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法治化

中央網信辦2014年10月24日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研討加強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在會上表示,要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實現網路健康發展、網路運行有序、網路文化繁榮、網路生態良好、網路空間清朗的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法制化
  • 參會代表:最高檢 最高法 國務院法制辦
概況,參會,看法,

概況

中央網信辦24日召開各界人士座談會,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研討加強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在會上表示,要全面推進網路空間法治化,實現網路健康發展、網路運行有序、網路文化繁榮、網路生態良好、網路空間清朗的目標。

參會

來自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國務院法制辦等中央機關的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和北大教授張頤武等知名專家學者、人民網和騰訊網等網站負責人、律師代表參加了座談會。一些北京社區居民也受邀參會,發表他們對網際網路法治建設的看法。

看法

首先,網路法治化要講究技術標準與法律標準的的統一。法治化容易偏向規則,偏向認為制訂的規則體系,對我們網路產業,網民行為的規範,約束和指導,但是實際上在網路空間,更應該注重作為網路基礎設施主導性因素的一些技術標準。這些技術標準是以各種形式表現,有時候可以統稱為一種代碼。一定要在熟悉網路技術的前提下,一定要在掌握網路的技術標準的前提下立足。比如說要推進網路空間的法治化,他的調整對象是網路,網路是什麼樣的東西沒有搞清楚之前,純粹用法律的規則體系來規範和約束,可能會犯一些主觀性的錯誤,所以強調法治很重要。但是更要注重這裡面的一些技術標準或者技術性的決定要件。
其次,網路要推行法治化還要結合虛擬與現實的統一。所謂虛擬,現在網路和現實已經融為一體了,這裡的虛擬與現實的統一主要是網路上的一些行為,網路上正在發生的一切,對我們既有的規則體系提出了挑戰,有些新的規則體系,需要重新制訂,有些過去的規則體系需要重新在網路空間創造性的適用。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說怎么樣找到需要制訂新規則的問題,領域,哪些是把現有規則修改後可以適用於網路空間的,哪些是現在已經遠遠落後於網路發展技術的要求的應該完全拋棄的,應該先摸一摸家底。
在推進網路法治化過程中,網路是一個國際化的東西,不管是網路上的行為,網路使用的標準,都呈現出全球的標準的統一化。但是,我國要建設的法律體系又是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又要高舉社會主義特色這個大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在網路法治化過程中的一些標準,國際上怎么考慮,標準怎么樣協調、統一,在進行內容管理的過程中,怎么樣把國內的和國外的有機結合起來,把中國政府已經簽署和加入的國際公約裡面的具體要求考慮進來,同時又堅持社會主義特色,這些問題可能都是需要考慮。
我再補充一點,把違法信息標準化是不太可行的。因為網路空間所有問題都集中到信息本身,什麼類型的信息,通過什麼方式傳達信息等等,而這個對網路信息違法、合法與否有些是可以簡單的歸類,絕大多數的信息是沒有辦法,因會涉及到傳播過程中的諸多變數,實踐中有七條底線,這個可以提供引領性示範性的,但是不能作為標準。現實網路空間的規範,缺的不是標準化,或者信息的規範化,缺的是對違反信息鑑定的快速反映機制。對於服務提供商責任意識要明確,要有這么一個快速反映機制。而不是把信息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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