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羅馬公教)

天主教

羅馬公教一般指本詞條

天主教(Catholic Church)即至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普世大公天主教會。源自希臘文的 καθολική,譯作整個、全部或普世的。在初代教會時期,就是指著整個神的教會,不分國界語言種族與背景而言。只要屬於基督教會者,都是大公或普世的教會。是基督教中歷史傳承最悠久、文化沉澱最深刻、信徒最多的派別。與新教東正教並稱為基督教三大流派

天主教中文“天主”一詞,為明末耶穌會傳教士進入中國後,借用中國原有名稱對所信之神的譯稱,通常認為取自《史記·封禪書》所載:“八神,一曰天主,祀天齊”,表述“最高莫若天,最尊莫若主”和“宇宙主宰,主宰神、人、萬物”,取意為至高至上的主宰,以與中國所信奉的神靈相區別,故稱其教為天主教。

天主教在全世界傳播,其神職人員實行獨身制。各修會形成其隱修制度,並且有一整套等級分明的教階體制。“根據《教會統計數據年鑑》(2016年12月31日修訂)全世界天主教徒人數約為12.73億,占世界人口總數的18%。”中國的天主教最早出現在唐代,景教就是天主教的東方亞述教會與傳入。元代又一度傳入。明萬曆十年(1582)由耶穌會士再次傳入。

天主教在中國擁有漫長而複雜的歷史。目前中國天主教地上教會公開的最高組織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即中國天主教的“一會一團”,21世紀信徒為700萬人以上。不過中國天主教還有近900萬信徒宣誓效忠聖座,他們就是天主教中國教會,一般俗稱為忠貞教會。

基本介紹

教義信經,三位一體,天主之創造,原罪,救贖,煉獄,教會典籍,組織架構,歷史,古代教會,中世紀教會,近代教會,現代教會,至一至聖,修會分支,隱修院修會,托缽修會,耶穌會,發展現狀,傳教士,地區,中國大陸,港澳地區,台灣,

教義信經

天主教信奉三位(聖父聖子和聖神)一體的天主和耶穌基督,尊瑪利亞為聖母,其信仰內容大致包括在《宗徒信經》中,有“十二端信道”之說,主要的基本信條為:天主聖父化為天地,創造人類;天主聖子降生為人,救贖人類,並受難、復活、升天,在世界末日時再次降臨;天主聖神(即聖靈)聖化人類;教會為基督所創立,並有赦罪權;人的肉身將於世界末日復活並接受基督的審判,善人得享永福,惡人要受永苦等。
耶穌與十二門徒耶穌與十二門徒

三位一體

天主教認為,三位一體是“奧跡”,這種“奧跡”的啟示是不能靠理性來領悟,只能靠信仰來接受。天主教認為,世界和宇宙中存在一種超自然和超社會的力量,這種力量就是天主。他是獨一無二、無所不能、創造有形和無形萬物的神。由於他具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神,所以稱他為“三位一體”的天主。因聖父在天,稱他為天父,被認為是至高無上,主宰一切的力量。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一位。聖子為耶穌基督,由聖父所生,並受聖父的派遣降臨人間,以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流血犧牲拯救世人的苦難。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聖神由聖父、聖子所共發,聖神啟迪人的智慧和信仰,使人棄惡從善。他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這三個位格不是各自獨立的三個,而是同一本體,三者組成天主的統一整體。

天主之創造

認為宇宙萬物都是上主天主創造的。《聖經·創世紀》載:“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大地還是混沌空虛,深淵上還是一團黑暗,天主的神在水面上運行。”當時尚未明確肯定,天主創世以前任何東西都沒有,只不過是混沌而無秩序。後經教父,尤其是經聖奧斯定(Aurelius,Augustinus)以及中世紀以來的神學家們的發揮,教會遂確定宣稱,天主乃是從完全的“無”中創造出一切(拉丁文:ex nihilo);即宇宙被創造出之前,沒有任何物質存在,連時間和空間也沒有,而只有天主,以及他的聖言((道,希臘文 Logos)和他的“靈”。他以發出“話語”(亦即通過“道”),創造出一切。
天主教認為,宇宙萬物都是天主創造的,人類當然也是天主創造的。《舊約·創世紀》記載:天主用5天時間創造出了自然界萬物,第6天造人,第7天歇息。正是因為天主創造一切,他才被說成是至高無上、全能全知、無所不在的唯一真神,是宇宙的最高主宰。

原罪

謂人類始祖亞當和厄娃(夏娃)受造後被置於伊甸園,因受蛇誘惑,違背天主(上帝)的命令,吃了禁果,這一罪過成為整個人類的原始罪過。認為此罪一直傳至亞當的所有後代,成為人類一切罪惡和災禍的根由;即使是剛出生即死去的嬰兒,雖未犯過任何罪過,但因其有與生俱來的原罪,故仍是罪人,需要救贖。

救贖

認為由於人類的始祖犯罪,致使整個人類都具有與生俱來的原罪,且無法自救;既犯了罪,便需要付出“贖價”來補償,而人又無力自己補償,故天主聖父差使其獨子耶穌基督為人類的罪代受死亡,流出寶血以贖相信者的罪。關於“贖價”究竟給誰?歷代教父見解不相同。聖奧斯定(聖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認為人既犯了罪,便是魔鬼的奴僕,為贖其脫離魔鬼的奴役,便由耶穌的血作為贖價,付予魔鬼而將其贖回。《新約聖經》中亦有稱信徒為“以重價買回”者。安瑟倫(Anselmus ,約1033—1109)則認為人犯罪,便向上帝欠下了債,自己無力償還,耶穌的血便是代向天主償付的贖價。只有相信和依靠救世主耶穌為人類贖罪,人類才能求得死後永生。

煉獄

又被稱作滌罪所。指犯有一定的罪,但非必須下地獄者,死後暫時受苦以煉淨罪過之地。天主教認為,人死後,完全純淨無玷污的靈魂才能直接進入天堂享永福;有大罪的靈魂被投入地獄受永罰;有小罪或罪已赦免,而尚未做完補贖的靈魂,既不能立即升天堂,也不必下地獄,乃被置於煉獄中暫時受苦,待所有罪過煉淨,補贖做完,便可進入天堂。

教會典籍

聖經
天主教的聖經由《舊約》和《新約》兩部分構成。共七十三卷。天主教的聖經比新教(基督教)聖經多七卷,這七卷在《聖經》的舊約裡面,分別為多俾亞傳,友弟德傳,瑪加伯上,瑪加伯下,智慧型篇,德訓篇,巴路克。
天主教(羅馬公教)
舊約完成於公元前一千五百多年到公元前四百年之間;新約完成於公元三十年至九十六年之間。《聖經》從最早成書的約伯記(約公元前1500年)到最後成書的默示錄(公元90-96年之間),歷經1600年左右。聖經的作者多為猶太人,他們中有君王、先知、祭司、牧人、漁夫、醫生等。《舊約聖經》共四十六卷。
《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的言行以及早期教會的情形。《新約聖經》共有二十七卷。《新約聖經》的正典書目於公元397年舉行的迦太基會議正式確定。
天主教普遍使用的思高譯本,1968年正式出版。

