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德式

美國哥德式

《美國哥德式》與《自由女神像》,《芭比娃娃》,《野牛鎳幣》和《山姆大叔》稱為美國文化的五大象徵。《美國哥德式》,1930年,76.2x63.5cm,板 油彩,芝加哥藝術學院,The Art Institute of Chicago,格蘭特·伍德,Grant Wood,1892-1942年,美國1928年,格蘭特·伍德去了德國慕尼黑,很為那裡的哥特藝術所迷戀。所謂的哥德式建築,主要由石頭的骨架券飛扶壁組成。其基本單元是在一個正方形或矩形平面四角的柱子上作雙圓心骨架尖券,四邊和對角線上各一道,屋面石板架在券上,形成拱頂。採用這種方式,可以在不同跨度上作出矢高相同的券,拱頂重量輕,交線分明,減少了券腳的推力,簡化了施工。由於採用了尖券、尖拱和飛扶壁等建築形式,哥德式教堂的內部空間高曠、單純、統一。裝飾細部也都用尖券作主題,使建築風格與結構手法形成有機整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哥德式
  • 類型:油畫
美國哥德式油畫,美國哥德式小說,

美國哥德式油畫

1930年8月,伍德在Iowa南部的一個小鎮看到一所頗具哥德式風格的房子,它建於1880年代,有五個房間。此建築物的緊湊和堅實的設計,尤其是閣樓上的哥德式窗戶,給伍德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想像著一個農夫和他的女兒站在房子前面,然後拍下這個房子的照片帶回了他的工作室。他請他62歲的牙醫和他30歲的妹妹作為畫中人物的模特,並讓他們穿上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的衣服。雖然在畫中兩人是站在一塊的,但實際上這兩個人物是在不同的場合下完成的。
伍德花兩個月的時間完成了這幅作品,及時趕上了芝加哥藝術學院的展覽。雖然一開始裁判們對是否要接受他這幅畫上有分歧,但這幅畫最後得以參展並獲得了銅獎和300美元的獎勵。當時這幅畫引起了極大的爭議,一個藝術批評家指責該畫是“侮辱普通鄉村人民的漫畫”。有人認為伍德用這幅畫來諷刺中西部文化的狹隘和壓抑,但伍德本人否定了這種說法;也有人把這幅畫理解為對美國鄉村道德品質的頌揚;還有人認為這部作品的主題非常曖昧,既有讚揚的肯定,又不乏諷刺的意味。後來伍德自己透露他的畫中含有諷刺的因素,但至於是哪些因素他緘口不言。
男人的眼睛直直地向前平視,雙唇緊閉,黃瘦的臉上表情十分嚴肅,鼻樑上一絲不苟地架著圓圓的眼鏡。他沾滿泥巴的手裡拿著一個叉,它既代表了在農業占主導地位的年代,農民們勤勞耕作的精神,也象徵著在19世紀男權社會中,不容置疑的男性權威和力量。從構圖上來看,這個叉與人物橢圓形的臉和人物身後哥德式窗戶的線條相呼應。站在他身邊的女人一副典型的維多利亞時期女性的裝扮,從髮型到服飾,甚至到表情,都讓人聯想起簡·愛。同男人一樣,女人的表情也不苟言笑,只因那個年代的女性以嚴謹、矜持、勤勞、克己為美德。她略微站在男人身後,眼睛看向男人,有點“唯他是聽”的意味。
關於畫中的兩個人物的關係,也一直是大家爭論不休的話題,到底是一對農場老夫妻還是父親和女兒?如果是夫妻,很多Iowa農夫的妻子認為這是一副詆毀她們形象的畫作;如果是父女,那么男人手裡拿著一把叉,到底是表示一個普通耕作的農夫,還是一個不無妒意地趕走女兒追求者的傳道夫呢?理解為父女關係的評論家把女兒下巴和頸部的褶皺理解為“老處女的尖銳”,但也有人認為這些褶皺暗示著女兒並不像她的穿著(扣子緊緊封住脖子)那樣刻板。

美國哥德式小說

