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族達斯坦

維吾爾族達斯坦

維吾爾族達斯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方傳統民間文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維吾爾族達斯坦是維吾爾族彈唱曲種。是一種有說有唱的敘事長詩,其篇幅較長,常有完整的故事和貫穿的人物。它是歷史悠久的一種民間曲藝形式。 音樂具有敘事性和抒情性。

2008年6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報的“維吾爾族達斯坦”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為Ⅰ-71。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維吾爾族達斯坦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民間文學
  • 遺產編號:Ⅰ-71
  • 申報地區:雲南省梁河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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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淵源

“達斯坦”是新疆維吾爾族歷史悠久的一種曲藝形式。“達斯坦”為維語,意為“敘事長詩”。作為曲種的達斯坦,是以說唱長篇韻文故事為基本特徵的。“敘事長詩”所以成為說唱表演的曲藝形式,是由於維吾爾族借用本民族的大型音樂套曲、古老的“木卡姆”中的曲調選段來歌唱表演的。
相傳早在公元3世紀至7世紀,生活在中國新疆地區的維吾爾族中,就流傳過一部名為《阿里甫·埃爾杜額阿》的達斯坦節目,表現的是本民族英雄埃爾杜額阿的英雄事跡。從此表現英雄人物成為達斯坦說唱的一個傳統。

文化特徵

表現形式

達斯坦表演時,由一至三人演出,其中主演者手持民族樂器熱瓦甫或都它爾、彈撥爾、沙塔爾等自彈自拉自演。其它演員則分持手鼓或石片等擊節演唱。演出的場所也很靈活,集市、茶館、宴會上均可表演。據說新疆境內的柯爾克孜族著名的英雄史詩《瑪納斯》,也是用達斯坦的形式演出並流傳的。相傳斯依提是達斯坦彈唱最為著名的藝人。他的事跡被編成達斯坦節目演唱,名為《好漢斯依提》。

內容特色

維吾爾族達斯坦所反映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歷史事件、英雄人物、愛情故事等,它在反映勞動人們歷史、現實生活的同時,還體現出了本民族的民俗文化、審美價值和哲學思想。根據維吾爾族達斯坦的內容和形式,分成為英雄達斯坦、愛情達斯坦、歷史達斯坦和江那麥(宗教達斯坦)。

傳承保護

傳承現狀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在京發布全國第一部《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髮展報告(2011)》稱,我國民間文學保護存在代表性傳承人老齡化、各級名錄缺乏認定標準、聯合申報難、智慧財產權保護難等尷尬。 “非遺”傳承人均年齡超過70歲。
尤其是傳承人老齡化和各級名錄缺乏認定標準兩大問題尤為突出。 目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中最年長的是“維吾爾族達斯坦”項目的夏赫.買買提,他已經101歲。

傳承價值

維吾爾族達斯坦的內容廣泛,題材多樣,目前雖然已蒐集了一定數量的達斯坦,但蒐集尚不完整,而且對其說唱表演藝術研究的研究也較缺乏。達斯坦奇(民間敘事表演藝人)的表演內容、表演技巧、表演特色是維吾爾族達斯坦的活形態,也是維吾爾族達斯坦的魅力所在。因此對維吾爾族達斯坦的文本,特別是對其表演藝術的保護、傳承與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傳承人物

夏赫·買買提,男,1908年出生。2008年,夏赫·買買提入選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報。項目名稱:維吾爾族達斯坦。
烏布力艾散·麥麥提,男,1954年7月出生。2008年,烏布力艾散·麥麥提入選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申報。項目名稱:維吾爾族達斯坦。

傳承保護

維吾爾族達斯坦以民間敘事表演藝人(達斯坦奇meddah)的說唱形式代代相傳,流傳至今,因此,達斯坦奇在維吾爾族達斯坦的創造、流傳與保存方面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達斯坦奇是有一定的藝術才能的民間藝人,首先他們具有很強的語言表達能力,他們認真學習流傳於民間的各種題材的故事,並且掌握了簡潔、形象、精煉的民間語言,能夠深刻而且生動地敘述其作品。其次,大部分達斯坦奇擅長音樂藝術。維吾爾族達斯坦的散文部分以口頭語言的形式敘述,而韻文部分則以歌曲的形式敘述,所以作為達斯坦奇不僅要熟記達斯坦的文本,而且還要掌握達斯坦的曲調。可以說達斯坦奇還是民間樂手,他們熟練掌握民間音樂並演奏不同樂器。再次,達斯坦奇就像戲劇演員一樣擅長表演藝術,他們的表演根據達斯坦中人物的性別、年齡、社會地位、職業以及性格的不同而發生變化,面部表情和手勢也隨之而變化,以不同的音韻和聲腔繪聲繪色地描述達斯坦的內容。

社會影響

榮譽表彰

2008年6月16日,維吾爾族達斯坦被納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

重要活動

2015年1月,墨玉縣在城東的墨玉大巴紮上舉辦了巴扎日文化周活動中《維吾爾族達斯坦》被編成歌曲的形式進行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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