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幼共托

老幼共托

老幼共托是將養老與托育服務相結合的新型社會服務模式,通過整合居住空間、基礎設施等資源實現代際照護與互動。該模式由地方政府、社區中心和公益組織合作推進,2024年4月被納入《“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各地統籌規劃“一老一小”服務體系。

我國自2023年起在一二線城市試點該模式,截至2024年4月相關企業達36.2萬餘家,較2022年新增註冊量增長20.3%。深圳航城街道三圍社區建成代際融合服務中心,設立長者服務站與托育園;山東濟寧小金牛教育集團通過空間分隔實現老幼同步活動,重慶含谷鎮裕安可艾幼稚園完成適老化改造嵌入養老服務。2024年,連雲港市鐘聲親親寶貝園建成全省首個“老幼共托”綜合體,服務老人400餘人次,登上央視報導併入選全省養老服務十佳案例。

社區型服務採用複合型綜合體和共享開放空間兩種形式,依託閒置校舍、幼稚園等資源轉型運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老幼共托
  • 別名:一老一小新型社會服務模式 
概念定義,歷史背景,社會狀況,模式發展,相關政策,相關難點,實施方式,場域類型,因地制宜,經驗啟示,價值意義,社會家庭,情緒價值,現狀,相關數據,相關案例,

概念定義

2026年1月20日,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和清華大學教育學院在北京聯合發布了《“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報告》。該報告創新性地提出了“一老一小”融合教育這一全新概念。清華大學教育學院長聘教授李曼麗認為,“一老一小”融合教育是指在養老或育幼場所中,由老年人和嬰幼兒共同參與的、以老幼互動為主要形式的、有利於老年人健康發展和兒童全面發展的教育活動。
報告指出其核心特徵包括場景的兼容性、互動的雙向性和目標的整體性。報告將“老幼共托”定位為“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的主要實踐載體,通過空間與活動融合為代際互動創造平台。報告同時指出其實踐面臨代際適配、專業人才缺失、安全管理等挑戰,並建議加大政策支持、鼓勵創新設計、完善人才培養,以推動其從資源共享邁向注重社會學習的代際互惠與共融。

歷史背景

社會狀況

近年來,隨著出生率的下降,幼稚園數量有所下降。2023年,幼稚園數量較上一年減少1.48萬所,過去兩年間幼稚園關停約2萬餘所,伴隨而來的,是幼兒教師失業、場地空閒、資源浪費等。而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國正迅速步入老齡化社會。截至2023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比例達21.1%,預計到2035年,這一比例將超過30%,突破4億人。這一變化意味著社會對養老服務的需求將急劇增加。 “一老一小”關乎民生、連著民心。2019年—2024年,全國財政用於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過5600億元,年均增長11%。目前,全國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已近10萬個,托位約480萬個。“一老一小”服務網織密織牢,托住穩穩幸福。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大力發展托幼一體服務,增加普惠托育服務供給”。如何更好關愛“一老”、呵護“一小”,實現老有所養、幼有所育,代表委員們展開熱議。
老幼共托
新型社會服務模式

模式發展

2026年1月,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和清華大學教育學院在北京聯合發布《“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報告》,標誌著國內對“老幼共托”模式的系統性研究進入新階段。報告指出,“老幼共托”是“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的主要實踐載體。
“老幼共托”在國外的探索可以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起源於對家庭照護壓力的關注,在應對老人與幼兒“雙齡共養”困境的背景下,逐漸演變為一種創新的社會服務模式。例如美國西雅圖聖文森特“代際學習中心”、日本幸朋苑特別看護老人院、德國“一老一少”多代屋項目等。2026年的報告進一步梳理了如日本東京江東園、新加坡海軍部村落等基於代際融合理念的成熟模式。
近年來,我國也開始關注“老幼共托”模式,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和人口老齡化壓力較大的地區,試點項目多由地方政府、社區中心和公益組織合作推進,探索將養老和托幼資源進行整合,為家庭提供更綜合的照護支持。
根據2026年的研究報告,國內“老幼共托”正從個別早期嘗試發展為多地試點,並形成了社區主導、園所拓展和企業運營三種主要實踐模式。
2024年,江蘇省連雲港市在全省首創“老幼共托”模式,以“空間共享、資源共用、代際共融”的創新思路,讓閒置的幼教資源變身養老陣地,併入選全省養老服務十佳優秀案例,成為探索“一老一小”融合發展的生動樣本。

