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意向書

聘用契約是有償契約,聘用待遇等事關受聘方的切身利益,是受聘方的主要契約權利,應當為聘用契約的必備條款。聘用契約屬於勞務契約,受聘方的主要義務應為提供相應的勞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聘用意向書
  • 性質:契約
  • 屬於:勞務契約
  • 特點:能夠產生法律效力
概述,格式,

概述

聘用意向書是否為契約,即雙方當事人之間的聘用契約有無成立,直接決定了當事人的責任承擔及法律的適用。聘用意向書中向被告發出的信息並不是能夠產生法律效力的要約。要約與承諾是契約成立的必經階段,要約內容必須具體、確定,即要約中應當包括未來可能訂立的契約的一些主要條款,這是一項要約能夠取得法律效力的必要條件。聘用契約是有償契約,聘用待遇等事關受聘方的切身利益,是受聘方的主要契約權利,應當為聘用契約的必備條款。聘用契約屬於勞務契約,受聘方的主要義務應為提供相應的勞務。

格式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員):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最高學歷:
畢業院校、專業: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初步達成本《聘用意向書》:
1、乙方擔任崗位(工種):
2、聘用契約期:從 年 月至 年 月
3、月薪待遇: 元/月
4、其他福利待遇:
本《意向書》表示雙方有聘用和求職意向,正式聘用時雙方需簽訂《勞動契約書》。
本《意向書》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旌德縣就業管理中心留存壹份。
甲方(聘用單位)蓋章: 乙方(受聘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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