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賺信息經紀人

所謂信息經紀人就是充當信息生產者(信息資料公司)與信息產品消費者(信息產品用戶)中介 的中間商人,它是聯絡信息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中介,並按信息生產者的要求推銷信息產品和招攬信息用戶。 信息經紀人事業在各國有不同的發展模式,儘管信息產業在我國經濟活動中的戰略地位已經確立,但仍處在起步的初級階段。我國信息經紀人事業的發展戰略是:立足國情、著眼當前、面向未來、逐步建設、加強規範,走有中國特色的信息經紀人事業發展道路。 一條信息救活一個企業,一條信息使一個窮人變富翁,這樣的例子俯拾即是。即使你白手起家,缺乏資金、設備,只要你擁有信息,你照樣可以發家致富。 信息經紀從2006年開始在民間流行,2008年由多個縣市經紀人協會牽線成立了無錫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專門從事信息收集、整理、中介、共享、投資、經紀。從事信息經紀的人員即為信息經紀人,如今信息經紀人的工作大部份都在網際網路上完成,也可稱作為網路經紀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賺信息經紀人
  • 外文名:Online information broker
  • 別名:網路經紀人
  • 發展階段:起步的初級階段
≤信息經紀人的職責範圍和作用≥,發展信息經紀人事業的基本思路,信息經紀人戒條,信息經紀人的特徵,

≤信息經紀人的職責範圍和作用≥

市場經濟實質上是一種信息化經濟。我國每年有20000多項科研成果誕生,轉化為生產力產生經濟效益的僅占15%左右。在加速科技成果向商品化、產業化、市場化轉化,使之從潛在的生產力變為現實的生產力過程中,信息經紀人肩負著重要的職責,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1)信息經紀人的職責範圍
1) 疏通流通渠道,溝通信息買賣雙方的聯繫,促使交易成功,促進信息資源的合理配置。
2) 根據信息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需求,將信息市場內外散見的各類市場信息、科技信息、政策法規信息收集、加工、整理和提供給社會。
3)負責信息的研究、預測和諮詢、論證。
4)代理市場調查與預測。
5)開展信息交易業務培訓。
6)代理項目的簽約、訂立契約,並監督履約和實施契約。
7) 代理信息交易契約爭議的調解,以及信息交易方面的行政訴訟。
8)經國家信息管理有關部門批准的其它業務。
(2)信息經紀人的作用
信息經紀人是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產物,一方面對市場經濟的發展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又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完善自我。
1) 信息經紀人活動使人們看到了信息和信息商品的社會價值,是提高人們信息意識的有效途徑。信息經紀人在信息買賣雙方之間牽線搭橋, 改變了傳統信息服務的僵化模式,解決了信息供需矛盾,達到了信息資源共享。
2) 信息經紀人活動正逐步走上正規化、法制化軌道,作為一種新興的和有發展前途的行業,對於提供新的就業門路和產業結構的調整是十分有利的。
3) 信息經紀人活動提高了信息生產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積極性,把主要精力放在信息產品的生產和開發上,解決了信息產品無銷路的後顧之憂。
4) 信息經紀人不僅是信息推銷員,還是市場調研員,能將信息反饋給信息生產者,使信息生產者能及時地調整信息產品結構。
5) 信息經紀人一方面對消費者負責,另一方面對信息生產者負責,能協調雙方的關係。
6)信息產品具有多次推銷、多次發揮效應的特點,通過經紀人的促銷和網路化傳播,使信息產品的價值得到最大限度的體現。
7)信息經紀人活動有利於信息社會化程度的提高。
8)信息經紀人活動不斷實現著信息服務的價值和效益,推動信息產業化進程。