相關政策

2024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提出,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站點要加強與教育、衛生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的綜合利用,建設“一老一小”服務綜合體。
2024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修訂印發《“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實施方案》。其中明確提出,各地要統一規劃養老、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城市“一老一小”等整體解決方案。此外還鼓勵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推動養老、托育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在此背景下,更多生源流失的幼稚園可以專營或兼營養老服務。

相關難點

  1. 相關部門協調機制不健全,標準不統一。國家層面尚未出台養老托育融合服務體系的規劃、保障、監管等各項工作的政策法規,地方政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統一的標準和實施細則,導致政策執行難度較大。由於托育、托幼、養老業務分屬不同管理部門,對老年人和兒童照護的行業許可要求不同,且不同部門之間協調機制不健全,導致審批和日常管理溝通成本較高,增加了“老幼共托”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合規難度。
  2. 地方政府投入不足,機構運營和管理成本較高。“老幼共托”項目的啟動和運營需要大量資金投入,然而,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提供的啟動資金有限,社會資本因投資回報率低而缺乏參與積極性。由於兒童和老年人對照護環境的要求不同,涉及到建築設計、安全標準、急救措施等多個方面,建立和維護一個既能滿足老年人又能滿足兒童需求的設施需要大量的資源投入和完善的管理方式,這使得機構運營成本高企,並且如何保證服務的經濟效益尚具有較大不確定性。
  3. 設施和專業人才匱乏,代際互動質量不高。現有的養老院和托育機構在空間、設備和人員配置上很難滿足“老幼共托”的需求,尤其是缺乏同時掌握老年人和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了解和理解老年人和兒童的需求、具備服務老年人和兒童能力的專業人員,不能有效協調老年人和幼兒的互動內容,導致兩代人活動缺乏吸引力,影響了服務的整體質量。報告進一步指出,在活動設計層面,存在顯著的“代際適配”難題;在活動引導層面,專業人才的缺失容易使互動難以深化。目前,能同時照顧老年人和兒童的複合型專業人才遠遠不足,現有護理人才的數量和質量均無法滿足高質量養老托幼服務的需求。
  4. 老幼共處的接受度不高,容易引發代際衝突。老年人與兒童在共處過程中面臨著代際衝突,涉及健康安全、生活習慣差異及心理適應等多個方面。一種觀點認為,由於老年人和兒童在生理和免疫力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共托模式中容易引發健康和安全風險。報告分析認為,在活動實施層面,安全與健康的精細化管理構成持續挑戰。老年人與兒童在生活節奏和行為方式上也存在明顯差異,老年人通常傾向於較為規律和安靜的生活,而兒童則活潑好動,容易打破這種寧靜,從而導致兩代人在共處過程中產生摩擦。此外,老年人與兒童在共享空間時,不同代際群體在隱私需求和心理適應方面可能存在障礙。老年人一般需要更多的私人空間,而孩子們則傾向於更多的自由活動,這使得有的老年人擔心自己的隱私得不到保障。這些代際衝突使得不少家庭對“老幼共托”模式持保留態度,觀望多而參與少。
報告認為,當前的實踐瓶頸凸顯了從簡單“活動拼盤”走向深度“融合設計”的挑戰。成功的“老幼共托”服務需要基於對代際差異的深刻理解,進行精心的內容適配、專業的現場引導和周密的安全管理,而不僅僅是物理空間的簡單整合。

