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政府

縣級政府是指管理一個縣級行政區域事務的政府組織的總稱,是中央政府、省級政府、地區級政府與鄉鎮政府、村聯繫的中間環節,是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行政區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縣級政府
  • 定義:一個縣級行政區域事務的政府組織
  • 地位:基礎行政區域
  • 負責方:對本級人大負責
沿革與現狀,體制,

沿革與現狀

中國的歷史上,縣已經存在了兩千多年。早在秦朝時期實行的郡縣制下,縣就已經作為一種行政區域存在。從歷史到現在,縣作為一級行政區域,一直沒有多大的變化。
中國的縣級政府,主要是指縣、自治縣縣級市、市轄區、旗、自治旗以及林區、特區政府。縣一般作為農業為主的行政區域,以城市為主要轄區的縣級行政單位,通常改稱為市或者市轄的區。自治縣、旗是少數民族聚居地方的縣級行政單位。截止2001年底,中國共有2861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其中包括1489個縣、393個縣級市、116個自治縣、49個旗和3個自治旗,此外還有2個縣級特區、1個縣級林區和縣級以上城市中的808個市轄區。

體制

從縣級政府的地位來看,它是縣級人大的執行機關,同時又是地方國家的行政機關。作為地方人大的執行機關,縣級政府由本級人大選舉產生,對本級人大負責,並接受其領導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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