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投票

網路投票

網路投票是通過Internet網友進行投票,由於網路投票需要進行相關投票軟體和網路投票技術的升級和開發,投票技術一般都是突破各種網站的限制.

提升網路投票技術的先進性,要不斷的對投票軟體進行相關的升級,這樣才能更好的投票各種網站的限制,最終達到全自動化。

2018年5月,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已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堅決禁止各高校用QQ群、微信給學生榮譽評選刷票、拉票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投票
  • 外文名:Network voting
  • 投票對象:Internet網友
  • 優點:建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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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投票

顧名思義, 網路投票就是在網路上進行的投票活動,但和其他類型的投票不 同的是:網路投票是建立在網路投票系統上的,而結果完全由程式輸出,無需人 工參與。這既是網路投票系統的優點也是其缺點,沒有了人工的參與,其結果很 可能被黑客利用。 而網路投票系統本身的技術含量並不高,對於連續投票的驗證 能力薄弱,只要黑客掌握了原理,就可以輕鬆地實現連續刷票,對投票結果進行作弊。

可行性

有人說網路投票比的就是刷票,這話說的非常對.涉及選手個人利益網路投票活動中,網民是很少為某位選手投票的.如果選手自己不為自己投票的話,那么該選手的票數很有可能為0.特別是那些中小型活動.所以網路投票只合適娛樂性活動,而不適合正式選舉活動.
因此,網路投票比的就是刷票.如果某些正式活動實行網路投票中發現有大批選手刷票,錯誤應該歸屬於活動舉辦方,或提議實行網路選舉的某個人承擔責任.而不應找藉口說是"投票公司"或"投票軟體"擾亂了他們的秩序.
網路投票是投票為中心的社會化網路服務,網路投票的票數的統計和顯示完全由軟體控制,無須人工參與,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保證投票的公正性,比如你要做一個調查,你可以在網路平台上自己創建一個投票系統,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選擇題形式,出一個問題然後通過單選或者多選進行投票;還一種是問答題形式,就是給出一個問題,要別人回答然後從回答的結果中進行統計。
為了防止作弊,提高大眾認可公平性,可以採取一下方法,網路投票主要採用以下方法進行技術處理:
1.Session驗證法
2.IP位址驗證法
3.Referer驗證法
4.cookies限制
5.註冊用戶投票限制
網路投票是通過Internet網友進行投票,一般會有一些建議等等,這有可能對發出人建議一些較好的方法,能有最完美的方法解決問題。

投票爭議

網路投票的初衷,本來是為了發揚民主,讓各種評優活動變得更加公開透明,然而由於網路技術的局限性,這種活動很快就蛻變成“拉票能力”的競爭。如今,在人們的朋友圈裡,各種各樣的網路投票活動可謂層出不窮。這些投票活動的評選主體,絕大多數都是學生和幼兒,而家長為了給自家孩子“拉票”,往往會使出渾身解數,動員所有能動員的親朋好友加入“刷票”大軍。為此,許多本來對此不感興趣的人都不堪其擾,可礙於面子又不得不參與其中。在人際網路的影響之下,網路投票活動漸漸像電腦病毒一樣四處擴散,以至於成了最令人頭疼的“朋友圈公害”之一。
2018年5月,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已要求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堅決禁止各高校用QQ群、微信給學生榮譽評選刷票、拉票的行為。與此同時,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求對涉及學生和幼兒的微信、QQ等網路投票活動,應事先徵得所在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的同意,並鼓勵學校和幼稚園引導家長和學生不參加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的面向學生、幼兒的網路投票評選活動。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員表示:“網路投票引發的刷票、拉票行為誘導學生投機取巧、助長功利之心,與學校的育人目標背道而馳。”

投票制度

投票制度規定了選民表達民意的方式,以及把這些民意轉化成結果的方法。研究投票制度的學問被稱為“投票理論”,始於18世紀,對各種投票制度提出嚴謹定義和改良建議,屬於政治學經濟學、和數學的子學科。
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數服從多數的理念為基礎,通常是某一方案若獲逾半數選民支持則會通過。然而,當可供選擇的方案多於兩個,可能沒有一個選項獲過半數支持,採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所以,採用哪一種投票制度對選舉結果有重要影響。
投票制度會詳細規定“選票”的形式,以及計算投票結果的算法。投票結果可能是單一候選人獲勝,也可能是多人獲勝,如立法機構的選舉。投票制度也會表明選民的投票權如何分配,以及選民如何被分配到獨立的選區。
選舉的實際操作通常並不是投票制度關心的課題。投票制度不會指明選票是用紙張製成,或用打卡票,或是電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會指明如何保護選民隱私、如何正確地計算選票、或誰擁有投票權。這些是屬於更廣泛的選舉選舉制度的研究範圍。

選票

不同投票制度有不同形式的選票。在次序投票制里,如同排序複選制和波達計數法(Borda Count),選民根據支持程度將選項排序。而在計分投票制(Range voting)里,選民則給每個選項評分。在多數制(也被稱為“最高票者當選制”)中,選民只能選擇一個項目;而在認可投票制里,選民可以選擇任何候選項目;在與能投票制中,選民可以在選票上圈選多個候選項目。其中,可圈選的項數,可依據不同民情而設定不同計算公式。而在累積選舉制里,選民可以投給同一個候選人許多票。
其他投票制度的選票還有其他安排,例如選民可以寫下候選人的姓名,或者選民可以否決所有選項(如果成立,則選舉就必須從提名階段重新進行)。

選票的份量

許多選舉以“一人一票”的概念進行,即每名選民的選票有相同價值。然而,例如在公司的選舉里,選票的價值通常依據投票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計算,變成“一股份一選票”。
在部分選舉中,選票的價值因應投票者的地位而定。而在特殊情況下,例如投票平手時,其中一名投票者獲特權再投一票以決定勝負。擁有這種特權的投票者可能原先並沒有投票權,例如美國參議院中,美國副總統一般情況下沒有投票權,他只能在議會投票平手時,才可以投票,所以實際上他那一票的價值是較一般選票為少。
選票份量和選票動員力是不同的,因為每名人士不一定是各自獨立行事,他們往往會組織起來共同投票。動員力高的投票團體,其成員投票選擇近乎一致(例如議會里的政黨),足以改變選舉結果。議會中政黨會組成聯盟以增加影響力。

改變現狀

不少投票制度的要求比過半數更為嚴格,例如要求絕對多數才能改變現狀,最極端的例子是要求全體一致通過的制度。如果投票旨在決定是否接受新成員加入,否決新成員加入的選票被稱為“黑球反對票”(Blackball)。
另一種改變現狀的機制,則要求參與投票人數符合法定最低人數要求。通常法定人數指參與投票人數,而不是投票支持的人數,但這種制度往往促使反對者以拒絕投票的方法,阻止會議達到法定人數。

選舉區

選舉通常為了選出多名立法機構成員。選舉可以不劃分選區,也可以由各自的選區選出代表。
以色列等國家便採用單一選區的制度來選出整個國會。而愛爾蘭比利時等則將國家劃分為許多小型選區。美國英國則採用單一獲勝者的制度。一些則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亦有將小型地區歸入大型選區的制度。
選區劃分和議席分配的方式可能會戲劇性地改變選舉結果。依據人口普查所得的人口數據,選區會重新分配議席數目。而重新劃分選舉區則是將選區的界線重新調整。兩種過程都有可能改變選舉的結果,因此都極具政治爭議性。有時也可能被政治操作而導致選區劃分不公,被稱為傑利蠑螈(Gerryma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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