組織架構

天主教教宗,為天主教會最高領袖。梵蒂岡元首,已延續266任,首任教宗為耶穌十二門徒之首聖伯多祿。當選後終身任職,不可罷免。教宗領導的天主教會是世界上信眾最龐大的宗教教派,從羅馬帝國開始,直至今日都影響著歐洲及世界文明的發展。又因其駐地在羅馬,所以又稱羅馬教宗。教宗其完整頭銜為:“羅馬主教、耶穌基督代表、宗徒之長子繼承人、普世教會最高教長、義大利首席主教、羅馬教省總主教都主教梵蒂岡城邦元首及天主眾仆之仆”。
教宗本篤十六世與新教聖公會大主教威廉斯教宗本篤十六世與新教聖公會大主教威廉斯
天主教會的組織形式嚴格集中。它重視教階制,教階制分為神職教階和治權教階。神職教階有:主教、神父和執事。治權教階有教宗、樞機主教、宗主教、總主教、教區主教、神父等,教宗具有最高權威,神聖不可侵犯,由樞機主教構成的樞機團選舉產生,樞機團也是教宗的主要諮詢機構。天主教規定神職人員不得結婚,與俗人有明顯界限。修會由信徒組成,會士鬚髮,神貧、貞潔、服從三願,並過集體生活。除教宗之外,大公會議也具有至高權威。大公會議由教宗主持召開,代表為世界各地區的主教,重要修會、修院領導人及著名神學家、教會法專家也經常應邀參加。12世紀至今,天主教已召開過13次大公會議。天主教第一部完整的教會法令是12世紀中葉的《格拉蒂安教令集》。16世紀時,《教會法大全》問世,20世紀初又修改簡編為《天主教會法典》,1983年,又頒布了更為簡明的新《天主教會法典》。

歷史

天主教前身是基督教創立初期存在於羅馬帝國西部拉丁語地區的西派,與存在與羅馬帝國東部希臘語地區的東派相對。因以羅馬為中心,故形成羅馬公教。西羅馬帝國476年滅亡前後,羅馬主教逐漸成為整個西派教會的領袖,西派教會中逐漸形成教皇體制。8世紀加洛林王朝期間,矮子丕平(Pepin Le Bref,公元714~768)將從倫巴德人手中奪得土地贈給教皇,史稱“丕平贈禮”,由此構成延續至19世紀下半葉的教皇國。1054年東西兩派正式分裂後,西派自稱公教(即天主教)。
中世紀時,天主教成為西歐各國封建社會中占領統治地位的宗教,並把哲學、政治、法律等都置於天主教神學的控制之下。確立以托馬斯主義為核心的官方神學體系,並達到經院哲學的繁榮鼎盛。曾設定異端裁判所,組織十字軍東侵。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興起新型修會耶穌會(Society Jesus)和巴黎外方傳教會(Societas Parisiensis missionum ad exteras gentes)、米蘭外方傳教會(Pontificium Institutum pro Missionibus Exteris)、遣使會(Congregatio Missionis)等傳教修會,在世界各地傳播。主要分布於意、法、比、西、葡、匈、波、美以及拉丁美洲各國。
19世紀下半葉,天主教曾召開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提出“教皇首席地位”和“教皇永無謬誤(Infallibility of the Pope)”的信條來維持其神權統治,抵制教會內部的改革要求。宣布托馬斯·阿奎那(St. Thomas Aquinas,約1225年-1274年3月7日)的神學體系為天主教唯一真正的哲學,促成現代新托馬斯主義的發展。1929年《拉特蘭朗條約》(Patti Lateranensi)簽訂後,羅馬教廷駐地正式命名梵蒂岡城國。20世紀60年代召開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開始“改革”、“對話”和“跟上時代”的現代發展,逐漸關注普世教會運動,強調神學理論上的更新和多元化。
通常把教會歷史分為四個階段:

古代教會

這個時期包括了教會的初期及其在羅馬帝國內的成長,羅馬皇帝一再企圖消滅教會,但最後,反倒是整個帝國皈依了教會,宣布天主教是羅馬帝國的國教。
古代教會的幾個轉折點
1、公元50年,耶京教會會議召開,教會從猶太教會的傳統中脫離出來,顯出大公性、普世性;
2、公元70年,宗徒們開始把權利交於繼承者,即主教;宗徒們殉道,教會中心轉至羅馬;
3、公元130—200年,同異端鬥爭,產生護教文學,信仰開始在知識分子中的傳播;
4、公元250—305年,教會同異教徒的鬥爭,殉道者給教會帶來新的入教者;
5、公元313—476年,基督教取代異教在公開和私人生活中的地位;
6、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堡落成,為東西分裂埋下種子,隱修制度興起及快速發展;
7、公元476—590年,公元476年,西羅馬滅亡,教會意識到自己負有向野蠻民族宣傳福音的天職。公元590年,第一個本篤會隱修士登上伯多祿寶座,標誌著古代教會的結束和中世紀教會的開始。
有關於初期教會發展的情形,我們是以宗徒大事錄記載的作為根據,在宗徒大事錄第一章15節指出共有120人,保祿說有500人曾看見復活後的耶穌,伯多祿在聖神降臨後首次的公開演說發表後,就有三千人領洗奉教,以後教友的人數達5000人。因此,公元35到37年,耶路撒冷的教友人數大約有5000人左右。從聖神降臨日起,直到最後一位宗徒去逝的這段時間,教會蓬勃地發展,信教的人數日漸增加,而且非常的虔誠,宗徒們把自己所見所聞的事,也就是耶穌生平的事跡以及他的道理和精神傳授給人們,這樣便形成了一種口授的傳統。最初皈依的,是猶太人,他們按時進聖殿去祈禱;在飲食方面,仍保持著清潔與不潔的分別;仍舊遵守安息日和割損禮,但也有與猶太教不同的集會,最突出的集會,就是“分餅”。宗徒們忠實地遵照耶穌所吩咐的,重行這個儀式,教友們也分享祝聖了的餅和酒,這就是彌撒聖祭中組成聖體聖事的主要部分。教會在猶太、在撒瑪黎亞以及加里肋亞各省不斷的發展,伯多祿親自到這些地方去視察與新領洗奉教的信友們接觸,並且和他們住在一起,鞏固他們的信德。到了公元41年期間,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Ⅰ,前10—44登基做了巴勒斯坦的國王以後不久,教難爆發。
救主基督早就預言“他的門徒要遭受迫害”,在教會開始時,這個預言便已逐漸實現。最初三百年的教會史,可以稱之為“教會受難史”,也可以稱它為“殉道烈士們的歷史”。羅馬帝國加諸於教會的流血迫害,給這一時代印上了鮮明的記號,因此這一個時期,我們特別稱之為“教難時期”。第二世紀的教難多屬地方性的,而且是間歇性的,第三世紀的教難,則是由皇帝明令發起的,具有普遍性,幾乎普及全國,情形慘烈,但為時頗短,而且使教會有喘息的時期。公元第三世紀的前期,教會大約享受了15年的和平,各地當局對聖教會採取不干涉政策,對基督徒極端的寬大,甚至特赦了服苦役的基督徒。當時政局混亂,皇帝沒有時間和精力對聖教會發動嚴厲的鬥爭。但是公元200年,皇帝的態度,忽然的轉變了,教會開始遭到空前嚴峻的迫害。
第四世紀是教會的歷史上,是一個轉折點,君士坦丁不但給了教會和平,而且也給了教會不少特恩,到了狄奧多西(Theodosius Ⅱ,401—450 )在位時,更宣布天主教為羅馬帝國的“國教”。公元第四世紀的教會,已經取得信仰的自由和法律的地位,教會可以公開傳教,並且受到皇帝的優待。以人口比例而言,東方的教務要比西方來得發達,埃及、小亞細亞的教會相當繁榮,義大利、北非、高盧、西班牙次之。除羅馬帝國外,福音也傳到了亞美尼亞、波斯和阿拉伯。