發展信息經紀人事業的基本思路

信息經紀人事業在各國有不同的發展模式,儘管信息產業在我國經濟活動中的戰略地位已經確立,但仍處在起步的初級階段。我國信息經紀人事業的發展戰略是:立足國情、著眼當前、面向未來、逐步建設、加強規範,走有中國特色的信息經紀人事業發展道路。
(1)尋求國家在政策上對信息經紀人事業的扶植信息經紀人行業是我國的一個新興行業,其生存和發展應得到國家政策的傾斜保護。要在稅收、信貸、人員配置、場地、設施、資金、獎勵等方面給信息經紀人以優惠政策;要鼓勵更多的人和信息機構創辦、領辦信息經紀人事務所;國家有關部門應儘快制定信息經紀人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目標。
(2)建立信息經紀人制度是信息經紀人事業走上正規化的基本條件之一,其目的在於提高信息經紀人素質。提高經紀活動水平,保障信息經紀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信息經紀人的管理。信息經紀人制度的內容包括:信息經紀人的組織原則、資格認定、組織機構、業務範圍、權利與義務等。
(3)加強信息經紀人的立法工作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特色,制定信息經紀人法律規範,使信息經紀人有法可循,對信息經紀人的管理有法可依,確保信息經紀人行業的運行和發展與整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相協調,並對經紀活動中的產權、經營、交換、流通等問題進行有效地調控。國家應著手制定諸如“信息經紀人條例”、“信息經紀人事務所管理辦法”之類的法規,明確規定信息經紀人的行為準則、經紀活動程式、收費辦法與標準、代理許可權與責任等。
(4)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信息經紀人產業信息經紀人事業的發展目標是不僅能滿足國家在社會、經濟、科技方面重大決策課題的信息需求,還能滿足區域性的信息需求,同時還要促進圖書館、科技信息所、新聞出版等單位開展信息經紀服務。初始階段的我國信息經紀人事業要依靠國營和民辦二元結構的共同支撐,逐步實現互逆式轉換,使服務型的信息經紀人產業過渡到服務經營型的信息經紀人產業。
(5)建立合理完善的信息經紀人組織機構可按中央、省、市、縣分層次建立地區性綜合信息經紀機構,也可按行業建立專業性信息經紀機構,還可建立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經紀集團。信息經紀人組織機構是經國家批准的依法從事信息交易代理業務的具體法人資格的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紀實體。國家信息管理部門對信息經紀人組織機構及其所從事的代理業務進行監督。
(6)構建區域性信息經紀人網路信息經紀人事業的最終出路在於發揮信息經紀人產業的群體優勢,這就必須改變信息經紀人活動“散兵游勇”的現狀。國家應按照自然地域經濟的內在聯繫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逐步建立區域性的信息經紀人網路。其基本職能是通過區域性的信息經紀人網路建設,發揮整體優勢和集團效益,實現規模經濟,促進信息經紀人產業的真正確立。
(7)加強對信息經紀人的管理我們既要看到信息經紀人事業發展的一面,也要看到對信息經紀人管理不夠的一面,比如:個別信息經紀人濫收佣金等等。這些現象不僅擾亂了合法信息經紀人的活動,還影響了對信息經紀人的管理。信息機構應對申請從事信息經紀活動的個人或組織進行統一審核、註冊登記,查處違章違法行為,對申請成立經紀人協會、經紀人事務所、經紀行等經紀人服務組織實行企業法定代表人制度。應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建立合理的中介分配製度。信息中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嚴禁利用中介之名行違法活動。發展信息經紀人事業是信息商品特殊性的要求,是培育和發展信息市場的需要,是保障信息買賣雙方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信息人自身發展的需要。 網賺信息經紀人 - 信息經紀人的素質要求 技術經紀人是信息經紀業的典型代表,下面以技術經紀業為例,分析技術經紀人的素質與要求。技術經紀是技術發展的產物。技術經紀人根據委託人的授權,依法對委託人擁有的專利和專有技術辦理開發、轉讓、論證和預測等表現為法律行為的中介事務。由於技術經紀人所經紀的對象與範圍是技術商品,溝通和協調技術商品買賣雙方的關係必然涉及科技部門和經濟部門。據此,可以認為,技術經紀人是跨科技、經濟兩大領域涉及多種學科的複合型專家。因此在技術經紀過程中,技術經紀人的素質高低,對經紀行為所產生的結果(表現為經濟的、法律的、技術的或社會的)影響較大、要提高技術經紀工作的質量,就必須注意提高技術經紀人的素質。技術經紀人必備的素質有以下幾個方面:
(1)廣博的知識結構
一個優秀的技術經紀人首先要有一定的基礎理論知識,對於自然科學的理工農醫四大類以及法律、經濟、社會等都不能存在“盲區”,即對技術、法律、市場、經濟、社會等均需有所了解,博而不深。同時還要十分重視知識更新,要及時掌握新的基礎理論學科和新的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動態,特別是法律和社會知識信息動態。這樣技術經紀人才能在技術經紀工作中發揮積極的能動作用。通常,技術經紀人的知識素質要求具體內容包括:
1)科技知識 ① 要有較豐富的科技基本知識。 ② 對經紀特定的科技專業領域或範圍的技術商品知識要有所精通。 ③ 對技術商品的研究、試驗、試製和規模生產的全過程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 經濟知識 ① 了解和掌握經濟學的基本知識。 ② 熟悉企業吸收技術商品套用於生產的全過程。 ③ 熟悉企業產品質量、工藝、標準、設備狀況和管理活動。
3) 市場知識 ① 對於技術商品貿易相關的知識要有所精通。 ② 能利用各種科技、經濟信息,洞察技術商品的社會需求。 ③ 能運用多種調查、預測等方法,掌握技術商品供求動態和發展趨勢。
4) 法律知識 ① 對於法律的基本知識要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② 對於《技術契約法》、《專利法》等技術貿易管理法規和有關國家和國際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和條約的相關知識要有所精通。 ③ 對於洽談、簽訂技術契約及技術契約仲裁等知識要了如指掌。
(2)全面的業務能力
技術經紀人必須全面地掌握下列有關經紀業務的四項基本技能。
1) 運用法律的能力。必須熟悉和掌握我國民法、技術契約法、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各條款的精神實質和確切涵義,使其具有正確判斷發明創造、開發、轉讓、實施的合法性。
2) 撰寫契約能力。必須加強對《契約撰寫指南》的學習,熟練掌握契約撰寫方法和技巧,使其具有正確合理起草契約並能全面實施的基本技能。
3) 查閱國內外科技文獻的能力。如專利技術經紀人在接受一件委託聘任時,首先必須對專利文獻進行檢索查新。為此技術經紀人應對我們的《專利公報》經常閱讀,隨時掌握國內專利申請動態。對國外的專利文獻也應具有一定的查閱能力;以便能迅速獲取國際市場信息用於經紀決策。
4) 努力提高專利和非專利技術談判的技能,以及全方位的綜合分析能力。注意學會不同技術領域、不同對象、不同地區採用不同語言表達方式,和善於對幾種不同意見進行鑑別、綜合、歸納,直至統一為一種意見的能力。
5) 技術經紀的有關業務能力 ① 信息能力:即信息蒐集能力,通過對各種信息的查詢、檢索,廣泛蒐集技術商品信息;處理信息能力,對技術商品信息進行有效地分析、歸納、鑑別、貯存和傳遞;信息反饋能力,將技術商品供需信息迅速反饋有關科研所或企業。 ② 思維能力:通過分析、歸納、綜合、推理等思維方法,掌握技術商品供需狀態,成功地推銷技術商品。 ③ 決策能力:能夠運用現代決策理論和方法,洞察和掌握技術商品供需種種信息的基礎上,對買或賣技術商品做出慎重、及時和有效的抉擇。 ④ 社交能力:舉止文明,熱情大方,誠實信譽,辦事講求效率,以嫻熟運用各種社交技巧和藝術,廣泛溝通技術商品買賣雙方的技術經濟聯繫和交易。 ⑤ 表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在推廣技術商品過程中,能客觀、準確地說出該技術品的使用價值、功能、成本;代理洽談、訂立技術契約,代理參與技術契約調解等活動;文字表達能力,能代理起草簽訂各種技術契約等事務。
(3)強烈的信息意識
有這么一個故事可以說明信息意識的重要性。美國與英國有兩個皮鞋商,不約而同都想在太平洋的一個孤島上開闢新的市場。於是各自向該島派出一名皮鞋推銷員。這兩個推銷員到島上的第二天,各自向本公司發回一封電報。英國的推銷員電文如下:“此島無人穿鞋,我於明日返回”。美國的推銷員電文則是:“好極了!我將住在此島。該島無人穿鞋,是一個潛力很大的市場,可立即開拓”。結果英國皮鞋商一無所獲,而美國皮鞋商卻大發其財。信息意識是技術經紀人員的一個基本素質。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並不是人人都能捕捉到信息的。有的人對信息常常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信息意識。強烈的信息意識,能使人始終保持對信息的積極姿態,思想特別敏銳,善於聯想,對信息常能夠舉一反三,使大家都知道的也變成“獨家信息”。在實踐中,技術經紀人由於信息意識強弱不等,因而挖掘信息價值的能力存在相當大的差異,即使是對同一信息,因想像力和聯想力不同,挖掘的價值也不一樣,甚至截然相反。如前所舉兩個外國皮鞋推銷員的事例就是如此。正因為信息意識對技術經紀人員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所以我們一定要重視樹立和增強信息意識,成為信息的“有心人”。
(4)高尚的職業道德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項素質要求,就是高尚的職業道德。每個行業都有職業道德問題,作為經紀人特別是技術經紀人,更需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技術經紀人承擔對委託人提供的全部發明內容及有關資料,有時還包含有技術秘密。這時經紀人處處應以委託人的利益為重,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大公無私。大家知道,對任何發明創造稍加改進就可單獨成為一項新的成果。因此技術經紀人決不能背著委託人而謀私利,也不應徇其私情,拿失效專利,無效專利,偽劣商品,假冒商品,去坑害他人利益,侵犯他人權利,搞不正當競爭行為。作為一個技術經紀人應具有高尚職業道德。嚴守秘密,實事求是,公平誠信,善言談而不吹噓,促成交而不虛假,重友誼而不偏袒,講法規而不拘私情。事事以法律、法規為行動準則。切實保護廣大民眾的利益和發明創造的積極性,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信息經紀人戒條