Gothic淵源和特徵 早期美國通俗小說的第三道風景線為哥德式小說(gothic fiction)。“哥德式”(gothic)這個詞在英語裡有多種含義。它既是一個文學辭彙,又是一個歷史術語,還可以用作建築和藝術方面的專門用語。作為一個文學辭彙,它也有多種含義。它既指一種文學現象,又指一類文學作品,還可以表示一種文學創作方法;而且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歷史階段,這些文學現象、文學作品、文學創作方法的內涵也不盡相同。此處按照通常的做法,用它來表示一類通俗小說。這類小說曾經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十分繁榮,然而它們的作者,除少數外,均被文學批評家和文學史家所忽視。其模式特徵是,故事常常發生在遙遠的年代和荒僻的地方,人物被囚禁在狹窄的空間和鬼魂出沒的建築內,懸疑和愛情交織在一起。慣常的懸疑手段有神秘的繼承權、隱秘的身世、丟失的遺囑、家族的秘密、祖傳的詛咒,等等。到最後,懸疑解開,歹徒暴露,男女主人公的愛情障礙掃除。不過,這種愛情有別於言情小說里的愛情。兩者的區別是:哥德式小說通常描寫神秘冒險故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歹徒;而言情小說描寫家庭平凡瑣事,其愛情障礙往往來自男女主人公本身。
哥德式小說起源於18世紀後期的英國,開山鼻祖是霍勒斯·沃波爾。他的《奧特蘭托城堡》創立了早期古典哥德式小說的模式。哥德式小說的出現,既與當時英國墓園派詩人的“哥德式”情結有關,也與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1729—1797)的“哥德式”美學標準有聯繫。此外,它還借鑑了理查森的《克拉麗莎》的“女郎一惡棍”這一對立模式。這種小說問世不久,即引起克拉拉·里夫(Clara Reeve,1729—1807)、索菲婭·李(Sophia Lee,1750—1824)、威廉·貝克福德(William Beckford,1760—1844)等許多人仿效,成為最流行的體裁,並迅速從英國擴展到整個歐美。至18世紀90年代,哥德式小說逐漸演化成兩個分支。一個分支是恐怖型哥德式小說,其特點是堅持傳統的手段,並在此基礎上融人病態的邪惡,以增加神秘、恐怖的效果,如馬修·劉易斯(Matthew Lewis,1775—1818)的《僧人》(The Monk,1795)。另一個分支是感傷型哥德式小說,其特點是保留古堡場景,但拋棄過分的神秘成分和極度的恐怖氣氛,使故事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如瑪麗·拉德克利夫(Mary Radcliffe,1764—1823)的《尤道弗的奧秘》(The Mysteries of Udolpho,1794)。這兩個分支對美國都有影響。在美國恐怖型哥德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是查爾斯·布朗(Charles Brown,1771—1810)。他的《威蘭》(Wieland,1798)等一系列恐怖哥德式小說以陰鬱的色調和神秘的氣氛,極為傳神地描述了主人公的恐懼心理,對後世的嚴肅小說家影響很大。在感傷型哥德式小說家當中,代表人物有薩莉·伍德(Sally Wood,1759—1855)和伊薩克·米契爾(Isaac Mitchell,1759—1812)。前者以18世紀的法國和西班牙為背景,創作了《朱莉亞》(Julia,1800)等一系列知名的哥德式小說。後者以哥德式小說《庇護所》(The Asylum,1804)聞名。
查爾斯·布朗1771年1月17日,查爾斯·布朗降生在費城一個古老的貴格會教徒家庭。他是家中最小的兒子,自幼體弱多病。然而,在讀書和寫作方面,他顯示了較大的天賦。兒時,他在費城友人的語法學校上學,即博覽古典作品,十歲便給《哥倫比亞雜誌》撰稿。十六歲時,他師從亞歷山大·韋爾考克斯,學習法律。但是,他的興趣依然在寫作上。1793年,他決定放棄法律,改學文學。同年他到了紐約,參加了由英國著名作家威廉·戈德溫(William Godwin,1756—1836)領銜的友誼會(the Friendly Society)。威廉·戈德溫對布朗的影響很大,尤其是他的哥德式小說《凱萊布·威廉斯》(Caleb Williams,1794)促使布朗下決心從事哥德式小說創作。一回到費城,布朗即開始寫作。