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創建信用鄉鎮實施方案

為了切實改善我縣信用環境,增強社會信用意識,推進“誠信習水”建設,本著積極推進、典型示範、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思路,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創建信用鄉鎮實施方案
  • 目標:以建設誠信習水為目標
  • 載體:以創建信用鄉鎮為載體
  • 地點:習水縣
指導思想,目標步驟要求,金融服務優惠,利率優惠,授信額度優惠,貸款手續簡化,金融服務優先,信貸支持優先,

指導思想

以建設誠信習水為目標,以創建信用鄉鎮為載體,精心組織,積極參與,讓“誠信”深入人心,形成重契約、講信譽、守法紀的良好社會環境,促進我縣經濟金融又好又快發展。

目標步驟要求

用3-5年時間,把全縣60%以上的鄉鎮建成金融秩序穩定、社會信用良好、地方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快速發展的“信用鄉鎮”。2009年在1—2個鄉鎮進行試點,試點成功後在全縣逐步推開。參與創建的鄉鎮,要按照信用鄉鎮標準,成立相應的創建信用鄉鎮領導機構,嚴格按照評定標準制定詳細具體的工作規劃,報縣信用鄉鎮創建辦公室。信用鄉鎮創建辦公室要及時對創建鄉鎮進行指導、幫助,達到考核評定標準的,要及時向縣創建信用鄉鎮辦公室申請驗收和評定。
“信用鄉鎮”
“信用戶”
1、必須是本轄區內的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居民或農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無不良貸款,無欠息,資信良好。
3、信用等級評定為較好以上,家庭成員遵紀守法,無違法和劣跡行為。
4、無因相互間欠債不還等引起的經濟糾紛和其它不講信用行為,鄰里關係好,家庭和睦,勤勞致富,誠實守信,民眾反映好。
5、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業務合作,協調配合良好,溝通順暢。
6、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承貸和償還能力強,自覺恪守信用,無不良信用記錄,按期主動歸還貸款本息。
7、為他人擔保貸款的,能積極協助銀行業金融機構清收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信用組”
1、“信用戶”占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居民、農戶總戶數90%以上,信用戶貸款面不低於80%,信用戶合格率在90%以上。
2、開展客戶信用等級評定工作以來,無拖欠貸款客戶占轄內貸款客戶的95%以上。
3、農戶建案面在80%以上。
4、不良貸款餘額占該村民小組轄區內客戶貸款餘額的10%以下。
5、村民組長關心、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組織資金,清收舊貸。
6、村民組長及其他幹部無拖欠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行為。
“信用村
1、村內“信用組”達80%以上,農戶建案面在75%以上。
2、不良貸款餘額占該村貸款餘額的10%以下。
3、村支“兩委”關心、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工作,幫助宣傳金融法規,清收不良貸款。
4、村、組幹部帶頭倡導誠實守信,無拖欠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行為。
“信用鄉鎮”
1、轄區內“信用村”占60%以上。
2、不良貸款占該鄉鎮貸款餘額的10%以下。
3、鄉(鎮)政府重視誠信建設,領導有方,組織得力,機制科學,激發出了人人關心誠信建設、支持誠信建設、參與誠信建設的積極性。
4、鄉(鎮)政府幫助銀行業金融機構清收舊貸,把不良貸款清收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5、鄉(鎮)、村、組幹部帶頭倡導誠實守信,無拖欠貸款行為。
”評定程式
“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定原則上實行3年一次。
1、申報。參創企事業單位、居民、農戶村及鎮(鄉)提出評定申請,填寫評定申報表。“信用戶”的申報內容應包括:姓名(單位名稱)、家庭(企業)基本情況,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它方發生借貸關係的情況,評定後保證做到的守信行為等。“信用村”、“信用鄉(鎮)”的申報內容應包括:名稱、當地借貸及信用狀況、經濟發展情況,評定後維護和進一步改善本地信用環境的規劃及措施等。
2、審核。村考評小組對“信用戶”的評定申請進行審核,鄉(鎮)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信用村”評定申請進行審核,縣(區)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信用鄉鎮”評定申請進行審核。
3、認定。“信用戶”的評定由村考評小組推薦,鄉(鎮)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信用戶”條件予以認定;“信用村”的評定由鄉(鎮)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縣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信用村”條件予以認定;“信用鄉鎮”評定由縣創建辦公室推薦,市創建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信用鄉鎮”條件予以認定。正式認定前均需通過有關媒介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授牌。對獲得“信用戶”、“信用村”及“信用鄉鎮”稱號的個人、單位,分別由各認定機構頒發證書和授牌。
5、摘牌。對經重新評定不再具備條件的“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由認定機構予以摘牌。對在重新評定前發現有不滿足條件的,認定機構應隨時予以摘牌。

金融服務優惠

創建成功的“信用鄉鎮”,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不斷完善金融服務,開發更多的金融產品,出台更多的優惠政策,讓講誠信、守信用的得到實惠。“信用鄉鎮”可以獲得以下優惠:

利率優惠

貸款利率執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優質客戶的利率標準,低於對一般客戶的貸款利率(具體標準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制定,報銀監辦事處備案)。

授信額度優惠

授予信用鄉鎮信用戶的貸款額度,應不低於非信用鄉鎮同類客戶的1.5倍(具體標準由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制定,報銀監辦事處備案)。

貸款手續簡化

在建立和完善客戶信用檔案的基礎上,對小額信用貸款實行“一次授信,周轉使用,隨到隨貸”。

金融服務優先

優先允許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用鄉鎮”設立分支機構;優先允許社會投資者在“信用鄉鎮”設立村鎮銀行。讓金融服務更加貼近民眾、更加便民利民,更好地服務於當地經濟和社會。

信貸支持優先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新增貸款要優先投向“信用鄉鎮”,“信用鄉鎮”的信貸需求應優先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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