中世紀教會

從第五世紀中期到第十五世紀,由於公元5、6世紀時,日爾曼民族的入侵,最後導致羅馬帝國的分崩離析,開始走上了瓦解滅亡的命運。教會也在這時期開始向蠻族施行教化的工作,因而產生了一種新的文化,這一時期的教會,我們稱它為中世紀教會。
“中世紀”介於古代和現代之間長達1000年的歷史。準確說從第五世紀西羅馬滅亡到16世紀古希臘和羅馬文藝復興。亦有人認為從公元590年格列高利一世(Gregory the GreatⅠ, 540—604)開始。所以中世紀沒有準確說法,大致從公元590年開始,東西文化分開,教會開始向蠻族傳播福音。直到16世紀誓反教打破了歐洲的統一,作為中世紀教會歷史的結點。此後教會則由歐洲開始向亞、非、美傳播。
中世紀分三個階段:
中世紀教會第一階段:(公元590——1048年)
當教會努力在西方傳教時,東方卻受到嚴重打擊。教會展開了大規模向日爾曼,斯拉夫民族傳播福音。由於伊斯蘭教的興起,教會在中東,北非遭受迫害,同時教宗為維護首席權地位同君士坦丁堡主教進行的鬥爭。1054年,東正教從教會分離出去。1050年,教宗利奧九世(St. Leo Ⅸ,1002—1054)通諭號召廢除已滲入義大利南部拉丁教會的希臘禮儀。但是君士坦丁堡主教色路拉里烏(Michael Cerularius,?—1058)與其針鋒相對,規定在君士坦丁堡的拉丁教會一律使用希臘禮儀。1054年,教宗色路拉里烏派樞機主教洪貝爾(Humbert)為首的使團去君士坦丁堡,雙方未達成妥協,反而矛盾激化,互相指控。最後,洪貝爾在索菲亞大教堂的聖壇放下絕罰令。色路拉里烏召開會議,宣布革除羅馬教宗及其使節的教籍。這次大分裂,史稱“色路拉里烏分裂”。至此,基督教東西兩派斷絕往來,正式分裂為天主教、東正教。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的東派教會自稱正教,又稱希臘正教,中世紀時成為拜占庭帝國國教。1204年,十字軍占領君士坦丁堡,發動戰爭的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ius Ⅲ,1198—1216年在位)還冊封威尼斯人莫洛西尼為首任君士坦丁堡拉丁籍主教,使雙方矛盾達到極點,分裂的局面更無法挽回。後來的多次和解努力,均告失敗。
中世紀教會第二階段:(1048—1294年)
從公元第十世紀開始,西方教會陷入黑暗時期,急需改革,重新整頓充滿世俗精神和生活放蕩的神職界,教會必須從世俗社會中獨立出來,必有站在歐洲國家的領導地位上,指導他們生活的目標。改革大潮由教宗格列高利九世(Gregorius Ⅸ,約1170—1241)開始,到英諾森三世(Innocent Ⅲ,1160—1216)達到高潮。十四世紀教宗權利再次下降,歐洲各民族的“民族觀念”和“國家觀念”增強,逐漸分裂為許多獨立的國家。
十字軍東征:
11世紀末至13世紀末,羅馬教宗會同西歐封建領主和城市富商向地中海地區發動的侵略戰爭。自1096—1291年,先後共8次,歷時200年。
(1) 1095年克萊蒙宗教會議後,發動了第一次東征。從1096年2月起,十字軍分5路先後向東方進發。1099年7月15日,十字軍攻陷耶路撒冷,血洗全城,並按照西歐的封建制度建立了耶路撒冷拉丁王國和三個屬國。
(2) 1146年,教宗尤金三世(Eugene Ⅲ,1145—1153年在位)派伯爾納(明谷的,Bernard de Clairvaux 1090—1153)說服法國國王路易七世(Louis Ⅶ,約1120—1180)與德國皇帝康拉德三世(Konrad Ⅲ,1093—1152)組織第二次東征(1147—1149),參加者多是封建主和騎士。1147年夏,兩國國王各統率約7萬騎士向東方進軍,由於兩國的矛盾、拜占庭帝國的猜疑和不合作及軍事指揮失當,十字軍沿途損失慘重,餘部在進攻大馬士革時又遭受挫敗。
(3) 1187年薩拉丁帝國占領耶路撒冷後,教宗克雷芒三世(Clement Ⅲ,1025—1100)組織了第三次東征(1189—1192),分別由德、法、英派出三支隊伍,1191年十字軍攻占阿克城,但未能收復耶路撒冷。
(4) 1198年,教宗英諾森三世(Innocentius Ⅲ,1179—1180年在位)組織第四次十字軍東征(1202—1204)。1202年,法德意十字軍集結於威尼斯,表面上宣揚收復聖地進攻埃及,實際上作進攻拜占庭的準備。1204年4月,十字軍攻陷君士坦丁堡,在巴爾幹南部建立了“拉丁帝國”。
(5) 第五次東征(1217—1221)十字軍來自德、英、荷蘭和匈牙利,主要進攻埃及,遭到失敗。
(6) 第六次東征(1228—1229),十字軍由德、法、英、意等國騎士組成,德皇腓特烈二世(Frederich Ⅱ, 1712—1786年)親自率領,進攻敘利亞。1229年,腓特烈與埃及蘇丹締結條約,規定耶路撒冷等地由德皇統治,腓特烈在耶路撒冷15年,自封為王,直至1244年易主。
(7) 1248年,教宗英諾森四世(Innocentius Ⅳ,1243—1254年在位)發動第七次十字軍東征(1248—1254),由法王路易九世(Louis Ⅸ,1215—1270)率領,遠征埃及,一無所成。
(8)1270年的第八次東征,由路易九世(Louis Ⅸ,1215—1270)率領。十字軍在突尼西亞登入後,因瘟疫流行,路易九世因病而亡,殘部撤回歐洲。1271年,英國親王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 守教者;死於1066年)又繼續發動十字軍出征,沒有收穫。此後,教宗再未能組織起十字軍,十字軍在東方的領地逐漸被穆斯林占領。1291年,耶路撒冷拉丁王國最後據點阿克城被攻陷,王國滅亡,十字軍被全部趕出敘利亞,十字軍東征以失敗告終。
東征失敗的原因:1、缺乏戰略;2、長途跋涉;3、政治、經濟缺乏配合。4、動機不純。
十字軍東征的意義:雖然東征並未收復聖地,但也有其積極的一面。1、防止了土耳其人對歐洲的進一步侵略,挽救了基督教文化;2、讓歐洲人意識到自身的一致是建立在信仰上而非是建立在政治上。3、加強了東西方經濟、文化的交流;4、傳教方面引起了西方教會的傳教熱忱。方濟各會,多明我會等修會的興起。
但也有其消極方面:1、加劇了東西方教會的分裂(第四次東征的不良後果:1204年搶掠了君士坦丁堡)2、加劇了人們倫理的墮落,燒殺搶掠,殺死許多穆斯林;3、教宗權力下降,東方教會把東征失敗歸罪於教宗。認為這是天主對教會的懲罰。
