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視聽許可證

網路視聽許可證

網路視聽經營許可證是經批准設立的廣播電台、電視台或依法享有網際網路新聞發布資格的網站可以申請開辦信息網路傳播新聞類視聽節目業務的許可證。《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由廣電總局按照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的業務類別、接收終端、傳輸網路等項目分類核發。

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網際網路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從事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應當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未按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網路視聽經營服務。

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業務指導目錄由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商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制定。

基本介紹

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

網路視聽許可證材料
(一)申請報告,內容應包括:業務類別(自辦節目、轉播、集成等)、播出標識(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專用標識)、傳播方式(頻道播出、點播、下載定製、輪播、數據廣播等)、傳播網路、傳播載體、傳播範圍、接收終端、節目類別、集成內容等;
(三)從事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業務的內容規劃、技術方案、運營方案、管理制度;
(四)向政府監管部門提供監控信號的監控方案;
(五)人員、設備、場所的證明材料;
(六)申辦機構的基本情況及開展業務有關的證明(網站註冊檔案、廣播電台、電視台許可證、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從事登載新聞業務許可檔案等);
(七)公司章程、營業執照、驗資證明(申請人為企業的)。
網路視聽許可證條件
1、具備法人資格,為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單位,且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其中,國有控股單位包括多家國有資本股東股份之和絕對控股的企業和國有資本相對控股企業(非公有資本股東之間不能具有關聯關係),不包括外資入股的企業。
2、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技術能力、網路資源和資金,且資金來源合法。企業單位申辦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註冊資本應在1000萬元以上。其中,提供新聞、影視劇、文娛、專業等多種內容視聽節目服務的,註冊資本應在2000萬元以上。新聞宣傳單位設立的企業申辦公益性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不受最低註冊資本限制。
3、有健全的節目安全傳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4、有與其業務相適應並符合國家規定的視聽節目資源。
5、符合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確定的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總體規劃、布局和業務指導目錄。
6、技術方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7、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專業人員數量應在20人以上,並具備相應的從業經驗或專業背景。申辦單位的主要出資者和經營者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記錄。
8、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注意事項

網路視聽節目在網際網路上經營必須申請網路視聽經營許可證視聽許可證是為了國家的視聽經營單位的權益而產生的。
第一條 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護公眾和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單位的合法權益,規範網路視聽經營服務秩序,促進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公眾提供網際網路(含移動網際網路,以下簡稱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是指製作、編輯、集成並通過網際網路向公眾提供視音頻節目,以及為他人提供上載傳播視聽節目服務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作為網路視聽經營服務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統籌網路視聽經營服務的產業發展、行業管理、內容建設和安全監管。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作為網際網路行業主管部門,依據電信行業管理職責對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和地方電信管理機構依據各自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單位及接入服務實施相應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單位及其相關網路運營單位,是重要的網路文化建設力量,承擔建設中國特色網路文化和維護網路文化信息安全的責任,應自覺遵守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接受網路視聽經營服務行業主管部門和網際網路行業主管部門的管理。
第五條 網路視聽經營服務單位組成的全國性社會團體,負責制定行業自律規範,倡導文明上網、文明辦網,營造文明健康的網路環境,傳播健康有益視聽節目,抵制腐朽落後思想文化傳播,並在國務院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活動。
第六條 發展網路視聽經營服務要有益於傳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和人的全面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從事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應當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正確導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大力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大力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提供更多更好的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需求,不斷豐富人民民眾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發揮文化滋潤心靈、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作用,為青少年成長創造良好的網上空間,形成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園。
第七條 從事網路視聽經營服務,應當依照本規定取得廣播電影電視主管部門頒發的《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或履行備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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