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庫

聖庫

聖庫,太平天國實行的一種公有共享制度。聖庫即公庫﹑國庫﹐太平天國以一切財物為上帝所賜﹐初時又規定惟上帝得稱聖﹐故稱公庫為聖庫。亦稱公庫制度。

規定人無私財,一切歸公,生活必需品全由聖庫開支。1850年(道光三十年)在廣西桂平金田團營時實行。次年太平軍攻克永安(今蒙山)後,洪秀全詔令,凡攻城略地,“所得金寶綢帛寶物等項,不得私藏,盡繳歸天朝聖庫,逆者議罪”。1853年(鹹豐三年)定都天京(今江蘇南京)後,又訂具體制度,並定為法律,由軍隊推廣至天京民間。太平天國後期洪仁發、洪仁達等把持朝政,貪贓枉法,天京城內各級官員亦蓄積私財,遂使人心渙散,聖庫制度無形消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聖庫
  • 年代:太平天國時期
歷史,制度特色,

歷史

聖庫制度肇始於起義之初。起義開始時﹐拜上帝會信徒多攜老扶幼﹐舉家參加。他們變賣了田產﹐各將所有奉獻於公庫﹐所有人的衣食﹐都由公庫開支。以後﹐全軍實行這種制度。作戰中繳獲的金銀﹑綢帛﹑珍寶等﹐必須上交公庫﹐個人不得私藏﹐違者處以重罰﹐直至斬首。將領士兵的生活需要﹐由公庫供給。其供給種類和標準﹐糧﹑油﹑鹽大致不論老少﹐一律等量供應﹔食肉供給﹐天王以下每天份額各有等差﹐下級將士不是每天供給。又有買菜錢﹑禮拜錢系作為買辦供物祭告天父之用﹐兼作零用﹐數量各有等差。但各類供給定額並非固定﹐依物資來源多少而有不同。1854年(鹹豐四年)夏﹐天京(今南京)城內缺糧﹐曾減少食米供給定量﹐一律吃粥。

制度特色

聖庫制度在首都天京也推行於軍隊以外的民眾。太平天國占領南京的初期﹐曾將城內居民分隔男女﹐按年齡﹑技能分別編入各館各營﹐財貨收歸公有﹐衣食等由公庫供給。實際上﹐編入各館各營的民眾是為太平天國服務﹑服役的﹐他們已被看作太平天國的成員﹐所以在他們之中實行聖庫制度﹐仍是在軍中推行聖庫制度之意。
聖庫制度的基礎是人無私財和大致的平均分配﹐它的實行對太平天國初期的勝利起了積極作用。它保障了將士及其家屬的生活﹐也吸引了許多貧窮的人民參加。但事實上﹐聖庫制度並沒有嚴格實行。隨著軍事勝利﹐克復城市鄉鎮日多﹐財貨來源豐富﹐將士們各有自己的私財﹐人無私財的原則日益不能堅持﹐所以又規定私藏不得超過五兩銀。高級將領生活日奢﹐任意取用於公庫﹐供給配額漸失去實際意義。
太平天國後期﹐名義上仍繼續實行聖庫制度﹐由聖庫供給各王﹑各將領和士兵以各自份額的食物﹑錢﹑衣服﹐但由於他們大多都有私財﹐並不依賴於這些份額。聖庫制度名存實亡﹐蛻變成為一般的後勤供給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