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龕

聖龕

聖龕俗稱聖體櫃,是天主教教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供奉至聖聖體是教會古老的傳統,初期教會時就有些信友將聖體帶回家保存。後來又有在聖堂里保存聖體的習慣,其主要目的是為一些不能到聖堂參禮的病人,尤其是為臨終的病人送聖體。其次,是為人們能夠敬禮和朝拜聖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聖龕
  • 外文名:catabasis
  • 定義:教堂祭台下放聖骨和聖物的地方
  • 俗稱:聖體櫃
  • 地位:天主教教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 形狀:Q形、△形、0形等
歷史沿革,形制種類,安放位置,設計理念,象徵意義,

歷史沿革

在過去,聖體櫃多置於祭台的上方中間。自從梵二禮儀革新後,許多聖堂的大祭台上已看不到聖體櫃。有的將聖體龕供在祭台旁邊或一側,也有的大型聖堂把聖體櫃供奉在特設的小聖堂里。
對天主教信徒來說,朝拜聖龕內的耶穌,是每天必行的功課之一,從那裡可以得到良心、道德與法則的準繩,使自己的 生活不至於偏離。
新約時代,耶穌基督取了人性血肉而居住在人間。為了繼續陪伴和帶領萬民到達與天主同在的居所,耶穌基督在受難前就以更神奇和令人驚喜的方式——聖體聖事,常與人們同在。最初的幾個世紀,僅在主日(星期天)舉行聖祭,因此彌撒後開始有保存聖體的習慣,通常保存在聖堂的更衣室或聖所內一個洞裡,為不能參與彌撒的信友提供領聖體的機會,信友也可將聖體帶回家中作日用食糧,尤其為病患及臨終者。這段時期,保存聖體的容器只是簡單的小盒子,因為僅為給病人和臨終病人送聖體之用,並不需要大的容器。此時,出現了各種造型的聖體容器,如鴿子形、塔形、酒杯形等的聖體盒。最初幾個世紀的聖體櫃,一如聖體盒,有不同的造型出現,有圓 形、橢圓、八角、六角、四角等形狀,大小也各有不同,以前對這些沒有嚴格的規定。
直到第十一世紀時,有些地方,開始將保存的聖體供奉在一個祭台上,或一個顯著的地方,旁邊點一盞常明燈,讓信眾瞻仰、朝拜。由於信友增多,需要保存更多的聖體,故其體積越來越大,造型也逐漸多元化。有堡壘、宮殿、寶塔等不同的外型,並開始將保存聖體的容器稱為“Tabernaculum 或Tabernacle”,即舊約中所謂的“賬棚”,中文譯作“聖體 櫃”或“聖龕”,以便使人憶起天主與以民相會的帳幕。
哥德式建築時代開始有獨立的聖體櫃:放在石柱或獨立的哥德式建築上,成為一種“聖體塔”。 由於朝拜、瞻仰聖體敬禮的快速發展,在以後的世紀中,許多信友形成一種信念,朝拜、瞻仰聖體比領聖體更容易獲得豐富的恩寵。為了能有較長的時間瞻仰聖體,在彌撒以外把聖體供奉在一個猶如存放聖髑匣的聖器中,令信眾瞻仰。此 聖髑匣式的容器,逐漸發展,成為今天形制。 在現代化的教堂中,聖體櫃的造型也有所改變,多採取“柜子”的外型。但在我們本地化的嘗試中,也看到不少聖體櫃 採用了宮殿或廟宇式的造型、或是小型的住屋。

形制種類

聖龕是伊斯蘭教建築中最重要的地方,所以它的處理方法也最莊重、精緻、華麗。在回族建築中,多用小木作“佛道帳”的辦法,而維吾爾族則多為磚砌外加些石膏花飾。龕的形制變化頗多。最常用的為Q形,此外則有△、0等形,也有用傳統的神牌代替聖龕的,但為數極少。在龕內龕外如何地裝飾起來是個純藝術的問題。
這些聖龕歸納起來大致有兩大類:一類是在後窯殿西牆上開一龕,然後內外裝板或木牌樓(回族清真寺常用);另一類是在大殿西牆上開一龕,不用小木作裝修,此式多為磚作(維吾爾族清真寺常用)。
我國內地比較重要的清真寺,後窯殿聖龕前多先立木牌樓(小木作),然後在牌樓背後裝板,板上常用阿拉伯文或卷草花卉等紋,做成種種裝飾。在正中部分則七各種做法則用木板做成龕狀物,然後在龕內用阿拉伯文字組成各種圖案。
這種裝修原則看起來很簡單,但是做起來卻是各個不同。如後窯殿有一開間、三開間或一大二小開間的不同,有木結構磚拱頂的不同,以及接受西方聖龕影響多少,匠人的巧拙、財力、物力的多少不同,各時代社會制度的不同,所以它的作風變化甚多。
即以彩色而論:有的用本色木面打磨得非常光亮整潔,令人感到非常舒服而又高貴,如洪水泉寺;有的主要色調用紅地貼金花,如河北定縣清真寺及北京牛街清真寺等;有的用藍色卷草,如西安華覺巷寺;有的紅、藍、綠等色間雜使用,如易縣等的清真寺。
聖龕使用阿拉伯文字作裝飾,比使用植物、花草更為簡單生動。我國人民很早就喜歡用文字作裝飾,阿拉伯建築中也是如此,可見彼此所見相同。今日遺存許多伊斯蘭教建築,內外也常用我國文字書寫匾聯,有的黑地金字或金地黑字,匾聯上也常有豐富的雕刻。
此外有的後窯殿及聖龕用磨磚雕花砌成,也有的磚牆上海墁白灰,然後即在聖龕內略加阿拉伯文字裝飾。
在新疆則多磚砌聖龕,做成尖券,然後在聖龕周圍使用石膏花飾。此種石膏紋多為幾何形紋。在白色花紋中分別施以藍、紅底色,看過去另有一番風味,感到一種樸素而又嚴謹的作風。
總的看來,新疆維吾爾族平頂禮拜殿聖龕變化不如回族起脊式屋頂的變化多,並且很少帶後窯殿。