由於十字軍東征及宗教裁判所,使教會意識到僅靠武力是不能使歐洲基督化的。異端之所以盛行和具有如此的吸引力是因為教會內部神職界的墮落,過多參與世俗事務而忽視精神職務。人們明顯感到異端中的神職界與教會內部的神職形成鮮明的對比。社會要得到治癒,教會本身應得到治癒,教會必須從內部進行改革。教會留意時代的徵兆,必順進行改革,以適應時代的需要。而教會改革的工具就是托缽修會。托缽修會主要有四個:方濟各會(Franciscan Order)、多明我會(Dominican Order)、加爾默羅會(Carmelites Order)、奧斯定會(Augustinian Order)。
中世紀教會第三階段:(1274—1517年)
1294年,德國的霍漢斯王朝結束後,法國勢力在歐洲逐漸強盛起來,通過購買繼承加上戰爭的勝利,法國君王的財富不斷增加,所以在歐洲取得獨立的地位,在政治,經濟,文化方面逐漸占據主導地位。教宗為保護教會的利益,抵抗歐洲其它國家的入侵,遂與法國結成聯盟,以尋求幫助和保護並將義大利的亞西西從德皇手中奪回贈與法國,如此法國漸漸取代了德國在教會中的地位,法國人統治義大利,樞機和教宗均由法國人擔任。這樣,法國在基督教國家中處於領導的地位。這種關係給教會帶來積極和消極的影響。當法國國王與教宗合作推動教會發展,這對教會來說是一種福音。這種現象在法王路易九世(Louis Ⅸ,1215—1270)身上完美體現出來。但這種祝福也可轉成為詛咒,尤其當國王貪求世俗權力而把教會當作奴隸來奴役時,就會影響教會的發展。腓力四世(Philip Ⅳ,the Fair(美男子)1268—1314) 就是這樣一位。他聲稱自己是歐洲第一位絕對的君王。教宗曾成功地戰勝了德國的皇帝而成為精神和世俗的最高領袖,但在和法王的衝突中,卻連連敗北。在羅馬法律的幫助下,腓力四世推翻了中世紀的制度。任何一個君王都不是絕對的,羅馬教宗是國家和法國領袖之間的最高裁判者。1296年因腓力四世與英國打仗,未經教宗同意下令對法國教會徵稅,教會財產、神職人員都必須納稅,打破一千年的傳統,教宗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Ⅷ,1294—1303年在位)看到免稅權和自由權受到傷害,同時也希望不正義的戰爭能早日結束,故而向法國王發表了一份通諭指出未經教宗同意下任何神職不得向世俗交稅,絕罰那些未經批准向教會徵稅之人。為此法國國王立即禁止向教宗捐款,並禁止外國人進入法國經商,這樣等於切斷了教宗在法國的經濟來源,並宣布卜尼法斯的選舉不合法。教宗無奈只得暫時撤消了此通諭,取得暫時的和平。五年以後,1301年,爆發了第二次衝突,原因在於法國王腓力對法國各層人士,包括神職人員採取高壓政策。為了使他們效忠自己,要求其不得納稅,而且不得與教宗來往,禁止朝聖,嚴格控制教會。規定未經國王同意不得為教宗服務。教宗對此派人前去調解,希望腓力收回命令,可腓力立刻逮捕使者並以叛國罪加以懲罰,如此教宗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Ⅷ,1294—1303年在位)又發表了一個通諭《吾子,請聽》要求法王無條件釋放大使。可國王與教宗針鋒相對,召開“法國大會”,包括神職、貴族和政府官員等,他們支持法國國王,並派人去羅馬威脅教宗,教宗無奈之下發表了中世紀最出名的一個通諭《至一,至聖》,聲明:“神權”高於“俗權”,肯定教宗本人只受天主審判。腓力毫不示弱,又召開了另一次會議,宣布教宗犯了荒廖之罪,包括異端和倫理墮落。號召召開大公會議審判教宗,並派親信前往義大利與教宗的敵人勾結。1303年教宗正準備開除腓力教籍時,腓力突然向教宗行宮阿南尼進兵並且囚禁教宗。三天后教宗被民眾救出,不久就去世。教宗卜尼法斯八世(Boniface Ⅷ,1294—1303年在位)的去世,史稱“阿南尼事件”。此事件是教宗權力的轉折點,教宗在國家中的地位日落千丈,“神權高於俗權”的思想隨之消失,歐洲基督教聯盟宣告解體,取而代之的是國家的獨立觀念。
西方大分裂(1378—1417年)
教宗的充軍與教會分裂嚴重影響教會的統一與形象。教宗格列高利十一世(Gregory Ⅸ ,1370—1378年在位)去世後,在羅馬公民的脅迫下,樞機們選舉了義大利米蘭的主教為教宗,即烏爾班六世(Urban Ⅵ,1378—1389年在位)。由於教宗長期定居法國,故羅馬處於混亂狀態。樞機團的16位樞機,有11位是法國國籍。他們不願意留在羅馬,要求教宗重回法國。烏爾班六世嚴辭拒絕了他們,教宗性情爆燥,態度欠佳,以致彼此之間產生隔閡,以致於11位樞機深夜逃回法國,在那不勒斯宣稱“此教宗選舉無效”。另選教宗克雷芒七世(Clement Ⅶ,1523~1534年在位),並得到西班牙,蘇格蘭,法國的支持。而德國,英國,義大利支持烏爾班六世(Urban Ⅵ,1378—1389年在位),如此出現了兩位教宗,兩個樞機團,分裂就此造成。兩位教宗之間相互絕罰,各自擁有樞機團,並各自立教區主教及修會院長,這對教會的發展產生很大影響。因此教友們要求希望統一,巴黎大學和牛津大學的教授要求召開大公會議來解決此事,但遭到許多人反對,因為教宗是最高的元首,沒有人能審判他。所以問題遲遲不能解決,日益嚴重。教會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來處理此問題,遂雙方的樞機團同意召開大公會議,希望能改變分裂的現狀。1409年在比薩召開會議,並傳訊兩位教宗前來受審,可兩位教宗拒絕,並稱此會議無效,大會同時把他們開除廢逐,並選出新教宗亞歷山大五世(Alexander Ⅴ,1409—1410年在位),希望藉此能恢復教會的統一局面,可事與願違,兩任教宗拒絕讓步,成了“三教宗鼎立的局面”,如此出現三個樞機團,教區內有三個主教,修會有三個會長,教會內產生一片混亂,嚴重影響教會的形像。因教會混亂,德國皇帝西吉斯孟(Sigismund, 1411—1437年在位)為了早日解決教會分裂狀態,在1414年舉行康斯坦茨公會議中把本篤十三世(Benedictus ⅩⅢ)廢除,羅馬格列高利十二世(Gregorius Ⅻ,1406—1415年在位)自動辭職,大會重新選了馬丁五世(Martin V,1417—1431)為教宗,新教宗批准了大公會議關於信仰的一些規定,但他拒絕接受“大公會議有直接來自天主的權力,因此教宗也在其權力之下”的觀點。
經過39年之後,在馬丁五世(Martin V,1417—1431在位)領導下教會重新恢復了和平與統一。但經過這次分裂,教宗在基督教國家中的地位大受影響。不但在“神權高於俗權”方面,而且人們對教宗在教會中至高無上的權力也產生了懷疑。到底是教宗還是大公會議高。事實上是,只有教宗本人或其代表主持或參加,並由教宗本人親自認可或批准其決議的大公會議,才被普世教會所接受,所以教宗高於大公會議。教宗自己可以不經過大公會議,擁有以絕對正確的特恩,而大公會議沒有教宗的認可不能制定規則,因此教宗高於大公會議。

