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軍(江油市太平鎮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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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軍,男,漢族,1969年1月生,四川江油人,在職大專學歷。1989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7月,羅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軍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江油
  • 出生日期:1969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89年3月至1999年8月 在部隊服役;
1999年8月至2008年5月 在江油市中壩鎮工作;
2008年5月至2016年6月 歷任江油市中壩鎮黨委委員、副鎮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16年6月至2020年11月 任江油市太平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 任江油市太平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一級主任科員;
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 在江油市太平鎮城鎮管理辦公室工作,任一級主任科員;
2022年1月至今,在江油市太平鎮城鎮管理辦公室工作,任四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4月28日,據廉潔綿陽報導,江油市太平鎮原黨委委員、人大主席羅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經江油市委批准,江油市紀委監委對江油市太平鎮原四級調研員羅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軍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他人非法占用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他人在項目拆遷、住房安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較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羅軍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和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油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江油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羅軍開除黨籍處分;由江油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綿陽市公開通報江油市太平鎮人大原主席羅軍等3人在征地拆遷中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等問題。2016年至2018年,羅軍在擔任太平鎮人大主席期間,不正確履行職責,擅自提高補償標準,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拆遷補償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現金7萬元,涉嫌受賄犯罪;夥同時任太平國土資源所副所長王波、中壩街道原拆遷辦聘用人員李玉福等違規為他人安置住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並分別分得12萬元、5萬元、5萬元(均已退繳),涉嫌貪污犯罪。羅軍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3年6月,羅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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