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諭廣訓

聖諭廣訓

《聖諭廣訓》雍正二年(1724年)出版的官修典籍,滿清時期的國教。訓諭世人守法和應有的德行、道理。源於滿清康熙皇帝的《聖諭十六條》,雍正皇帝繼位後加以推衍解釋。清政府在各地推行宣講,並定為考試內容。

基本介紹

  • 書名:聖諭廣訓
  • 類別:官修典籍
  • 出版社:清朝官方
  • 出版時間:雍正二年(1724年)
古籍簡介,四庫提要記載,白話版,

古籍簡介

《聖諭廣訓》是由清朝官方頒布,並運用政治力使之廣為刊行的官樣書籍。《聖諭廣訓》一書的內文,基本上分為康熙〈聖諭十六條〉與雍正〈廣訓〉兩個架構。〈聖諭十六條〉乃摘錄自康熙九年(1670)所頒上諭, 每條七字,結構工整,茲列於下:
聖諭廣訓聖諭廣訓
1、敦孝弟以重人倫
2、篤宗族以昭雍睦
3、和鄉黨以息爭
4、重農桑以足衣食
5、尚節儉以惜財用
6、隆學校以端士
7、黜異端以崇正學
8、講法律以儆愚頑
9、明禮讓以厚風俗
10、務本業以定民志
11、訓子弟以禁非為
12、息誣告以全善良
13、誡匿逃以免株連
14、完錢糧以省催科
15、聯保甲以弭盜賊
16、解讎忿以重身命
而「廣訓」部分,則完成於雍正即位次年(1724)。雍正自雲,期望其子民「俾服誦聖訓者鹹得曉然於聖祖牖民覺世之旨,勿徒視為條教、號令之虛文」 ,因此就康熙〈聖諭十六條〉各條目,逐一「尋繹其義,推衍其文,共得萬言,名曰聖諭廣訓」 ,而創作了十六篇短文,及一篇序言。至此《聖諭廣訓》一卷於焉問世(後簡稱《廣訓》。
《廣訓》出現後,不僅被頒發於各地,清朝政府還一再發揮其政治力,命令及誘導官民閱讀該書。《大清會典》即載:「雍正二年,御製《聖諭廣訓》萬言,頒發直省督撫學臣,轉行該地方文武各官暨教職衙門,曉諭軍民生童人等,通行講讀。」 對此,《文溯閣四庫全書提要》「聖諭廣訓」條(乾隆四十七年十月)說得更清楚:
「方今(註:即乾隆)布在學官,著於令甲:凡童子應試、初入學者,並令默寫無遺,乃為合格;而於朔望日,令有司鄉約耆長宣讀,以警覺顓蒙。蓋所以陶成民俗,祇服訓言者,法良意美,洵無以復加雲。
意指清朝統治階級除「命令要求帝國各地區都要於每月初一、十五朗讀該讀本之一部分」 外,還要求清朝士子凡求取科甲功名者,需熟讀該書,無論縣考、府考或科考,其中必有默寫《聖諭廣訓》之考試,非但不可有錯,亦不得誤寫或添改。」
自康熙以來,《廣訓》條文的定期朗讀,即與明以來的鄉約制度相結合,成為「聖諭宣講」傳統之始。 「聖諭宣講」後來成了有清一朝地方施政的要目之一,和中國各地民眾的團體活動之一。各級官員皆需於每月兩次(朔望或初二、十六)舉行公開集會,對百姓進行宣講,並解釋《聖諭》。 而雍正《廣訓》頒布後,「聖諭宣講」則以該書為宣講的主要內容。
再者,也許為求宣講時,平常百姓得以了解「萬歲爺的意思」,當時陸續地出現了許多白話解釋版的《聖諭廣訓》。此因定期舉行「聖諭宣講」,本來為的是讓被統治階層通曉並遵行《廣訓》的條文規約,然而雍正《廣訓》以簡潔文句寫成,一般鄉野間不識字的百姓們無法了解;加以定期宣講時,各級官員也需說話材料,因此地方上出現了一些《廣訓》白話解釋本。這些口語化的《廣訓》版本,極便於宣講時所用,因而為各省官員所反覆刻印,種類極為繁多。然而其中最有名的是《聖諭廣訓衍》,以及道光三十年敕頒的《聖諭廣訓直解》。