近代教會

大約是從16世紀到20世紀的中期,大概從15世紀開始,西方民族在思想上發生了極大的變化。近代的民族國家不斷地形成,從各方面爭取獨立自由,教宗雖然在教會內擁有統治權力,但是一向聯繫很密切的宗教和政治,卻逐漸分離。歐洲信仰的統一也因耶穌教或基督教的發展呈現分化狀態;而另一方面,隨著新大陸的發現,傳教的工作獲得了新的園地,教會便向亞洲、美洲、非洲、澳洲展開了傳教的工作。
現任教宗方濟各與前任教宗本篤十六世現任教宗方濟各與前任教宗本篤十六世
誓反教的改革運動,黑死病在歐洲流行、教會學術研究和熱忱的衰弱;教宗的充軍和西方大分裂的不良影響、教會的黑暗;大公會議運動的影響;416世紀教會倫理的墮落,教會人士的世俗化,以上四個現象是普世性的,尤其在德國。例如:德國的主教和隱修院院長擁有德國三分之一的財產,且許多人不穿神職的服裝,不理會獨身的制度。這一切成為宗教改革的催化劑。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 )提出因信稱義,聖經唯一,即任何與聖經相反的都否認,否認聖統制,主張可以自由解釋聖經。認為教宗的權利是來自於人並非來自天主。所以否認教會的訓導權,以及大公會議,否認羅馬高於一切其他教會的主張。
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興起新型修會耶穌會(Societas Jesu)和巴黎外方傳教會(Societas Parisiensis missionum ad exteras gentes)、米蘭外方傳教會(Pontificium Institutum pro Missionibus Exteris)、遣使會(Congregatio Missionis)等傳教修會。
教宗本篤十六世與東正教牧首巴爾多祿茂一世教宗本篤十六世與東正教牧首巴爾多祿茂一世
1864年庇護九世(Pius Ⅸ,Pope,1792-1878)向樞機團宣布要召開一次大公會議,1865年成立籌備委員會,經過四年的準備之後,於1869年12月8日在梵帝岡伯多祿大殿揭開了第一次梵蒂岡大公會議的序幕。會議有747人參加,有樞機主教、總主教、主教和修院院長。此次會議是第一次沒有向各國大使,國王發出邀請的會議,此會議制定了52個議案,但由於當時的環境,會議開了一年之後便停止了,因此只完成了兩個議案。會議確定信仰宣誓的同時,會議也詳細闡述了啟示、信仰與理性的關係,會議宣布人即使沒有天主的啟示,只憑理智也可以認識萬物的創造者—天主。同時會議聲明:知識有二種來源:一是信仰、一是理智。信仰不違反人的理智。會議再次譴責了無神主義、唯物主義、自由主義及泛神論。
庇護九世1878年逝世後,利奧十三世(Leo 13,1878-1903在位)擔任教宗,他當時已經68歲,身體欠佳。人們普遍認為他不過是一位過渡的教宗而已,但他卻出乎了人們的意料之外,他在位長達25年之久,且頒布許多通諭,是歷史上著名教宗之一。
雖然1870年梵一會議譴責了自由主義、唯理主義、自然主義和共產主義,社會主義,無神主義等,但它們並未從人們的心目中和社會中消失,且在歐洲逐漸強大起來。無神主義主張:應把宗教從公共和社會生活中完全取消,建立一個無宗教的社會。為達到此目的,他們對教會進行一系列打擊。共分4個步驟(宗教迫害):首先解散修會、關閉修道院,驅逐外國傳教士,逐步使神職人員經濟枯竭。沒收教會的一切學校,剝奪教會的教育權利。禁止宗教教育,使學生從小接受無神思想。取消教會內結婚的一切合法權利,保證離婚的權利,否認神職主持婚禮的有效性。完全的政教分離原則,建立一個世俗化的無宗教的社會。
在19世紀末期,在教會內部興起的一種運動。教會內部的一部分知識分子為了使教會的教導和信仰能同不斷發展的科學、歷史、聖經和哲學的研究相協調,採取了重新解釋聖經、更改教會信條等一系列措施。極端現代主義者,他們懷疑基督的神性,聲稱教會是一種純粹的社會組織,聖經僅僅是一部文學作品。教會的信條為適應時代的需要,必順加以修改。
現代主義起源於教宗利奧十三世所提倡的學術復興運動,並深受康德思想的影響(康德主張一切知識由經驗而來,主張知識的主觀性)。現代主義者主張宗教是由個人和集體的經驗而來,信仰來自人心內部,是人本性的一部分。是“宗教的感覺和心靈的感動而已”。強調信仰的主觀性。現代主義者否認啟示聖經和教會的權威,強調經驗。教宗利奧十三世其主要貢獻:1、重新編排教會的法典:1904年設立委員會編排法典,直到1916年才完成,歷經12年的時間。是教會歷史上第一部成文的法典。2、推動“每日領聖體”運動,因此他被稱為“勤領聖體聖事的教宗”。3、頒布“牧者通諭”譴責“現代主義”。4、重整教會音樂和重新組織教廷。聖經的研究,1909年在羅馬成立聖經學院。
教宗本篤十五世(Benedictus ⅩⅤ,1914—1922年在位)繼位第一年“第一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他通過報紙,電台,通諭不斷地呼籲和平。1919年教宗本篤十五世(Benedictus ⅩⅤ,1914—1922年在位)發表“夫至大”通諭。呼籲傳教士在努力傳播福音建立教區的同時,同時也應注意培養本地聖召,以待時機成熟好把福傳的重任交給他們。期間,在1922年剛恆毅主教(Costantini,Celso,1876—1958)來華,1924年於上海召開會議,在全國成立14所大修院,1926年剛恆毅親自帶領中國六位神父到羅馬由教宗祝聖為主教。
教宗庇護十一世(Pius Ⅺ),1922——1939年在位,在取得三個博士學位之後在米蘭教書,後調任梵蒂崗博物館任館長,1921年7月升為紅衣主教,七個月之後當選為教宗,座右銘“在基督的王國內建立基督的和平”。在位17年,其主要貢獻:1、建立基督君王節;2、公教進行會;3、推動教會傳教事業:教宗於1926年10月28日,在聖伯多祿大殿公開祝聖中國的六位主教,200多位樞機和各國大使參禮,以此提拔傳教區的神職地位。(他們分別是:湖北蒲圻的成和德;浙江台州的胡若山;江蘇海門的朱開敏;河北宣化的趙懷義;河北安國的孫德楨;山西紛陽的陳國砥)這是繼1775年羅文澡主教以來第一次聖中國主教。4、“拉特朗條約”;5、“預許救主通諭”;6“、四十年”通諭;7、“論基督徒婚姻”通諭;8、建立梵帝崗廣播電台:為使更好的傳播福音訊息、向全世界宣布教會的訓導。教宗在1931年2月12日建立廣播電台,教宗用拉丁語向全世界做了15分鐘的宣講。“天主在天受光榮、主愛的人在世享平安”是其第一句話。1950年電台第一次用中文向華人廣播。電台現由耶穌會管理。8、呼籲共融與合一。
庇護十二世(Pius Ⅻ,1939——1958年在位),他繼位不久之後二戰就全面爆發了。他的座右銘是“正義的工作是和平”,表示他要終生為世界和平而奮鬥。他1939年6月份上任,9月1日德國進入波蘭,二戰正式爆發。其主要成就:1、呼籲和平:1939年9月德軍戰領波蘭,教宗在10月20日發表“Summi Pontificatus”通諭。教宗呼籲人類重新把天主放回他應有的位置,教宗對當時的罪惡表示悲痛,並且把罪惡的根源歸於信仰的衰落。他反對不受任何限制的個人主義,呼籲人們通過祈禱和工作使世界重新恢復和平,但他同時也聲明人類的一切努力都必須在天主的法律之下才能發生。2、任命新樞機;3、譴責共產主義;4、頒布“聖母榮召升天”信條;5、禮儀改革。
教宗約翰二十三世(Joannes ⅩⅩⅢ, 1958-1963年在位)。他出生於義大利農民家庭,和藹可親,平易近人,稱為微笑教宗。其主要成就:1、教宗若望二十三的通諭;2、“和平於地”通諭;建立基督徒合一秘書處;3、梵二會議的召開,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是教會歷史上的第二十一次大公會議,於1962-1965年召開,是教會最重要的會議之一,給教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1959年5月16日若望二十三世成立了大公會議的籌備委員會。經過三年半的準備之後,會議終於於1962年10月11日在梵蒂岡揭開序幕,有2540位樞機主教、主教、修院院長、修會會長參加了會議,又有東正教和其它宗教的代表列席了會議。會議共發表了16個檔案,包括四個憲章、九個法令和三個宣言。梵二會議給教會帶來了五項重大的改革:①禮儀的革新:禮儀和彌撒所用的語言由拉丁文改為本地語言,為使教友更容易了解和參與禮儀。在禮儀革新的同時,教會強調,禮儀改革主要是人內心的改革。②教會對自身理解的加深。③教會對其它基督教派團體的態度及措施的改變。④大公會議開始注意教會、信仰、生活的歷史角度;⑤大公會議呼籲教會與現代世界對話。

