。此外,對充當背債人的群體而言,徵信污點或許只是表面的危害,但實際上,職業背債行為往往還與“跑分”(為洗錢提供渠道)等不法行為相關,若坐實了違法犯罪行為,牢獄之災在所難逃。

社會數據

截至2024年2月1日,失信被執行者達839萬人,這些人里就有職業背債人的身影。時代周報調查發現,背債人靠著一套遊走在法律界限的吸金哲學和方法論,遊走在二三線城市,利用負債,實現了普通人難以想像的財富升級。黃牛以暴利攬人,“背債人”身背數百萬房貸被“踢開”,律師稱“背債人”、黃牛、房產中介、貸款中介等組成利益鏈條,或涉嫌騙取貸款罪。

監管措施

遏制背債人職業化產業化趨勢,要從黑產鏈條入手,各環節逐個擊破。源頭上,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必須對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等重點環節,予以更多關注和監督,及時發現風險隱患,採取相應風險防範和控制措施。運作上,有關部門要對頻繁變更的信息、交易等數據建立起完善的識別系統,主動核查異常線索,不斷壓縮不法職業背債行為的輾轉騰挪空間。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依法規制“職業背債人”亂象。

法律風險

刑事處罰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規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騙取貸款罪。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欺罪:(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契約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欺貸款的。
通過以上法條可知,以欺騙手段取得金融機構貸款並造成嚴重損失的,達到一定金額均可構成犯罪,有充分證據證明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即構成處罰較重的罪名——貸款詐欺罪,缺乏證據證明背債人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則構成處罰較輕的罪名——騙取貸款罪。背債“包裝公司”一旦被查處,背債人將面臨刑事處罰。

權益無從保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金融服務公司吸引普通人加入“職業背債人”行列,承諾代替背債人償還一定數量的貸款,並支付較高的背債費用,甚至簽訂所謂“免還協定”承諾背債人一定時期內可以不用償還貸款,這類協定違反了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均為無效契約,自始至終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旦金融服務公司未按約定履行,背債人可能在未獲得約定利益的情況下,仍要承擔全部還款責任。

社會評價

當房價下跌,房產價值低於貸款餘額時會導致購房者難以變賣房產,甚至需要賠付差額。市場就容易形成賣房人、職業背債人與中介之間的潛在交易模式。背債人現象存在多重負面影響,會導致金融系統中不良貸款增加、加劇房地產市場的不穩定性、加劇社會不平等、且會涉及法律風險等。(河南理工大學副教授郭明傑 評)

典型案例

案情回顧

曹某系無業人員,沒有固定經濟來源,通過中介阿陽介紹到銀行貸款,本想只借不還,但都沒能辦理成功。後來,兩人聯繫上由李某、肖某等人(另案處理)組成的騙貸團伙。在李某、肖某等人的操作下,曹某的身份信息被偽造為某網路公司的員工,添加至該公司的公積金賬戶繳納名單中。李某、肖某安排人為曹某一次性補繳13個月公積金,總計24960元。
因該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與某銀行分行建立了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網路信用消費貸款平台,該平台允許公積金繳納人員獲取一定的貸款額度。在李某、肖某的幫助下,曹某成功獲取貸款額度,該團伙人員立即操作曹某的手機,在某網路貸款平台獲取貸款18.43萬元。貸款發放後,曹某僅拿到貸款的2萬元,阿陽分得4千元,剩餘貸款資金均由李某、肖某等人按比例分配。

裁判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阿陽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欺銀行貸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欺罪,應予懲處。法院根據本案事實、證據、犯罪情節及被告人的認罪悔罪態度、認罰繳罰情況,依法判處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判處被告人阿陽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契約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檔案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複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欺貸款的。

陷阱揭秘與提示

“職業背債”套路揭秘: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風險提示
2025年7月21日、央視新聞 | 近期,社會上出現以“快速致富”“無需償還債務”為誘餌的“職業背債”騙局,部分消費者因輕信此類虛假宣傳陷入困境。金融監管總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提高警惕,遠離“職業背債”陷阱。