實施方式

場域類型

機構“老幼共托”是指將老年護理和幼兒托育設施設定在同一場所,通常在專門的護理機構或托育機構,適用場景包括養老院、護理院、託兒所等專業機構。其特點一是設施完善,大多設有專門的老年護理和兒童活動設施,提供專業的護理和教育服務;二是管理規範,有專業護理、教育人員,保證活動和互動的安全性,具有集中管理、設施齊全、能夠提供高質量的“雙齡共養”服務的優點;三是成本較高,對空間、專業人員和管理的要求也較高。
機構“老幼共托”按照老幼兩代融合的緊密程度,可以分為老幼一體化(或複合型)機構、代際共享空間和結伴式互動三種模式。老幼一體化機構集養老機構、托育機構、老幼活動中心等多種功能於一體,形成綜合性的服務機構。老年人和兒童在機構內接受全方位的照料和服務,包括生活起居、健康保健、教育娛樂等。機構內設有專業的護理人員和教育工作者,能夠為老年人和兒童提供專業的照料和教育服務。代際共享空間由養老機構(如養老院、托老所)與育幼機構(如幼稚園、託兒所)複合設定而成,形成老幼共融的機構環境。老年人的生活區域與兒童的學習區域相對獨立,公共設施如餐廳、娛樂室、圖書館等可以共享。老年人和兒童可以在同一空間內自由活動,享受機構提供的各項服務和設施。例如,在連雲港市鐘聲親親寶貝園,三分之二空間保留幼兒教育功能,滑梯、繪本角一應俱全,確保托育服務的專業性;其餘改造為社區鄰里中心,助老食堂、康復室、書法室、舞蹈室、棋牌室錯落排布,精準對接老年人多元化需求。設計理念為“分區域保障獨立,多場景促進交融”,既避免了老幼活動相互干擾,又為代際互動預留了充足空間。結伴式互動模式則在代際共享空間的基礎上,更注重代際個體間“擬親屬”關係的構建,通過一對一或一對多的配對形式,組織老幼互動課程,如手工、繪畫、音樂等,促進老幼之間的知識文化交流和情感互動。
社區“老幼共托”是在社區環境中利用現有資源,鼓勵社區成員參與,為老人和兒童提供共托服務和活動的模式,適用場景包括社區活動中心、公園、公共場所等。其特點一是靈活性強,不依賴於特定機構,利用社區資源,參與門檻較低。二是社區參與度高,多為社區成員自發組織或社區主導,鼓勵志願者和家庭成員參與。三是資源利用率高,能夠增強社區凝聚力。但由於資源分散,專業護理和教育支持可能不足,活動效果一般不如機構“老幼共托”穩定。社區場域的“老幼共托”主要有老幼複合型社區綜合體和老幼共享公共開放空間兩種形式。前者基於社區內多種設施的集成和共享,後者則側重於公共空間共享使用的便利性。
從國內實踐推動主體和路徑來看,主要形成了社區主導、園所拓展和企業運營等多種實踐模式。社區主導模式通過改造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既有設施,實現資源共享與服務疊加;園所拓展模式主要利用幼稚園閒置空間增設養老服務功能,實現場地復用與代際互動;企業運營模式則以國有企業或大型社會服務企業為主導,探索打造整合醫療、康復、養老、托育等服務的民生服務綜合體,以提升服務的專業性和集約性。