現代教會

在這段時期內,由於世界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人們在思想和生活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教會原有的教條和理念產生很大的衝擊。世界各地的基督徒和教會都面臨危機和挑戰,梵二大公會議的各種文獻,引導教會走向現代化的改革之途,而且這項多元性的改革運動,仍在繼續推廣。

至一至聖

迫於信理,我們不得不相信,堅持一個聖而公的,從宗徒傳下的教會,且我們堅信而坦率承認:在這教會之外,沒有救援,沒有罪之赦免…這個教會象徵一個奧體,而這奧體的「頭」,是基督,而基督的頭,是天主。在這教會內,「有一個上主,一個信德,一個聖洗」〔弗:四,五〕。即那洪水時期的諾厄方舟,就是一個教會的預象;這小小的方舟,即由諾厄一人把舵管理;我們知道:凡在該方舟以外的一切地上生物,都被淹歿。
但我們之所以尊重這唯一的方舟—(教會),是因為上主藉先知口,說:「天主,求你由刀劍下搶救我的靈魂,由惡犬的爪牙中,拯救我的生命」(詠:廿一,廿一)。事實上,他為靈魂,即為他本人—連同他的頭和身體,一起祈禱;那就是所說的一個身體,一個教會,即為了她的淨配,她的信德,她的聖事奧跡,她的愛德,便組成統一的教會。這就是主(基督)的上下一線織成的長衣(參閱:若:十九,廿三),「我們不要把它撕開,我們擲骰,看是誰的(同上,廿四)。
故此,教會是一個身體,一個頭,而不是二個頭的怪物;換言之:教會的頭是基督,是基督的代理人伯多祿,及其繼承人,因為主基督,曾對伯多祿說;「你該餵養我的羔羊」(若:廿一,十七)。他說:「我的羔羊」;這是指所有的羊,而不是這個或那個羊;為此,主把所有的羊,都托給他餵養。是故,不拘是希臘人,或其它的人,誰若說自己,沒有被託付於伯多祿及其繼承人所餵養的,那么,他們就不得不承認:他們不是屬於基督的羊群,因為主在若望內,說:「將只有一個羊群,一個牧人」(若:十,十六)。
福音訓示我們〔路:廿二,卅八;瑪:廿六,五二〕:在這天主的權能中,有兩把劍:一個是屬於精神的,一個是屬於暫時的…而這兩把劍,即精神的與物質的兩把劍中,無論那一把,都在教會的權能之下。可是,前者該由教會套用,後者該為教會而套用;前者是屬於司祭的,而後者是屬於君王的、軍隊的,卻該按司祭的意旨與容忍而套用。但劍該隸屬於劍,即暫時的權力,該隸屬於屬神的權力…屬神權力的尊貴、尊嚴,遠駕乎任何暫時的權力;那屬神的權力,越是高出於暫時的權力之上,我們也就越該承認那屬神權力的高貴性…因為由真理—基督作證:屬神的權力,有建立地上權力的「權」;假如地上權力不善的話,它還有審判地上權力的「權」。(參閱:Hugo a s. Victore, De Sacram. PL.176,418c)…所以,地上權力,若走入歧途,則將受到屬神權力的審判。若較小的屬神權力,走入歧途,則將受到較高的屬神權力的審判;但至高的屬神權力,若走入歧途,則惟將受到天主的審判,而不能受到人的判斷,因為保祿宗徒說過:「惟有屬神的人,能審斷一切,但他卻不為任何人所審斷」(格前:二,十五)。
但有一種權力,雖(由基督)賦予於人,且由人實施,但它不是屬於人的,而是屬於天主的;這由天主(基督)親口交給伯多祿,及其在基督內的繼承人;當時伯多祿明認基督為天主之子,而由基督堅定他,並稱他為伯多祿—解釋盤石後,主基督便對伯多祿,說:「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瑪:十六,十九),因此,不拘誰,若反抗天主這樣規定的權柄,「就是反抗天主的規定」(羅:十三,二);否則的話,那就像馬尼該異端所妄想的:世界上有兩個神—(原始);那我們判為虛妄的異端,因為由梅瑟作證:世界沒有兩個原始,但有一個原始;他說:「在起初天主創造了天地(創:一,一)。
為此,我們宣布、我們主張,我們斷定:服從羅馬教宗,為所有人的得救,完全是必要的。

