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制度研究:以立法完善為重點

緩刑制度研究:以立法完善為重點

《緩刑制度研究:以立法完善為重點》是2007年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的一本圖書。本書結合中外緩刑制度的理論與實踐,從與緩刑相關的刑事法律關係以及緩刑的價值和功能等角度對緩刑制度的合理性進行了理論探討,並在對我國緩刑適用現狀及其原因實證分析,總結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從實體法制度、程式法制度和考察制度三個方面。

基本介紹

  • 書名:緩刑制度研究:以立法完善為重點
  • 類別:法律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
  • 出版時間:2007年4月1日
  • 開本:32開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平裝: 232頁
ISBN: 9787811096682
條形碼: 9787811096682
尺寸: 21 x 13.9 x 1 cm
重量: 322 g

作者簡介

吳聲,山東省聊城人。現為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高級法宦、法學博士。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泰山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學習,獲醫學學士學位。2001年8月至2003年5月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民商法研究生班學習。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師從我國著名刑法學專家高銘暄教授攻讀刑法學博士學位。先後在國內報刊、雜誌及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近20篇,兩次應邀出席國際刑法學大會並在會上宣讀論文。

內容簡介

本書對我國緩刑制度的立法和司法重點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書結構合理,資料詳實,觀點新穎,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套用價值。 眾所周知,緩刑制度產生於19世紀中期,且廣泛適用於罪行輕微的罪犯,是公認的合理而富有成效的刑罰制度。當代法制已開發國家其緩刑制度立法亦比較完善,司法適用也較為普遍。相比較而言,我國緩刑制度立法起步較晚,雖有所發展但仍相對滯後,司法適用也不盡如人意。 筆者在中級人民法院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已20餘載,擔任副院長並主持審判委員會的常務工作也近10年。在長期的刑事審判實踐中所經歷的許多案件常令筆者困惑:為什麼有相當一部分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是經過“嚴打”並被予以重刑處罰過的犯罪分子?為什麼這些人經過監獄的勞動改造後反而會變本加厲地報復社會?為什麼他們會從最初的單打獨行地盜竊、尋釁滋事,發展到後來有組織地結夥搶劫、綁架、殺人?為什麼管制、

目錄

前言第一章 緩刑制度概論一、緩刑制度的歷史沿革 (一)英關法系成文緩刑制度的出現 (二)大陸法系成文緩刑制度的出現 (三)國外緩刑制度的發展現狀 二、緩刑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一)個體犯罪的發生原因及相應的懲戒和矯正的對策分析 (二)矯正可能性及其途徑 (三)國家與罪犯之間因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刑事法律關係 (四)刑事矯正的方式與緩刑存在的價值和功能分析 三、緩刑制度的法律性質和概念 (一)刑事責任的內涵及其承擔方式 (二)國內外緩刑法律性質觀點述評 (三)緩刑與刑罰的本質區別 (四)緩刑與緩刑制度的概念第二章 中國緩刑制度之現實考察 一、中國緩刑制度的適用現狀 (一)緩刑適用率呈上升趨勢,但整體水平低 (二)緩刑在司法實踐中的廣泛適用 (三)犯罪類型與緩刑適用關係密切 (四)緩刑犯重新犯罪率低 (五)緩刑犯的自然情況特點 (六)緩刑適用與強制措施關係密切 二、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一)刑事實體法規定的非科學性導致緩刑適用水平低 (二)刑事程式法不健全限制了緩刑適用 (三)考察制度不健全限制了緩刑適用 (四)緩刑制度實體法和程式法合而為一的立法現狀及其弊端第三章 中國緩刑制度之實體法完善 一、緩刑的種類 (一)世界各國緩刑種類規定的發展方向 (二)我國增加新的緩刑類型的必要性 二、緩刑適用的條件 (一)各國關於緩刑適用條件的立法比較 (二)我國緩刑適用條件的修改與完善第四章 中國緩刑制度之程式法完善 一、確立以“取保候審為原則、羈押為例外”的審前羈押制度 (一)從現有司法實踐看取保候審措施之不足 (二)取保候審措施的不當適用給審判工作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完善取保候審措施的具體建議 二、建立公開透明的緩刑裁判程式 (一)我國司法實踐中緩刑裁判的做法總結 (二)國際上有關緩刑裁判程式的實踐和規定 (三)建立公開透明的緩刑裁判程式第五章 中國緩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一、目前的改革實踐 (一)基層法務部門的改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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