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開展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縣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預防和減少雷擊災害事故發生,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家和省市關於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指示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抓好我縣防雷減災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開展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
  • 外文名:無
  • 時間: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 地區:習水縣
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防雷安全工作
我縣屬雷擊災害較為嚴重的地區,因雷擊導致火災及人員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給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極大威脅。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嚴格落實防雷減災責任制,努力減少雷電災害和損失。要建立健全雷擊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因管理職責不到位、防護措施不到位、應急處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抓好防雷減災工作
防雷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要求,共同抓好防雷安全工作。各有關部門職責如下:
縣氣象局要認真履行防雷減災管理職責,依法進行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行政許可,加強防雷裝置檢測、設計、施工的資質管理,規範防雷裝置檢測和防雷工程設計,依法查處無資質從事防雷裝置檢測、防雷工程設計、施工的行為;
縣安監局在對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等高危行業進行日常監管中,要把防雷設施的完好作為重要內容強化監管,確保防雷裝置安全有效;
縣建設局在對新建項目進行檢查驗收時,要將是否安裝防雷擊裝置作為驗收合格與否的前置條件,凡未按規定開展防雷擊工作的新建項目,應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縣工商局、質監局要加大防雷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防止假冒偽劣產品在市場銷售;
縣公安消防大隊要作好公眾娛樂場所和人員密集場所的審核把關,對防雷安全設施不合格的,應告知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縣城管局要抓好公共設施、戶外廣告設施的審核,該安裝防雷設施的必須按規定安裝;
縣安監局、煤管局、國土局要加大對非煤礦山、煤礦的防雷安全監督,對未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和未進行防雷檢測的要督促其整改到位;
林業、教育、電力、衛生、廣播電視、移動通信等部門要認真做好本系統的防雷自查工作,凡未按規定安裝防雷裝置和進行防雷檢測的,要及時安裝檢測。
抓好防雷減災預報,增強雷電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氣象部門要加強雷電預警業務體系建設,努力提高雷電的監測預報水平,要加強雷電監測,積極開展雷擊落區和危害等級、大氣電場等雷電監測分析和預報警報業務,做好雷電天氣短時和臨近預警預報以及雷擊森林火災預警服務工作;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應急預案,增強雷電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完善災情上報制度,特別是遭受雷電災害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及時向縣政府及氣象主管機構上報災情,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災情的調查工作。
認真組織開展好防雷減災安全大檢查
縣氣象局要會同縣安監局在今年(2006年)組織一次防雷減災安全大檢查。重點對新建(構)築物,煤炭礦山,電力設施、電氣裝置、通信、醫療、廣播電視設施,金融、交通系統和學校、賓館等人員聚集地以及其他易遭受雷擊的設備設施和場所的防雷裝置進行檢查,確保防雷設施完整有效。工作中要督促有關單位和企業建立、健全相關應急預案,增強應急處置能力。同時,要加大對防雷安全責任事故的查處力度。對於不具備防雷檢測和防雷工程專業資質或超資質範圍擅自從事相關活動、拒不接受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拒不接受防雷裝置檢測、使用不合格防雷產品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大力加強防雷安全生產宣傳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防雷減災知識,增強廣大人民民眾的防雷安全意識。縣氣象局和安監局要利用每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在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防雷科普知識方面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要結合典型案例,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宣傳媒體,在基層社區、林區、鄉村、學校等廣泛開展防雷安全知識和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增強人民民眾的自救、互救能力。各鄉鎮(區)特別是雷擊災害嚴重的地區要加大有關防雷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要讓廣大農村民眾知曉雷擊事件發生的原理,消除部分民眾的迷信和恐懼心理,儘量有效減少雷電災害的影響和損失。
習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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