因地制宜

2026年1月20日,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和清華大學教育學院在北京聯合發布《“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報告》,報告將“一老一小”融合教育定義為在養老或育幼場所中,由老年人和嬰幼兒共同參與的、以老幼互動為主要形式的、有利於老年人健康發展和兒童全面發展的教育活動,並指出“老幼共托”是其主要的實踐載體。“老幼共托”的本土化實踐要結合國情、因地制宜地制定實施策略。在新發展階段,“老幼共托”服務不僅要注重資源共享與服務復用,更應著眼於老幼兩代社會學習潛能的挖掘,促進代際互惠與代際融合。為此,可以從政策設計、服務創新、社區共建、人才培養等方面入手,促進“老幼共托”服務的高質量發展和有效推廣。
  1. 完善政策體系,增強“老幼共托”資金支持。建議出台專門針對“老幼共托”服務的政策檔案,將其納入養老與托育服務體系的整體規劃中。報告建議,應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避免簡單形式化,在各地實際需求基礎上制定策略。通過設立明確的目標和執行標準,為地方政府和社會機構提供政策依據和操作指引,確保“老幼共托”服務的可持續推進。由於“老幼共托”服務涉及民政、教育、衛生、財政等多個部門,應建立跨部門的協調機制,統一規劃和監管。可以通過設立“老幼共托”服務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各相關部門的職能,避免資源浪費和政策執行的脫節現象。政府應設立專項財政補貼資金用於支持“老幼共托”服務項目。對於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給予一定的經費補貼和稅收優惠。同時,可以建立“政府+社會”聯合投入的長效機制,通過減稅、補貼等政策手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老幼共托”服務。
  2. 精準回應需求,推動代際互動服務創新。根據老幼參與者的個性特點和需求,制定個性化的互動方案,設計符合老年人和兒童共同興趣的活動,報告鼓勵創新代際互動設計,強調通過精心的內容適配、專業的現場引導和周密的安全管理,促進深度“融合設計”。拓展“老幼共托”服務的內容,挖掘老幼兩代社會學習潛能,增強代際互動與代際互惠效果。加強健康管理,開展健康諮詢與心理輔導等服務,幫助老年人和兒童更好地適應代際互動。利用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提升“老幼共托”服務的智慧型化水平。如建立智慧型監控系統,實時監測老年人和兒童的安全狀況;開發智慧型服務平台,方便家庭隨時了解服務情況並預約服務。建立“老幼共托”項目的績效評估機制,了解服務的實際效果。通過定期調查用戶的滿意度,收集反饋數據,並根據反饋對服務內容進行最佳化和調整,使服務更加貼近家庭和社區需求。
  3. 改善社會認知,促進社區共建共治共享。通過公益廣告、專題宣傳片、社區宣講會等多種渠道,加大對“老幼共托”的宣傳力度,逐步消除公眾的顧慮。報告強調應加強宣傳展示和社區協作,通過推廣典型成功案例,提高社會認同感。通過推廣典型成功案例,展示“老幼共托”實踐的積極成效,提高社會對“老幼共托”模式的認同感。可以通過製作專題紀錄片、組織開放日等活動,讓更多家庭親身體驗服務的代際互惠優勢,增強對“老幼共托”模式的理解和信任,帶動參與熱情。“老幼共托”不僅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的責任,社區居民的參與也至關重要。可以建立社區志願者參與機制,鼓勵退休人員等加入“老幼共托”服務行列。建立健全培訓和激勵機制,如積分獎勵、志願者津貼等,提高居民參與度,構建“政府主導、社區協作、家庭參與”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4. 提升專業化水平,培養“雙齡”共養高素質服務人才。當前,我國養老和托育人員的薪酬待遇水平較低,導致人才流失率較高,難以吸引優秀的專業人員。相關部門應加大對養老和托育行業的補貼力度,引導企業通過提供更具競爭力的薪酬和福利,吸引和留住高素質人才。提升“老幼共托”的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培訓體系,提升其專業技能和服務能力。報告建議完善專業人才培養體系,以應對專業人才缺失的挑戰,促進服務的高質量發展。可以設立專業培訓認證機制,加強“老幼共托”服務人員在心理輔導、醫療護理、兒童教育等方面的技能培訓。可以在職業院校和社會培訓機構中開設相關課程,吸引更多人投身於“老幼共托”領域。

