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大道

羅馬大道

羅馬大道,即羅馬道路拉丁語viae,單數為via),是古羅馬的重要基礎建設,由公元前500年開始,並隨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版國的擴大而延伸[1]這些羅馬道路為羅馬軍隊、官員及平民帶來便捷的交通路徑,更促進陸上通訊及貿易。這些道路由地方小路,連線上廣闊、長距離的公路,連線各主要市鎮及軍事基地。羅馬道路是主要由石頭鋪成,部分混入金屬材料。道路由弧形的石頭組成,這些石頭形式和高於路面的行人道以方便排水,而道路兩旁除有行人道外,還有馬道和排水溝渠。羅馬道路的建設有賴於精確的測量工序,包括透過切割山坡,用橋連線河流和溝壑,濕滑的地面部分用木樁作地基支撐。

當羅馬國力達到最頂盛時期,有超過29條大型軍事公路由首都羅馬以輻射式向外擴散,接上羅馬帝國內113個省份372條大道,總長超過40萬公里,其中8萬5百公里的道路已經鋪石。單在高盧,有超過2萬1千公里道路,在不列顛也有至少4,000公里的羅馬道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馬大道
  • 外文名:Roman Road
  • 地區:羅馬
  • 諺語:All roads lead to Rome
羅馬制度,法律與傳統,道路種類,管治及財政,建築技術,材質,跨越障礙,軍用及民事用途,里程碑和標記,行程地圖和海圖,交通工具,路站和旅館,郵政服務,

羅馬制度

蒂托·李維提及一些羅馬附近著名的道路以及在上的里程碑,較亞壁古道建成前早。除非這些的典故有簡單的時代錯誤問題。因此,巴薩斯丁道(Via Gabina,拉斯·波希納)在公開前500年提及。拉丁道(Via Latina,科利奧蘭納斯時代)在近公元前290年;而諾門蒂娜道(Via Nomentana)或在公元前449年;利嘉娜道(Via Labicana)在公元前421年;西拉娜道(Via Salaria)則在公元前361年建成。
根據安多寧的旅程(Itinerary of Antoninus)形容凱撒奧古斯都時期的羅馬道路:
隨了一些偏遠部分例外,如英國在長城以北、達契亞(Dacia)、幼發拉底河以東若干省份,整個帝國滲透這些道路路線(iter)。幾乎是一個區都有覆蓋,我們可能會想到羅馬官員到被傳送,無論是民用或軍用,他們到達的哈德良牆,沿萊茵多瑙河幼發拉底河運行著服務。
網路也覆蓋帝國的內陸省份,但超越國界就沒有羅馬道路。然而,仍有些人行道和污垢道路的密集網路允許對外通行。

法律與傳統

公元前約450年十二銅表法(The laws of the Twelve Tables)指明道路需為8呎(2.45米)闊,而彎路則需有16呎(4.90米)。十二銅表法指出當道路失修時,過路人有權通過其他私人土地。因此,興建不須經常維修的道路,避免他人進入自己的土地,成為羅馬人的潛意識,為節省物料成本,道路建設得又直又窄。
羅馬法及傳統上禁止在市區使用交通工具,除特定情況外,只有已婚婦人及管理商業的官員可以使用交通工具。朱利亞城市法(Lex Iulia Municipalis)限制商業手拉車夜間只有在城市內的道路和城牆外一里內行駛。

道路種類

道路(Road)這詞對應的拉丁語的詞源是via,眾數詞則是viae。羅馬道路由最原木路到材質鋪設路,都有夯實碎石作基床以保障路面乾燥,避免石頭與碎石與黏土結石成泥漿。
這些道路又可分為:
  • 公共/軍事/管治道路(Viae publicae, consulares, praetoriage, militares),是公眾主要的道路,用公帑建設及維護,在國家土地上建設。
  • 私人/農業道路(Viae privatae, rusticae, glareae, agrariae),由私人建設,或供公共使用。
  • 鄉村道路(Viae vicinales),在鄉村建設的公共或私人道路。