四庫提要記載

《聖諭廣訓》·一卷
謹案《聖諭》十六條,聖祖仁皇帝所頒。《廣訓》一萬餘言,則我世宗憲皇帝推繹聖謨以垂範奕世者也。粵稽虞代,命契為司徒,敬敷五教,當時必有誥誡之文,今佚不可考。周禮,州長正月之吉,各屬其州之民而讀法,以考其德行道藝而勸之,糾其過惡而戒之。又族師,月吉則屬民而讀教法,書其孝弟睦姻有學者。其法今亦不傳。然而聖帝明王膺作君作師之任,其啟迪愚蒙,必反覆丁寧,申以文告,則其制章章可考,理一本於經,法戒兼裁於史。大旨闡明修身齊家之道,又多為群臣百姓而言。伏考《堯典》有曰: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黎民於變時雍。又《說命》有曰:惟天聰明,惟聖時憲。惟臣欽若,惟民從又。蓋治天下者,治臣民而已矣。使百官鹹禔躬飭行以奉其職守,萬姓鹹講讓型仁以厚其風俗,則唐、虞、三代之治不過如斯。明之季年,三綱淪而九法斁,讒妄興於上,奸宄生於下故書稱皇極之敷言,是彝是訓,於帝其訓也。惟是歷代以來,如家訓、世范之類,率儒者私教於一家。琴堂諭俗編之類,亦守令自行於一邑。罕聞九重揮翰,為愚夫愚婦特撰一編。獨明太祖所著《資治通訓》諸書,具載《永樂大典》中,而義或不醇,詞或不雅,世亦無述焉。洪惟我聖祖仁皇帝體天牖下民之意,親揮宸翰,示億兆以典型。我世宗憲皇帝復欽承覺世之旨,鄭重申明,俾家弦戶誦。聖有謨訓,詞約義宏,括為十有六語不為少,演為一萬餘言不為多。迄今朔望宣讀,士民肅聽,人人易知易從,而皓首不能罄其蘊。誠所謂言而世為天下則矣。
雍正更為重視“上諭十六條”,對其逐條解釋,洋洋萬言,成《聖諭廣訓》, 於雍正二年頒行天下,形成了以孝治天下的政治思想綱領。雍正進一步推行並普及鄉約制度,宣講《聖諭廣訓》。雍正《欽頒州縣事宜》一書,載有“宣講聖諭律條”的規定,要農村遵照定例,設立講約所,進行宣講。雍年七年,嚴令全國遍設講約所,“於舉貢生內揀選老成者一人為約正,再選樸實謹守者三、四人為值月,每月朔望,齊集鄉之譽老里長及讀之八,宣講《聖諭廣訓》,“約正、值月果能化導督率,行至三年,著有成效,督撫會同學臣,擇其學行最優者俱送部引見,其誠實無過者,量行旌異,以示鼓勵,其不能董率、怠惰廢弛者,即加黜罰,如地方官不實力奉行者,該督撫據實參處。 ”

白話版

聖諭廣訓以文言寫成,難於理解,因又有白話的版本出現便於宣教:
1、《聖諭廣訓衍》,王又朴著;
2、《聖諭廣訓直解》,鹹豐初年敕頒。
《聖諭廣訓衍》的白話文通俗易懂,影響很大。比如“古人說的好,吃的虧是好漢。又說道,吃虧是占便宜。只因我不肯吃虧,一時間認的太真,或者弄出人命,或者激出別樣的事來,那時節要開交不得開交,倒吃得大虧,所謂因小失大。你們肯想到這搭兒,也就把爭氣的心腸冷淡了。你若是肯吃虧,人沒有說你軟弱的,只有尊敬你,稱道你的。這豈不是和睦鄉里的好處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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