修會分支

隱修院修會

從隱修修會發展而來,後逐漸發展到有組織的集體隱修,遵守統一的規章制度的基督教教會。主要包括本篤會(Benedictine Order)、克呂尼修會(Congregation of Cluny)、西多會(Cistercian Order)、加爾都西會(Carthusian Order)等。

托缽修會

亦稱“乞食修會”,始於13世紀。規定不置恆產,會士以托缽乞食為生。開始時,僅包括方濟各會(Franciscan Order)、多明我會(Dominican Order)、加爾默羅會(Carmelites Order)、奧斯定會(Augustinian Order),15世紀後,續有增加。

耶穌會

該會反對宗教改革運動,仿效軍隊編成半軍事性的組織,紀律森嚴,機構嚴密。正式會士需發四願,並對會士進行長期的靈性訓練和知識培養,也鼓勵信徒為保衛天主教的利益進入世界。

發展現狀

天主教國家是指大多數國民為天主教徒或天主教為國內第一大宗教的國家。廣泛分布在西歐、拉丁美洲、太平洋國家和非洲南部等地。天主教國家數量眾多,法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巴西、塞席爾等國都是天主教國家。
天主教占主導的國家:義大利,法國,比利時,盧森堡,奧地利,愛爾蘭,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立陶宛,克羅地亞,斯洛維尼亞,西班牙,葡萄牙,列支敦斯登,摩納哥,聖馬利諾,馬爾他,安道爾。其中,捷克和匈牙利兩國國內的新教的影響也很大,捷克的新教徒人口比例為30%,匈牙利為25%左右。
基督教(新教)占主導的國家: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丹麥,挪威,瑞典,冰島,芬蘭,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其中,美國和澳大利亞兩國國內的天主教的影響也很大,美國的天主教徒人口比例為35%,澳大利亞為28%左右。紐西蘭(18%)和英國(10%)的比例也較高。
天主教和新教勢力相當的國家:德國,荷蘭,瑞士,加拿大。
東正教占主導的國家: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羅馬尼亞,摩爾多瓦,保加利亞,塞爾維亞,黑山,馬其頓,希臘,亞美尼亞,喬治亞。
其中,烏克蘭的西部地區以東儀天主教(其基本教義、儀式、體制都是東正教特徵的,但承認天主教的教宗為其在世的教會元首)人口居多。而馬其頓和保加利亞國內的穆斯林人口也不少,分別占到30%和10%。這主要是當年奧斯曼土耳其500年統治的結果所致。
天主教在中國擁有有漫長而複雜的歷史。目前中國天主教地上教會公開的最高組織是中國天主教愛國會中國天主教主教團,即中國天主教的“一會一團”,21世紀信徒為600萬人接受中國國家宗教事務局的領導。不過中國天主教還有近900萬信徒宣誓效忠聖座,他們就是羅馬天主教中國 (大陸)教會,一般俗稱為地下教會(某些教區的主教是經過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以及梵蒂岡雙重祝聖或承認的,但也是合法的神職人員,比如廣州總主教)。

傳教士

利瑪竇
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年10月6日年-1610年5月11日),號西泰,又號清泰、西江。生於義大利的馬切拉塔(Macerata),是一位虔誠的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學者。明朝萬曆十年(1582)在葡萄牙殖民勢力支持下到澳門學習漢文,翌年與羅明堅同抵廣東肇慶傳教,並在肇慶創立了一所住院。其原名中文直譯為瑪提歐·利奇,利瑪竇是他的中文名字。
利瑪竇是天主教在中國傳教的最早開拓者之一,也是第一位閱讀中國文學並對中國典籍進行鑽研的西方學者。他通過“西僧”(佛郎機僧人,指葡萄牙勢力下的外國傳教士)的身份,“漢語著述”的方式傳播天主教教義,並廣交中國官員和社會名流,傳播西方天文、數學、地理等科學技術知識。明萬曆十七年(1589),到韶州跟從瞿太素學習四書五經,作拉丁文釋義和註解,同時向瞿太素傳授西方數學、幾何、力學等。1594年開始蓄鬚留髮,由僧服改穿為儒服,同時自稱“西儒”。1596年任在華耶穌會會長,在任期間對傳播教會思想做出了極大的貢獻。1598年隨南京禮部尚書王忠銘至北京,欲向皇帝面呈貢禮,沒有成功。途中完成附拉丁字母拼音的漢字字彙表。1599年至南京,主張把孔孟之道及中國敬祖思想同天主教教義相融合,宣稱中國古書上的“天”或“上帝”即西方崇奉的“天主”。並且將西方的知識介紹給進士李之藻、徐光啟等。1601年,再次前往北京,向明神宗朱翊鈞獻自鳴鐘、八音琴、三稜鏡、天主像等。獲準長住北京並傳教,並結識不少當朝官員與學者,最終在北京逝世。