管治及財政

當羅馬征服義大利時,道路由羅馬及其腹地向外擴展,把舊有的道路覆蓋。建設道路是軍事責任,因此受羅馬的執政官管轄,軍事名稱為固治道(viam munire),各地城市也有責任築建他們的道路。美麗和壯觀的道路可能會令我們相信,任何羅馬公民可以自由使用,但這種情況並非如此。徵收通行費的收費站在道路上比比皆是,特別是在橋樑。通常情況下,過路費在城門口收集,貨運會被收取較重的進出口稅。
雖然資助興建道路是羅馬政府的責任,但維修的費用往往由省政府從稅項中收取以承擔。官員有責任籌得足夠款項支持道路的興建及維護,包括高級官員的 慷慨捐款,而主管公共工程的檢查官,需要自行掏錢維修道路。
羅馬道路在連線兩座城市,中間穿過郊野,公共道路的建設和照顧,無論是在羅馬、在義大利、各省份,在羅馬歷史的各個時期,被認為是一個函式的最大重量和重要性,被認為是一個功能的最大比重和重要性。檢查員,作為最古老的羅馬地方法官,有最早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建造及修理在所有的公路和街道。事實上,除皇帝外,檢查員也有權監察及管轄該道路的權利。市政官和檢查員利用羅馬附近卡比托利歐山(Clivus Capitolinus)噴出的熔岩及城市外的碎石建造道路和人行道。

建築技術

羅馬道路實際寬度在3.6英尺(1.1米)至超過23英尺(7米)。雖然石頭凹凸不平造成顛簸的路段,但這做法可抵禦雨水、結冰及洪,也會採用直的路線以減少維修需要。

材質

  1. 地表路(Via terrena):地面已平整的泥路
  2. 砂礫路(Via glareata):砂礫道路。
  3. 標準路(Via munita):常規的羅馬道路,用矩形石塊鋪成的,或與多邊形塊熔岩。

跨越障礙

羅馬人首選設計解決障礙的方案,而不是避開它們。將溝壑、丘陵或山區的石頭切開,以建隧道通過。為跨越河流,羅馬人會用石頭或木建拱型橋樑;若是小溪則鋪上石磚跨越,堤道建在沼澤的地面。

軍用及民事用途

羅馬公共道路系統背後有明顯軍事目的,道路建設可團結羅馬受統治的人民及鞏固被征服區的統治。

里程碑和標記

道路上建有里程碑,先有一個在公元前250年分隔了亞壁古道,另一個也建在公元前125年許多大道上,現代辭彙英里或哩(mile)由拉丁語辭彙milia passuum,4,841英尺(1,480米)。里程碑有堅實的矩形底座,設定超過2英尺(60厘米)到地面,站在高5英尺(1.50米),直徑20英寸(50厘米),圓形柱達2噸以上。碑上在眼睛的高度位置有面板塊,標明與羅馬廣場的距離、那位官員製造、修理道路及其他各種信息。

行程地圖和海圖

結合地形和標有道路的地圖存放在某些羅馬圖書館,但由於成本昂貴、難以複雜故不流動作用。

交通工具

牛車是羅馬道路上常見的交通工具,也有日行40至50公里(25至30英里)的馬車,較步行快一倍。

路站和旅館

非軍方官員及為政府服務的人沒有營地給他們使用,他們需持有護照以茲識別,羅馬道路每隔15至18碼英里(25至30公里),便有旅行洋房,附近會有軍營給軍團使用。也有私營旅館,但有些已聲名狼藉,因為經被小偷光顧的,也有妓女當作賣淫場作,這些遺址的牆壁被塗鴉覆蓋。另外,每隔12至18英里(即20至30公里)有路站給作交通運貨工具的動物休息。

郵政服務

羅馬帝國內有公營和私營郵政服務。奧古斯都創立的公共郵政(Cursus publicus),透過羅馬道路系統收發及派送郵件,利用戰車上裝有的箱子盛載郵件。在緊急或特別情況下,會使用驛馬和騎士運送郵件,驛馬每日可傳遞信件至800公里外,該騎士會戴有一頂獨特的皮製郵帽識別是郵差。但郵差在古羅馬時期是種危險的職業,常遭土匪和羅馬的敵人侵擾。
這些羅馬道路的開通,也促進私營郵遞業興起,例如tabellarii,是家聘用奴隸送信的郵遞業務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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