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特的社會學習理論

羅特的社會學習理論是人們在面臨多種可選擇的行為方式時所進行的選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特的社會學習理論
  • 提出者:朱利安·羅特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適用領域範圍:人的選擇傾向
概述,概念,概觀,點評,

概述

朱利安·羅特(Julian Bernard Rotter)的社會學習理論關注的也是人們在面臨多種可選擇的行為方式時所進行的選擇。為了解釋人的選擇傾向,羅特對動機領域的兩種主要觀點——強化觀點和認知的觀點進行了整合。他提出的動機模式從整體上看與一般的期望—價值觀點一致。在羅特看來,動機是期待(E)和強化值(RV)的一個函式。Behavior=f(E,RV),強化值(RV)指的是在強化發生的可能性都相等的情況下,對某種強化的偏愛程度。這就是說,我們是對具有最大獎賞的目標抱著最高的期待進行活動的。 羅特認為,對成功的期望決定於三種因素:
一個人過去在特定環境中的經驗;
在沒有特定經驗的情況下,先前的相關經驗也會發生影響
人們對特定任務特徵的知覺。
在任務特徵方面,他重點考察了與技能有關的情景和與機遇有關的情景,結果發現在由技能決定的任務中,如果結果是由一個人的能力和努力決定的,成功後期待會增加,失敗後期待會降低。但在由機遇決定的任務中,如拋硬幣或擲骰子,無論上次成功還是失敗,下次的可能性都相對不變。這種分析使得羅特開始考察技能決定與機遇決定兩種情況在更一般的情景知覺中所存在的個體差異,並提出了著名的控制點理論。具有內部控制點的人認為自己應對自己的行為和所受到的強化負責,而具有外部控制點的人則認為強有力的他人、運氣或環境等自己無法控制的東西應該對行為和強化負責。羅特認為擁有內部控制點是更具適應性的動機狀態,內部控制與結果期待,包括成就追求呈正相關。

概念

羅特的社會學習理論主要有以下四個基本概念:  1.行為勢能(behavior potential)
行為勢能是指在達成某種目標的特定情境中出現某種行為的可能性。例如,我們要去海南旅遊,可以乘輪船,也可以乘飛機。在多種可行的行為中,有些行為的勢能相對較高,另一些行為的勢能相對較低。在某一特定情形下,勢能高的行為發生的可能性較大,而勢能較低的行為發生的可能性較小。
2.預期(expectancy)
預期是指個體對自己在某種特定情境中以某種方式行動就會產生預期強化所抱的信念。預期是一種主觀機率,受人們經歷過的強化影響,可分為特殊預期和類化預期。前者是對某種特定情境的預期,如一個大學生對於與自己的同桌成為好友的可能性的預期取決於他以往與自己歷任同桌相處得如何;後者是運用於數種情境中的預期,如一個大學生對於自己的人際關係以及交往能力的預期取決於自己以往與同學及親友等一系列相關的人際關係的總體情況。
3.強化值(reinforcement value)
強化值指某一物品或結果對某個特定的個體具有的心理價值而不是實際價值。一個6歲的小女孩可能更願意選擇一個娃娃玩具而不是一隻精美的皮箱。一位孤獨的老母親可能會認為,與那些富有的兒女們寄來的作為生日禮物的支票相比,僅有兒女們自己手織的一雙普通的手套最為暖心。可見,強化的期望取決於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價值觀,這種主觀價值因素對於我們解釋一個人的人格是十分重要的。
4.心理情境(psychological situation)
心理情境行為預測中僅僅了解一個人產生反應時的外部情境是不夠的,還需要了解這個人的心理情境,即他是如何對特定情境進行解釋和定義的。行為是隨情境變化而變化的;沒有哪一種行為在任何情境下都可能帶來同等的強化效價。如果別人的腳踩了你一下,你會作何反應?一般來說,你的反應取決於你認為這是故意的還是偶然的。如果你在一次外語考試中名落孫山,你會把這一結果視為挑戰而繼續努力呢,還是視為自己應該就此放棄的信號?由此可見,人對情境的主觀解釋是十分重要的。

概觀

社會學習理論基於五種基本假說。社會學習理論的第一種假說假定人們與他們富有意義的環境相互作用(Rottef)。人們對環境刺激的反應取決於他們賦予某一事件的意義或重要性。強化並不僅僅依賴於外界刺激,同時也受個體認知能力的影響。同樣,像需要或特質這樣的個人特徵本身也不能成為行為的原因。相反,羅特認為,人的行為源於環境與個人因素的相互作用。  社會學習理論的第二個假定是人類的人格是刁得的。因此,它推論人格不是在哪個特定的年齡發展階段定型或被決定的;相反只要人們有學習的能力,人格就可以改變或得到矯正。雖然人們早期經驗的積累會使他們的人格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但是人格總會隨著新的經驗發生某種改變。人們向過去經驗學習,但是那些經驗並不是絕對一成不變的,其他經驗的介入會對它們產生影響,繼而影響到人們目前的行為。
社會學習理論的第三個假定是人路基本上是統一的,也就是說人格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當人們有了豐富的經驗時,他們學會了依據先前的強化來評價新的經驗。這種相對一致性的評價使人格具有較大的穩定性和統—性。
社會學習理論的第四個基本假定是動擾是受目標的搜羅人他反對認為人們是以減低驅力或尋求快樂為主要動機的說法,主張人們的行為是被推動他們朝向目標的期望所激發的。例如,絕大多數大學生的目標是畢業,因此為了達到這個目標,他們能夠忍受壓力、緊張和艱苦的學習。他們知道需要苦讀幾年大學課程才能畢業,這並沒有降低他們的驅力,反而激發了他們的驅力。
在其他情況相同時,人們得到的最有力的強化來自促使他們追求預期目標的行為。這也就是羅特的所謂經驗效果律(empirical law of effect),即將強化定義為影響個體趨向目標的行動、條件或事件。
社會學習理論的第五個假定是人們具有預期各種事件的能力。此外,他們評價強化物的標準就是趨向預期事件方向的運動。羅特的人格理論以這五種基本假定為基礎,試圖來預測人的行為。

點評

20世紀60年代以後控制點理論框架基本上擺脫了期望—價值理論的根基,展現出其自身的生命力。其突出貢獻首先是它通過啟動個體控制的研究,重新揭開了那個來源於哲學中的古老的動機話題——自由意志及其心理結果。其次,它所強調的控制點,為歸因分析奠定了基礎。  儘管社會學習理論和控制點理論在60—70年代曾經獨領風騷,但進入80年代以後,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既有這些理論本身的原因,又有來自於整個動機研究取向變化的原因,即動機研究更加關注環境變數,而社會學習理論和控制點理論主要關注的是個體內的特質和個體差異。正如維納(Weiner)所指出的,在動機研究中對個體差異的研究興趣(例如成就需要、控制點)在逐漸減弱,因為他們缺少跨情境的普遍性,相反,對於提高或降低學生學習動機的環境變數的作用則越來越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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