1798年,他出版了第一本書《阿爾克溫:關於女權的對話》(Alcuin,A Dialogue on the Rights of Women),為改變婦女的不平等地位大聲疾呼。同年,他的第一部哥德式小說《威蘭》也面世。在這之後,他重返紐約,出任《每月雜誌》(Monthly Magazine)和《美國評論》(American Review)的編輯。短短三年,他連續出版了五部小說。它們是:《奧蒙德;或,秘密見證》(Ormond;Or,The Secret Witness, 1799),《埃德加·亨特利》(Edgar Huntly,1799),《阿瑟·默文》 (Arthur Mervyn,1800),《珍妮·塔爾博特》(Jane Talbot,1801)和《克拉拉·霍華德》(Clara Howard,1801)。其後,布朗再次回到費城,編輯《文學雜誌》(Literary Magazine)、《美國紀事》(American Register)和《美國紀事或綜合事錄》(American Register Or General Repository)。這一時期,他撰寫了許多文章,出版了一系列政治小冊子。1804年,他和紐約的伊莉莎白·林(Elizabeth Linn)結婚。長期的艱苦寫作毀壞了他本來虛弱的身體。1810年 2月22日,他因肺結核在費城去世,年僅三十九歲。
查爾斯·布朗的聲譽主要在於《威蘭》等一系列哥德式小說。《威蘭》述說紐約一個名叫威蘭的農夫突然看見天空閃現一道亮光。兩個天使敦促他“摧毀自己的偶像”。於是,他變得瘋狂起來,先是殺死了所有的馬,繼而殺死了小孩和妻子。接著,他去探望妹妹,想將她也殺死。結果他被逮住,被作為瘋子關押。查爾斯·布朗成功地將傳統的恐怖哥德式小說技巧同美國的場景結合起來,並出色地描繪了威蘭的複雜恐怖心理。威蘭幼時,父親即死於非命,原因是沒有遵循冥冥之中神靈的指令。儘管後來威蘭同自己的妻子、兒女、妹妹克拉拉一道平安地生活了許多年,但那件事在他的心中留下了濃濃的陰影。尤其是在他父親建造的“聖殿”,在露天平台,在克拉拉的臥室,經常有一種神秘的聲音。他一方面誠惶誠恐地揣摩這種聲音帶來的不幸,另一方面又聯想起昔時父親的慘死。恍惚中,他聽到一個聲音:“你的禱告聽見了。為了證明你的忠誠,把你的妻子獻給我。”於是,他殺死自己的妻子、孩子,又去殺妹妹克拉拉。
《阿瑟·默文》的主題不同於《威蘭》。它是展現一種自然的邪惡,即黃熱病對人類的肆虐;這部小說於1798年6月開始在《每月雜誌》上連載,但只連載了兩期,便以《每月雜誌》的停刊而告終。翌年,布朗將其中的一部分整理出版。第三年,剩餘的部分又被整理出版。由於布朗本人患過黃熱病,書中有關這種瘟疫的描寫非常逼真。此外,小說的情節也極為複雜。故事有兩個主人公。一個是斯蒂文斯大夫,另一個是十九歲的小伙子阿瑟·默文。正是在自家門口,斯蒂文斯大夫發現了染上黃熱病的阿瑟·默文。接下來,阿瑟·默文述說了自己令人吃驚的經歷。這些經歷大部分與韋爾貝克有關。此人出賣、掠奪、殺害了自己的所有朋友。阿瑟·默文屬於智慧型的人物。他依靠的是智慧,而不是武力。當他解救十五歲的少女伊萊扎時,巧妙地戰勝了她的殘忍的叔叔。
繼《阿瑟·默文》之後完稿的《奧蒙德》同樣以黃熱病為背景。不過,黃熱病不再充當串聯情節的角色,而是作為一種手段,突出主人公的堅強性格。主人公康斯坦蒂爾兼有普通女人的個性和理想女人的品質。她以積極的態度迎接災難。即便是面對遺棄自己情人的奧蒙德,她也非常鎮靜。後來她逐漸對奧蒙德產生興趣,與其說是為了占有他,不如說是為了捍衛自己的榮譽。相比之下,奧蒙德的個性就顯得乖戾。大概布朗想把他塑造成一個兇悍、極端自私的男人,結果未能如願。
《埃德加·亨特利》又回到了原先的主題,即展現人的扭曲了的心理。一開始,布朗通過主人公埃德加·亨特利的視角,大勢渲染了克利西羅夢遊時的恐怖情景。與此同時,他以肯定的語氣,對克利西羅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從而在讀者心中激起了很大的懸念。接下來,查爾斯·布朗交代了克利西羅的負罪感,埃德加·亨特利懷疑克利西羅殺死了他未婚妻的兄弟。埃德加·亨特利對克利西羅的調查最後居然走進了死胡同。他已經喪失了對最近事情的記憶。無需挑明,埃德加·亨特利本人就是夢遊者。