經驗啟示

“老幼共托”的國際經驗與啟示:
  1. 政府的政策保障和資金支持。一些國家的政府部門在推動“老幼共托”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政策層面給予“老幼共托”以鼓勵和支持,通過公共財政投入、稅收優惠等措施,為“老幼共托”機構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和保障。比如,芬蘭政府大力支持“代際共融中心”計畫,為相關設施的建立和服務的開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資金保障,確保“老幼共托”項目的可持續發展。
  2. 代際共融的環境設計和資源共享。成功的“老幼共托”項目通常將養老設施與託兒所或幼稚園相結合,最佳化空間設計,使得老年人和兒童能夠在同一個環境中互動。一些“老幼共托”機構在環境設計上注重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氛圍,通過合理的空間布局、色彩搭配、家具選擇等,讓老年人和兒童在舒適的環境中相處和交流。比如,新加坡的“海軍部村落”是集老年公寓、醫療康養、托幼、商業、老幼娛樂等為一體的公共建築綜合體,通過功能空間的交叉和多樣布局,為多代群體打造宜居的生活空間。
  3. 代際互惠的活動內容和服務設計。國外成功的“老幼共托”項目不斷創新多樣化的活動內容,注重代際互動,促進雙向學習,為老年人和兒童提供全方位、專業化、個性化的服務。比如,有的代際服務項目鼓勵老年人和兒童一起繪畫、製作陶藝、編織等。每個成品都是雙方共同努力合作完成的成果,既增添了老年人的生活樂趣和成就感,也激發了孩子的創造力。
  4. 精細化、專業化的融合設計與管理。實現深度的“老幼共托”需要從簡單的“活動拼盤”走向注重社會學習潛能挖掘的深度融合設計,以應對活動實施層面的“代際適配”難題、專業人才缺失以及安全健康管理等結構性挑戰。
  5. 規範的專業團隊和廣泛的社會參與。“老幼共托”服務需要專業的護理人員、教師和管理團隊,以確保老幼互動活動安全、順利開展,為老年人和幼兒提供高質量的照護和教育。成功的“老幼共托”項目得到志願者和社區的廣泛支持,通過社區不同年齡段人群的廣泛參與增加項目的可持續性。例如,加拿大多倫多一家代際學習中心鼓勵志願者和社區成員參與“老幼共托”項目。該中心定期舉辦社區活動,邀請各年齡段的志願者參與,進一步加強了老人、孩子和社區之間的聯繫。這種模式被證明能夠增加包括老年人和兒童在內的全齡人群的社會參與感,讓社區更有凝聚力。

價值意義

社會家庭

在當前老齡人口快速增長、新生兒數量持續走低的背景下,探索“老幼共托”模式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報告》指出,“老幼共托”作為其主要實踐載體,通過代際融合與資源共享,能夠一站式緩解家庭養老與育幼的雙重壓力。有助於促進資源共享,實現養老、托育在居住空間、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力資源等方面的有機結合。老年人將有更多的養老選擇,“上有老下有小”家庭的後顧之憂也將大為緩解。報告進一步認為,“一老一小”融合教育通過構建非血緣、跨代際的社會支持系統,帶來良性的代際互動,是對傳統家庭照護功能弱化的有效補充,有助於提升整個社會應對風險與挑戰的韌性。例如,連雲港市全省首創的“老幼共托”模式在鐘聲親親寶貝園實施後,數據顯示自運行以來已覆蓋周邊8個社區,服務老人400餘人次,助老食堂日均供餐百餘人次,不僅減輕了家庭照護壓力,助力就業市場穩定,更構建了代際共融的社會生態。年輕父母反饋:“老人有了專屬活動空間,孩子能在長輩陪伴中成長,我們工作更安心了。”

情緒價值

根據2026年1月20日發布的《“一老一小”融合教育研究報告》,“一老一小”融合教育是在養老或育幼場所中,由老年人和嬰幼兒共同參與的、以老幼互動為主要形式的、有利於老年人健康發展和兒童全面發展的教育活動。其核心特徵包括場景的兼容性、互動的雙向性以及目標的整體性。
對於老年人而言,“老幼共托”可以緩解孤獨與提升心理健康水平,增強身體活力與認知健康。保持積極的社會活動參與有助於老年人實現自我價值並提高幸福感。隨著年紀增長,老年人需要通過有意義的活動保持心理健康和獲得社會歸屬感。“老幼共托”通過設計多種互動活動,讓老年人和兒童一起參與,鼓勵老年人保持社交活力。報告強調這種互動具有雙向性,老年人通過經驗傳遞助力幼兒成長,幼兒則通過活力感染豐富老年人生活。老年人通過參與這些活動,能夠獲得自我價值和社會認可,滿足心理需求。與幼兒互動也能減輕老年人的孤獨感、抑鬱情緒,提升生活滿意度;通過與幼兒參與遊戲、學習等活動,有助於老年人延緩身體和認知功能的衰退,提升整體健康水平。
對於幼兒而言,“老幼共托”可以增強情感支持與安全感,培養同理心與尊老意識。依戀理論指出,嬰幼兒和其照顧者或撫養者之間存在一種特殊的情感關係,形成感情上的聯結和紐帶。“老幼共托”模式中,老年人作為一定意義上的照顧者,與幼兒建立起新的依戀關係。這種依戀關係有助於幼兒在離開主要照顧者(如父母)時,仍然能夠感受到安全和被關注,從而減輕分離焦慮。社會學習理論強調個體通過觀察他人的行為及其結果來學習新的行為模式。在“老幼共托”模式中,幼兒可以通過觀察老年人的行為來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能,如生活自理能力、社交技能等。這種代際互動與學習體現了報告所強調的“雙向互惠”本質。通過與老年人的接觸和互動,幼兒更容易培養尊重長者、理解他人的態度。同時,老年人也可以通過觀察幼兒的行為來更新自己的觀念和認知,保持與時俱進的心態。
老幼共托

