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奸媳案

翁奸媳案,發生於明朝,涉及人物為束氏,出自《新刊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翁奸媳案
  • 發生時期:明朝
  • 涉及人物:束氏
  • 出處:《新刊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在明朝。據《新刊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載:“某縣有民晏誰賓,污賊無恥,生男從義,為之娶婦束氏。誰賓屢調戲之,束氏初拒不從,後積久難卻,乃勉從之。每男外出,則夜必入婦房奸宿。一日,從義往賀岳丈壽。束氏心恨其翁,料其夜必來,乃哄公之女金娘曰:你兄今日出外,我獨宿怕驚,你陪我睡可好。其夜翁果來彈門。束氏潛起開之,躲立於暗處。翁遂登床行奸。”誰賓獸慾泄完才知不是媳婦而是親身女兒,“悔無及矣,便抽身走出。”第二天早飯時,金娘不肯出來吃飯“母不知其故,其父心知之,先飯而出。母再去邀,女則已縊死在嫂之房矣。”束氏心中恐懼而回到娘家,並對家人說知其故。“束氏之兄束棠曰:他家父沒倫理,當去首告,與他絕親。”束棠遂赴縣狀告,要求判決其妹與晏家離異。嚴縣令受狀,差人去拘晏誰賓。晏誰賓情知惡逆、天地不容,即自縊死。又將證人與束氏兄妹拘到官衙。“束棠曰:晏誰賓已自縊,從義惡人孽子,不敢結親,願將束氏改嫁。嚴縣令問束氏原與翁有奸否?束棠曰並無。縣令曰,既無,今翁已死,何再求改嫁?知其為逼妹改嫁,縣令問:束氏與金娘同睡房中,晏賊意在奸誰?束氏曰:彼意在我,誤及於女。公曰:你二人相伴,何不喊叫起來,束氏曰:小妾怕羞,且未及我,何故喊起。公終不信,將束氏挾起曰,必你先與翁有奸,那一夜你睡姑床,姑睡你床,故陷翁於錯誤。”束氏受刑不過,乃招供與翁有奸實情及誤陷其翁於錯誤之事。嚴縣令說:“你與翁有奸,本該死,況叫姑伴睡又身躲開,陷翁於誤,陷姑於死,皆由於你,死有餘辜。”依律將束氏處決,“又差人去拆毀晏誰賓之冢,以其地開儲水之池,蓋其大敗人倫,故與謀反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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