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績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績溪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9〕9號)和《中共績溪縣委、績溪縣人民政府關於縣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績發〔2019〕5號),制定本規定。

績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績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市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績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發布單位:中共宣城市委辦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建議。
(二)負責加強經濟運行預測預警,分析經濟形勢,研究全縣經濟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
(三)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經濟改革方案,並推進實施和經驗總結。
(四)負責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畫,研究提出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的措施建議,協調全縣重大項目有關問題,組織指導全縣重大項目謀劃和儲備。承擔縣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內資外資投資建設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組織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國外政府貸款。
(六)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高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和政策措施。
(七)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交流。組織研究擬訂全縣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年度工作計畫、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督促工作任務實施,協調推進與長三角重大合作項目和事項,開展與長三角地區城市友好合作與交流。
(八)指導縣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協調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績溪經濟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相關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大中型水利水電設施移民安置和後期扶持工作,協調、處理縣內國家大中型水庫自遷移民遺留問題,申報和安排庫區與移民安置區經濟開發項目;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
(十)負責研究提出全縣社會事業發展目標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
(十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分析經濟和社會發展資金需求狀況,參與對金融市場的規範化、法制化管理,承擔企業債券發行的初審工作,指導促進創業投企業發展。
(十二)負責牽頭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三)承接縣鐵路工作辦公室的行政職能。
(十四)承擔縣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日常工作。組織擬定國民經濟動員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協調推進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十五)綜合協調全縣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組織研究全縣軍民融合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推進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和重要事項,協調推動全縣軍民融合發展相關政策制度和法規標準建設。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能源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和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綜合協調工作,依法主管全縣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工作。
(十七)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負責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負責全縣節能監察工作,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
(十八)落實價格改革部署,研究推進價格改革,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穩定市場價格,承擔縣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核定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十九)負責價格監測工作,做好與國民經濟和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的監測和預警工作,開展價格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負責價格認定和價格爭議調解處理工作。依法開展涉案、涉紀和涉稅等物品的價格認定工作,調解和處理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價格爭議。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監審工作。
(二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等,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十二)研究提出全縣重要物資儲備規劃和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統一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省級、縣級儲備糧棉、最低收購價糧的行政管理。
(二十三)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監測全縣糧食和重要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縣糧食流通總量平衡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國家政策性糧食購銷工作,保障軍糧供給;建立縣際間糧食購銷關係,協調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推進糧食產業發展有關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省級、縣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主任:胡榮中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安徽省發展改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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