現狀

相關數據

2019年~2024年,全國財政用於養老服務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過5600億元,年均增長11%。目前,全國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已近10萬個,托位約480萬個。“一老一小”服務網織密織牢,托住穩穩幸福。
截至2024年4月,我國目前擁有“老幼共托”相關企業36.2萬餘家,其中,2023年新增註冊9.2萬餘家,比2022年同期相比上漲20.3%。

相關案例

廣東省深圳市航城街道三圍社區長者服務站和深業幸福家航城街道托育園:兩個空間相通相融。養老網點為老人提供短期托養、康復訓練、助餐助浴、老年大學、居家適老化改造等服務;托育園為0至3歲的孩子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科學育兒親子課等服務。托育園園長吳璇告訴記者,“我們在多個方面探索代際融合,比如園內的各種設施讓老人可見;組織祖孫同樂活動、祖孫茶話會、祖輩課堂等互動活動;在‘六一’或重陽節等節日,也會組織孩子去看望老人,通過一起畫畫、遊戲,讓‘老小孩’與‘小小孩’收穫快樂。”
老幼共托
深業幸福家航城街道托育園與三圍社區長者服務站
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建設街道黃華塘社區頤康服務站:該社區“老幼共托”一體化機構由稚子樂教育科技(廣東)有限公司運營,面對還在探索中的“老幼共托”模式,企業在實際經營中也遇到過一些困難,離不開政府部門、街道、社區等各方的幫助。街道整合場地服務功能,向托育機構免費提供場地,並按民用價格計收水電費。在頤康服務站,一部分場地為老人提供日托照護、康復理療、助餐配餐、輔具租賃等服務,另一部分場地作為托育園,為0至3歲的孩子提供托育服務。頤康服務站和普惠托育園之間由一扇推拉玻璃門間隔,既滿足功能獨立的建設要求,又可同步實現場地共享,老幼共托,相互照應。
山東省濟寧市小金牛教育集團:2024年5月下旬,位於山東濟寧的“一老一小”服務中心正式運營。“運營以來,已有60多名老人加入‘托老所’。”小金牛教育集團總園長崔瑾說,進園後右轉是幼稚園,左轉是“托老所”,老人和孩子在同一空間活動,“托老所”提供休閒興趣、智慧養老、膳食餐飲等服務。
老幼共托
濟寧市任城區南苑街道“一老一小”服務中心
江西省鷹潭市貴溪市樟坪畲族鄉西排村:村裡的“一老一小”幸福園由閒置校舍改造而成,上下兩層,總面積2000多平方米,活動室、圖書室、老年食堂、運動場等一應俱全。
江蘇省連雲港市鐘聲親親寶貝園:作為全省首創的“老幼共托”模式,該園將三分之二空間保留幼兒教育功能,其餘改造為社區鄰里中心,提供助老食堂、康復室、書法室等服務。自運行以來,已覆蓋周邊8個社區,服務老人400餘人次,並帶動全市3家幼稚園申請加入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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