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散酒

罷散酒

罷散酒是浙江諸暨等地的方言稱謂,讀作“ba一San一ju”,屬地方特色民俗用語。

該習俗源於當地紅白事宴飲傳統,即在正餐結束後另設一至兩桌酒席作為散夥宴,取"事已罷人可散"之意。其名稱可追溯至宋代文獻,如蘇轍《罷散青詞》記載了明堂禮畢道場儀式結束後設醮的宗教儀軌,其中"罷散"指完成法事後遣散人員的行為。

"罷散"在古代文獻中兼具終結儀式與人流遣散的雙重含義,這一古語詞義被浙江民間吸收後,逐漸演變為特指宴席結束儀式的方言辭彙。現代語境下仍保留著通過散夥酒標誌事件落幕的習俗傳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罷散酒
  • 類型:方言
罷散酒,浙江諸暨等地方言,讀作ba一San一ju。罷,指中止某種活動,也表示完畢的意思; 散,表示分開,由聚集而分離。罷散,指結束的意思,宋蘇轍《罷散青詞》:“請女道士二十七人,於福寧殿,罷散明堂禮畢道場,設醮一座,一百二十分位”。另罷散也作遣散之意。罷散酒,諸暨等地常在辦紅白事正餐之後最後舉辦一、二桌散夥酒,表示酒後“事已罷人可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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