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爾斯公平理論

羅爾斯公平理論

羅爾斯的公平理論是迄今為止西方社會上所有對公平價值觀念所作的解釋中最令人滿意的一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爾斯公平理論
  • 隸屬:理論
  • 內容:兩個原則
  • 提出人:羅爾斯
定義
羅爾斯把他的公平(正義)觀概括為兩個原則:“第一個原則:每個人對與所有人所擁有的最廣泛平等的基本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系都應有一種平等的權利。第二個原則:社會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在與正義的儲存原則一致的情況下,適合於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並且依繫於在機會公平平等的條件下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第一個原則可概括為平等自由原則,第二個原則可概括為機會的差別原則與公平原則。放在中國教育領域,第一個原則即無論公立或者私立教育對社會的貢獻大小,都應當完全平等的享有基本權利,比如辦學權;而按照第二原則,社會應當不平等的分配公立和私立教育的非基本權利,比如社會經濟利益,因為公立和私立教育對社會的非基本貢獻是不相同的。由柳洪平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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