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羅鈞(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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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鈞,男,漢族,1978年9月生,四川廣安人,2001年11月參加工作,四川大學法學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曾任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4年8月,羅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羅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鈞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廣安
  • 出生日期:1978年9月
  • 畢業院校:四川大學
  • 學歷:大學
人物履歷,所獲榮譽,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公開通報,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1年12月至2004年5月,在廣安區桂興鎮工作;
2004年5月至2006年9月,在廣安區委辦公室工作;
2006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共青團廣安區委副書記;
2011年6月至2013年7月,任共青團廣安區委書記;
2013年7月至2019年3月,歷任廣安區石筍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
2019年3月至2024年2月,歷任廣安區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局長,黨組書記、局長;
2024年2月,任岳池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所獲榮譽

2021年獲得四川省脫貧攻堅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2021年6月,被廣安市委表彰為“廣安市優秀共產黨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8月8日訊息,四川省廣安市岳池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羅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4年12月,廣安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岳池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羅鈞套取資金違規公務接待問題。
2019年至2023年,羅鈞在擔任廣安區農業農村局黨委(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安排下屬通過虛報租車費、廣告宣傳費、印刷費以及編制虛假可行性報告等方式套取資金總計41.4萬餘元,用於超標準公務接待。同時,羅鈞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2月,羅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雙開

2025年2月7日,據廉潔四川訊息,經廣安市委批准,廣安市紀委監委對岳池縣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羅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超標準公務接待;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漠視民眾利益,搞“政績工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執法活動;家風不正,對配偶失管失教;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物資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羅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羅鈞開除黨籍處分;由廣安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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