社會主義經紀人戒條,也就是一些領域不能參與中介,參與了就違法。這還是屬於經紀人的法規觀念問題,也是具體地告誡經紀人哪些商品、 哪些事不能去插手,即使給十倍、百倍的佣金,經紀人也不能動心,不能玷污自己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職責。
(1)不參與國控物資和產品、國家保密信息的蒐集和中介過去在計畫經濟的模式中,國控物資和產品門類甚多,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化 ,國家已經取銷了很多物資和產品的統購統銷,讓它們進入市場交易。但是,為了保護市場物價基本穩定,控制通貨膨脹率的非正常增高,即 使對一些普通商品,國家也有臨時約法出台,如對外煙的專賣等。所以經紀人必須隨時注意國家或地區頒布的法令,凡規定國有公司專賣的商 品、物資,就不要去中介。
(2)不向需求方承諾力不能及的中介經紀人一般交友甚多,人緣關係也很好,過去的老領導對自己也不錯,很多信息和中介成效與否,都 要靠這些關係,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當他們提出你自己也辦不到的事,就不能礙於情面面答應下來,特別對你很陌生的商品領域、科技信 息、外省市市場情況等等,作為經紀人就應冷靜地考慮,婉言謝絕,不能與供方或需方訂立中介契約。承諾雖是口頭的,但反映了自身的信譽 。若干個承諾都沒有兌現,你也就在交易市場上失去信用。一個失去信用的經紀人或是經紀公司,後果不堪構想。因此,不要輕易承諾也是經 紀人的戒條之一。
(3)不向供需方索取佣金外的酬勞經紀人公司的經紀人對自己的公司一定要忠誠,酬金是多少就是多少,不能隱瞞、矇混;經紀公司在一 項中介活動終結之時,將根據章程,付給經紀人佣金。那么,經紀人在與供需方簽訂中介契約時,除明碼規定的佣金之外,不能私下再向供需 任何一方索取酬勞。獨立開業的經紀人,也只能獲得契約規定的佣金,除此以外額外索要,是與經紀人的身份不相稱的,會失信於人,自毀前 程。

信息經紀人的特徵

1)信息經紀人是信息經濟人的一種,其信息中介活動表現為自主性和主動性,能夠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從事信息產品、信息技術、信息設備、信息人才的交易活動,並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2)從信息經紀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信息經紀人的信息服務是有償的,客觀上講,信息經紀人追求的目標是實現自身的最大利益。信息經紀人的工作必須得到一定的回報,這體現了信息和信息勞動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的價值。
3)信息經紀人的行為靠市場來調節,市場充滿著競爭與挑戰。信息經紀人不僅能享受到信息服務競爭的利益,而且要承擔信息服務競爭的風險。競爭性是信息經紀人的一個重要特徵,他們更多的是注重信息生產和信息消費,因為信息買賣間競爭就是信息消費的競爭。信息經紀人一方面通過各種手段和技術獲取分析信息產品消費的競爭信息,另一方面又針對消費者要求提供相應的信息產品或將消費信息傳遞給生產者及時生產出信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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