安放位置

天主教法典938條指出:
(1)聖體應經常地供奉在教堂或聖堂的唯一聖體龕內。
(2)供奉聖體的聖龕,應安置在教堂或聖堂內彰明顯著的地方,並配上華麗的裝飾,以便於祈禱。
(3)經常供奉聖體的聖龕,應是不能移動的,由堅固而非透明的材料所製成,且上鎖以儘量避免褻瀆的危險。
(4)如有重大理由,尤其在夜間,可把聖體存放在較安全和高雅的地方。
(5)負責管理教堂和聖堂的人,應設法使供奉聖體的聖龕的鑰匙得到極妥善的保管。
法典非常清楚地指出:聖龕就放在教堂內明顯的位置。在祭台的中間、右邊或左邊都沒關係,但是一定要能夠讓人看到。為了能夠使人看到,也為對聖體的尊敬,要為聖龕“配上華麗的裝飾,以便於祈禱”。而且,為避免聖體被褻瀆的危險,經常供奉聖體的聖龕,應是不能移動的,由堅固而非透明的材料所製成,而且要上鎖。聖龕的鑰匙,要得到極妥善的保管。
《彌撒經書總論》314號也提到供奉至聖聖體和聖龕應該放置的位置,“應按教堂的設計,和當地的合法習慣,在教堂某高貴、重要、顯眼、裝飾雅致,和適宜祈禱的地方,將至聖聖體保存於聖體龕內。”因此,聖龕不能放在不顯著的位置上,更不能將聖龕隱匿起來。
有的教堂就是把聖龕放在牆壁的暗室中,人們看不到聖龕的存在,這是不適宜的,也不合乎禮儀。有的教堂將聖龕放在了祭台上,這也是不相宜的。《彌撒經書總論》315號說:“為能更符合其象徵意義,不應將保存至聖聖體的聖體櫃,供奉在舉行彌撒的祭台上。”
關於供奉聖龕,《彌撒經書總論》又講:“依照教區主教的決定,可用最合宜的樣式,把聖體櫃供奉在聖所內最適當的位置﹐或供奉於不再用來舉行彌撒的舊祭台上,但不得置於舉行彌撒的祭台上。或把聖體櫃置於另一小堂內,便於信友個人朝拜聖體及祈禱。但這小堂要和聖堂相連線,並且是信友易於看到的地方。”
為了使人們知道在教堂內供有聖體,“按照傳統習慣,在聖體櫃旁應點亮特殊的常明燈,燃料可採用油或蠟,用以顯示並敬禮基督的臨在。”因此,長明燈是顯示耶穌臨在的記號。

設計理念

聖龕必須是固定的,以堅固及不透明的材料做成,可以安放在壁龕內,在石柱上、或鑲嵌於牆壁,要方便教友在彌撒外,可安靜地繼續與基督談心祈禱。
聖龕應該典雅高貴,里外都需要裝飾著象徵聖體聖事的圖案和標記。聖龕的圖案與款式,應該符合聖體聖事的精神和意義,避免與聖體聖事無關的圖案和主題。
聖龕的風格要配合祭台和讀經台,且材質一致, 象徵著同一基督的臨在。在湖北土家族地區,如宜昌、長陽、利川等地的天主教老教堂內都設有聖龕,它是天主教堂內部裝飾必不可少的部分。主要和原始目的是“為病人”送臨終聖體;次要目的是在 彌撒外為人分送聖體,並方便信徒朝拜隱身在面形下的天主。 因此,要根據每間教堂的不同環境,可以跟建築師和藝術家合作,設計出有創意的空間,透過細心處理,表達出聖體奧跡, 幫助信友更熱心朝拜聖龕內的天主。

象徵意義

聖龕的裝飾藝術與象徵意義
在天主教堂內,聖龕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聖龕的裝飾也尤為重要。
首先是,聖龕外罩(Conopeum)。 始自古老的傳統,保存聖體的聖龕常飾以 特別編織的幃罩,梵二禮儀革新檔案“聖體敬禮”總論也如此指示:“為顯示聖體 在聖龕內的臨在,要用幃罩或其他由合法當局規定的方式指示出來”。
此外罩應遮蓋整個聖體櫃,它象徵保存結約之櫃的帳棚。
1957年天主教聖禮部頒布法令必須遵行此項指示。但實際上,並非各地教會依法遵行,主要理由是,由於聖體櫃多為具有藝術價值的藝術品,不宜予以遮蓋。
教會在1967年頒布的“聖體奧跡”57 號提到:“應注意,藉由聖體櫃外罩或其他有關當局規定的方法,指示給信友在聖體櫃中有保存的聖體。”這項富有象徵意義的習慣,應予以保留,尤其當所用的聖體櫃並無藝術價值時。 其次是,聖體燈。
按照天主教法典的904條的規定,“在保存聖體的聖體櫃/聖龕前,應常燃一盞照明燈,用以指示並崇敬基督的臨在”。
天主教“彌撒經書總論”的修訂版也重申此一規定,但對此照明燈特別指出,套用油燈或蠟燭燈。這種燈火象徵生命,是活的,象徵耶穌燃燒自己,為能照亮他人,帶給人生命。此外,燈光也不必定要用紅色。用其他未加“色 素”、柔和的自然光輝,更能表達平安、祥和的氣氛,相信也更易能幫助人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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