“職業背債”陷阱主要有以下套路

虛假宣傳引誘。以“無需還款即可獲得高額回報”“只需貢獻自己徵信”“短時間輕鬆獲得高額酬勞”“不用本人償還債務”等話術為誘餌,吸引目標人群。
偽造材料騙貸。製作虛假職業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等資料,將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人包裝成“優質客戶”,騙取銀行貸款。
抽取高額分成。獲取銀行貸款後,不法分子抽取高額分成,將相關債務和風險全部轉嫁給背債人承擔。

風險提示

一旦成為“職業背債人” 將面臨諸多風險隱患
一是承擔高額債務。背債人作為借款人,需依法償還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未償還將面臨催收、罰息,甚至被起訴。從實際案例看,背債人到手的“背債費”只是貸款金額的一部分,大量資金被不良中介和不法人員瓜分,而背債人卻要背負遠超自身所得的債務。
二是個人信用受損。一旦背債人無力償還貸款,個人徵信將留下不良記錄,影響未來獲取正規金融服務,甚至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出行、就業等正常生活將受到限制。
三是法律風險極高。協助偽造資料騙取金融機構資金的行為,可能涉嫌詐欺、非法集資、騙取貸款、洗錢等刑事犯罪,淪為不法分子的共犯,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

權益提示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此提示
一是提高風險意識。切記任何承諾以個人名義貸款,卻聲稱“不用你還”的話術,本質都是騙局。面對“職業背債”這類看似輕鬆賺錢的“好事”,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鋌而走險,貪小失大。
二是珍惜個人信用。信用記錄是個人經濟社會生活中的第二張“身份證”,要合理規劃收支,按時償還各類債務,不隨意為他人擔保,不參與任何形式的騙貸或信用卡套現。發現信用記錄異常,及時聯繫金融機構核實處理。
三是審慎對待“代辦”業務。在面臨資金需求時,警惕非法中介虛假宣傳,務必選擇正規、可靠的渠道辦理業務。妥善保管個人信息,不輕易將個人證件原件交由他人“代辦”業務,避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在任何契約上籤字前,務必仔細閱讀條款,明確自身權利義務。
四是遇到可疑情況及時求助舉報。目前,公安部和金融監管總局正在聯合開展金融領域“黑灰產”違法犯罪集群打擊工作,依法嚴打騙取貸款、貸款詐欺等犯罪活動。如公眾發現有人兜售“背債賺錢”門路,或身邊有類似偽造材料、騙取貸款行為的,一定要堅決拒絕,並及時向金融監管等有關部門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一旦不慎捲入騙局,要第一時間收集證據,尋求法律幫助,最大程度減少損失。

央視報導

近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不法金融中介亂象隨之引發關注,尤其是一種叫“包裝貸”的騙貸套路,危害不淺,已經形成金融“黑灰產”。這裡說的“包裝貸”,就是一些非法貸款中介為了牟取利益,通過虛構職業、包裝資產、偽造流水等非法手段把一些不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人,經過包裝後貸出款來,並且從中分贓分成。最後,這個被“包裝”出來的人,就成了“職業背債人”,成了老賴。
近段時間,村民黃某禮接連收到了當地法院的四份判決書,事由是當地三家銀行以“金融借款契約糾紛”起訴黃某禮欠債不還,顯示:黃某禮分別借了農業銀行34萬元房貸和6萬元裝修貸,以及農商銀行3.5萬元裝修貸,郵政儲蓄銀行4.7萬元農戶貸,四筆貸款總計48.2萬元。
2025年7月19日,《焦點訪談》播出“包裝出來的‘背債人’”,節目揭露了“包裝貸”黑灰產鏈條及危害。節目播出後,南平市立即成立專項工作組,對報導中披露的相關涉事人員、機構依法進行調查。同時,部署開展針對“職業背債人”的專項排查整治,面向重點人群開展金融法治教育,增強民眾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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