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溫標

羅氏溫標

羅氏溫標是一種溫標,以丹麥天文學家奧勒·羅默命名,此溫標正是由他於1701年所提出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氏溫標
  • 外文名:Rømer sc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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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羅氏溫標是一種溫標,以丹麥天文學家奧勒·羅默命名,此溫標正是由他於1701年所提出的。
在這一種溫標中,原本零度設在鹽水的冰點。的沸點被定義為60度。後來羅默發覺純水的冰點與鹽水間的距離約為整條刻度的八分之一(約7.5度),於是他改為把較低的定點定在純水的冰點,作為7.5度整。這樣做並沒有大幅改變這個溫標,但是把參考物改成純水,卻把校正工作變得更容易。因此這個溫標上一個單位,一羅氏度,為100/52.5 = 40/21開氏度(或攝氏度)。羅氏溫標有時會用°R作為其符號,但由於有時蘭金溫標也用這個符號,所以為了避免混亂,使用°Rø是較佳的選擇。請不要把羅氏溫標與列氏溫標搞混。
華氏溫標的發明者,丹尼斯·加布里埃爾·華倫海特在知道羅默的研究後在1708年前往拜訪羅默;華倫海特在他其中一封書信上敘述他是如何從這次拜訪中借到這個主意,然後把刻度加密至羅氏的四倍,最後於1724年創立後人所熟知的華氏溫標

加布里埃爾·華倫海特

丹尼爾·加布里埃爾·華倫海特(德語:Daniel Gabriel Fahrenheit, 1686年5月14日-1736年9月16日),德國物理學家、工程師(雖然他基本定居在荷蘭),華氏溫標的創立者。

華氏溫標

華氏溫標是一種溫標符號。華氏溫標的定義是:在標準大氣壓下,凍的熔點為32℉,水的沸點為212℉,中間有180等分,每等分為華氏1度。

溫度標準

溫度標準,簡稱溫標,是以量化數值,配以溫度單位來表示溫度的方法。它也是溫度計進行刻度的根據。
只要以物理方法使兩個不同的溫度在環境中產生,並測量再予以不同數值。即為溫標。例如:攝氏溫標定義水的熔點和沸點分別為0℃和100℃(詳見攝氏溫標)。
溫標的定義包括三個要素:
  1. 測溫質(測量溫度所用的物質)與測溫參量(測溫質的某一隨溫度變化的屬性):
    電阻溫度計:利用金屬絲電阻隨溫度變化來標誌溫度;
    熱電偶溫度計:利用兩金屬導體組成的熱電偶電動勢隨溫度變化;
    光學高溫計:根據光的亮度黑體輻射定律來標誌溫度;
  2. 測溫參量溫度函式關係:
    最簡單的情況下,測溫參量與溫度呈正比,比如理想氣體溫標中當壓強趨近於0時,定體氣體溫度計的氣體體積與其熱力學溫度成正比;
    測溫參量亦可與溫度呈線性、對數、指數等複雜的函式關係;
  3. 標準溫度點的選定,並規定其數值:
    1954年國際計量大會選取水的三相點作為標準溫度點,並規定此狀態下的溫度為273.16K(0.01℃)。

另見

  • 溫度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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