地區

中國天主教是中國基督教三大派別之一。最早可追溯到到唐代傳入中國的基督教聶斯托利派,即景教(Nestorianism in China)。
貞觀九年(635)由敘利亞人阿羅本(Olopen)等教士經波斯來中國長安(今西安)譯經傳教,三年後,建寺稱作大秦寺。其在內在教義和外在形態上反應出基督教與波斯宗教思想的混合。武宗會昌五年(845)下詔禁止佛教流傳,景教受到波及,一時絕跡中原,在契丹、蒙古等地流行。
元蒙古族入住中原,景教又隨之再次進入中原。13世紀,天主教傳入中國。1245年,羅馬教廷遣方濟各會會士柏郎嘉賓(Giovanni de Piano Carpini, 約1180—1252)出使蒙古都城和林。憲宗三年(1253年),法國方濟各會會士羅伯魯(Guillaume de Rubrouck)亦曾拜見蒙古汗,均受到禮遇。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義大利方濟各會會士約翰·孟德高維諾(Giovani da Montecorvi-no,1247—1328)受羅馬教廷派遣抵達汗八里(漢名大都,即今北京),得成宗接見,獲準在京建堂傳教,為天主教正式傳入中國之始。其時,天主教與景教被統稱為“也里可溫教”。大德十一年(1307年),羅馬教廷任命約翰·孟德高維諾(Giovani da Montecorvi-no ,1247—1328)為汗八里總主教兼東方宗主教。此後傳教士來中國者增多。皇慶二年(1313年),在福建泉州增設主教區1個。除北京和泉州外,天主教在今內蒙古五原、新疆伊犁、江蘇揚州和浙江杭州等地均有活動,信徒達6萬人,多為蒙古人、阿蘭人和色目人。天曆元年(1328年),約翰·孟德高維諾(Giovani da Montecorvi-no,1247—1328)逝世,其總主教職位一直無人接替,天主教發展呈衰落趨勢。元朝滅亡後,天主教在中國中原地區幾近絕跡。
16世紀,天主教再度傳入中國。自明中葉起,耶穌會、方濟各會和多明我會的傳教士相繼來中國傳教,其中以葡萄牙派遣的耶穌會勢力最大。最初來中國的是方濟各·沙勿略(Francisco Javier,1506—1552),因明朝海禁未能進入內地,於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病逝於廣東上川島。三十六年,葡萄牙獲準租用澳門,此後澳門成為耶穌會對中國內地傳教的基地。萬曆十年(1582年),耶穌會會士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1610)奉遠東視察員范禮安之命在澳門學習中文。次年,與羅明堅(Michaele Ruggieri,1543—1607)進入廣東肇慶,建立第一個傳教會所。後幾經輾轉於二十九年到達北京。利瑪竇(Matteo Ricci,1552—1610)以傳播科學知識為媒介,以天主教教義與儒家倫理觀念相融合為傳教方針,積極活動於中國知識分子階層。與徐光啟合譯《幾何原本》前6卷,並針對中國儒釋道等傳統文化和宗教,撰寫《天主實義》等書。徐光啟、李之藻等中國士大夫在接受西方科學之同時接受天主教信仰。利瑪竇的傳教方略為天主教在中國的廣泛傳播奠定了基礎。迄明末,耶穌會在中國已建立傳教會所13處,全國教徒約有15萬人。
清初,以耶穌會為主體的在中國的傳教士繼承利瑪竇的傳教方針。湯若望、南懷仁(等人得到清帝的尊重和信任,掌管欽天監。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時,徐日升、張誠被任用為譯員。四十七年,白晉、杜德美、雷孝思等人主持測繪全國地圖,歷時11年完成《皇輿全覽圖》。三十一年時,康熙帝頒布諭旨,準許天主教在中國自由傳播。其時,傳教士除部分人在宮廷任職外,大部分赴各地傳教。據不完全統計,自三十一年至四十六年(1692—1707年),全國13個行省共有傳教士117人,傳教會所114處,大小教堂250處,教徒達30萬人。
17—18世紀,在對中國禮儀的態度問題上,駐中國的天主教傳教士發生爭論。以利瑪竇為代表的葡萄牙耶穌會主張適應中國國情的傳教方針,引用儒家經典論證天主教教義,允許保留祀孔祭祖等傳統禮儀與社會習俗。後來的西班牙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為了削弱葡萄牙的傳教勢力,反對利瑪竇的主張。這場“中國禮儀之爭”最後導致康熙帝與羅馬教廷發生衝突,憤然禁教:“以後不必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雍正元年(1723年),禮部奏請在全國禁教獲準,除少數傳教士供職於朝廷外,其他均被逐出中國。此後,天主教失去在中國合法傳教的政治條件,傳教士只能潛入各地秘密傳教。
乾隆十二年(1747年)後,清政府多次搜捕鎮壓非法入內地的傳教士。據統計,鴉片戰爭前,全國天主教徒下降到約20萬人,教務主要由80名中國傳教士主持,基層教堂均由上層教徒管理,秘密進入內地的外國傳教士僅30名。
1846年,在澳門、南京、北京設立三個主教區。1879年(光緒五年),羅馬教廷把中國劃為五大傳教區: 第一區為直隸、遼東、蒙古,第二區為山東、陝西、河南、甘肅,第三區為湖南、湖北、浙江、江西、江南,第四區為雲南、貴州、四川、西藏,第五區為廣東、廣西、福建、香港。天主教在全國迅速發展,迄19世紀末,已有代牧區37個,教徒74萬。到1946年,教廷在全國劃分總主教區20個,下轄主教區近140個。在此期間,由於某些傳教士庇護不法教民,侵害中國民眾,干預中國地方行政司法權,製造許多政治、經濟和社會矛盾,引起中國人民反洋教的鬥爭。據不完全統計,自鴉片戰爭至19世紀末,大小教案多達400餘起。各地民眾反對外國侵略和反洋教鬥爭終於發展成義和團運動,天主教會受到嚴重打擊。
此後,天主教通過利用賠款興學、行醫、辦報、出書、興辦慈善事業擴大影響,先後於1903年在上海創辦震旦大學、1921年在天津開設天津農工商大學(後改名為津沽大學)、1925年在北京開辦輔仁大學,並辦有《益世報》和《聖教雜誌》等報刊出版物。至1918年,全國教徒人數已達到196萬。辛亥革命後,中國天主教徒的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覺悟進一步提高,積極開展反帝愛國運動,提出改變中國天主教會殖民地體制的要求。對此,中國天主教採取“中國化”的措施。1919年,教宗本篤十五世(Benedictus ⅩⅤ,1914—1922年在位)下令在中國的天主教各修會儘量起用中國籍神職人員。1922年,教宗庇護十一世(Pius Ⅺ,1922—1939年在位)為此派遣剛恆毅(Costantini,Celso,1876—1958)為教廷駐中國專使。1924年,中華全國主教公會議召開,制定《中國天主教現行法則》801條,決定設立全國教務委員會,直屬駐華宗座代表公署。1927年,教廷首次任命6名中國籍主教。1946年,教廷宣布在中國建立聖統制,全國設教區137個,分屬20個總主教區,轄教徒300餘萬。1947年,天主教教務協進會在上海成立,取代全國教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天主教愛國人士開展中國天主教反帝愛國運動,使中國教會擺脫了外國勢力控制,獨立自主辦教會。1957年,中國天主教神長和教徒的愛國民眾團體——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成立。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間,所有宗教活動均停止。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貫徹。1980年,中國天主教教務委員會和主教團成立,為全國性教務機構。建有修院、神哲學院等,辦有《中國天主教》等雜誌。

中國大陸

在中國大陸的天主教教友人數,預估約有2000萬人。華人世界的天主教皆為拉丁禮的羅馬天主教會。在中國大陸上是以教區的形式來管理的,每個教區有一個主教,有些教區還有助理主教。培養一個教會的神職人員往往需要10年左右的時間,他們往往會待在專門的修院中進行學習生活,如比較出名的佘山修道院,(北京教區修道院),還有人數最多的河北天主教修道院等等。一般需要學兩年的哲學,四年的神學,學期已滿後就待在教區服務。通過了考察階段,他們就會晉升為執事(通俗的叫做六品),然後再成為神父(就是七品)。
天主教中分為七個品,而七品是最圓滿的,也就是說主教和神父都是七品。

港澳地區

香港與澳門地區的教會,因為曾經歷外國統治,故與中國大陸發展出不同的風貌。天主教香港教區在一國兩制下,仍受羅馬教廷的領導,而非愛國會。天主教香港教區現任主教為湯漢樞機(Tong Hon, Tong Hon Peter )。天主教澳門教區和天主教香港教區的情況一樣無變,但在回歸前歸屬葡萄牙的總教區。天主教澳門教區現任主教為黎鴻升OMB(D. José Lai,1946年2月14日-)及榮休主教林家駿GLM(D. Domingos Lam,1928年4月9日-2009年7月27日)。

台灣

天主教傳入台灣,始於西班牙殖民台灣北部,至鄭成功家族統治台灣中斷,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再度傳入台灣。在日據時代,台灣的教會體制逐漸完備。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從中國大陸帶來大量的天主教信徒及神職人員,在1952年由傳教區改制為從屬於羅馬教廷的聖統制度。
台灣的天主教會分為七個教區,共十七位主教,並設有一主教團。此外還有神父近七百人,修女一千二百人左右,分布在八百個教堂及其他教會機構。
台灣信仰天主教的人口約30萬人左右,雖然僅占台灣總人口的百分之一,但是天主教團體在台灣的社會服務、醫療與文教等方面的貢獻上,有相當高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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