總之,查爾斯·布朗的《威蘭》等恐怖哥德式小說是早期美國通俗小說中的上乘之作。它們反映了布朗的貴格會教徒家庭背景,體現了威廉·戈德溫的社會改革思想。尤其是,書中具有獨創性的複雜恐怖心理描寫影響了後世的一些著名小說家,如納撒尼爾·霍桑愛倫·坡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等等。儘管《威蘭》等恐怖型哥德式小說在藝術上取得了廣泛的成功,但並沒有受到美國讀者的廣泛歡迎。真正為美國讀者青睞的是另一類哥德式小說,即感傷型哥德式小說。這方面的代表作家是薩莉·伍德和伊薩克·米契爾。
其他作家和作品 薩莉·伍德,原名薩莉·巴雷爾,1759年生在美國緬因州約克縣一個海軍軍官家庭。她從小和當法官的祖父一道生活,接受了他的良好薰陶。十九歲時,她和理察·基廷結婚。但婚後僅五年,理察·基廷去世,留給她兩個女兒和一個剛出世的兒子。她含辛茹苦地撫養子女,數年後再嫁,丈夫名叫埃比爾·伍德,系緬因州威斯卡西特的一個將軍。從1800年起,她接連創作了五部哥德式小說,起初署名“麻薩諸塞州一女士”,後改署“緬因州一女士”。這五部小說中,最重要的是處女作《朱麗亞和受啟迪的男爵》(Julia and the Illuminated Baron,1800)。該書的場景設定在18世紀的法國,女主人公為美麗善良的少女朱麗亞。經過種種磨難,她和戀人終於揭開了自己的身世之謎,結成夫婦。小說里運用了許多傳統的哥德式小說的成分,如危險的高原、墳墓、綁架、強姦未遂,等等。其餘的四部小說是《多佛爾,或目擊者》 (Dorval;or the Spectator,1801)、《阿米莉亞,或美德的感召力》 (Amelia; or,the Influence of Virtue,1802)、《費迪南德和埃爾米拉:一個俄羅斯故事》(Ferdinand and Elmira: A Russian Story,1804)、《黑夜的故事》(Tales of The Night,1827)。它們的場景均設定在歐洲,而且均有神秘、恐怖的情節。
伊薩克·米契爾於1759年生在紐約州奧爾巴尼縣。他曾是當地報紙《政治晴雨表》(The Political Barometer)的編輯。1804年,就在這家報紙上,他以連載的形式刊登了自己創作的哥德式小說《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The Asylum;or,Alonzo and Melissa)。不過,直至1811年,這部小說才由紐約州波基普西的書商約瑟夫·尼爾遜出單行本。同一年,一本署名為丹尼爾·傑克遜的書名類似的剽竊之作《阿朗索和梅莉莎;或,冷漠的父親》 (Alonzo and Melissa;or,the Unfeeling Father)也出版問世。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以後的一百多年裡,受到讀者青睞、一再重印的居然是丹尼爾·傑克遜的版本。後來,人們終於辨明真偽。其根據是,盜版本不像原作那樣載有一篇內容豐富的序言。《庇護所;或,阿朗索和梅莉莎》主要敘述一個傳統的“古堡救美人”的故事。小說的場景設定在北美殖民地時期的康乃狄克。女主人公梅莉莎愛上了貧困的革命者阿朗索,結果被父親關在一個鬧鬼的古堡里。後來,阿朗索參加了華盛頓的海軍,在獨立戰爭中被英軍俘虜。在富蘭克林的幫助下,他逃離了魔掌,並取道法國回到家鄉。這是富蘭克林在美國哥德式小說中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亮相。故事的高潮發生在結尾。在查爾斯頓,鄉人傳說梅莉莎已死,阿朗索便去她的墳前祭奠。然而,梅莉莎沒死,她設法逃離古堡來和意中人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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