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齋教條

習齋教條是清代學者顏元在博野楊村學館制定的學規,共二十則,涵蓋孝父母、敬尊長、主忠信、申別義、禁邪僻、勤赴學、慎威儀、肅衣冠、重詩書、敬字紙、習書、講書、作文、習六藝、行學儀、序出入、輪班當值、尚和睦、貴責善、戒曠學等內容,核心為演繹綱常名教。

該教條包含道德行為準則與教學細則,將六藝(禮樂射御書數)及經世之學(兵農錢穀等)列為必修科目,並通過漳南書院實踐分科教學,設立文事齋、武備齋、藝能齋等六齋,形成實學教育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齋教條
  • 所屬學科:教育學
日常生活禮儀、儀容、學儀、學紀等細則;教學內容、教學安排和學習指導,將禮、樂、射、御、書、數,兵、農、錢、谷、水、火、工、虞等經世之學均列入計畫。凡遇有新入館者及每逢朔望等節日,均集中宣讀、講解一次(參閱《顏習齋集·習齋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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