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帶

綠帶

在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周圍或相連城市之間設定的用以控制城市擴展的綠地開敞空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綠帶
  • 外文名:Greenstructure
  • 用途:限制城市盲目發展
簡介,歷史,目的,腰帶的顏色,

簡介

為防止城市盲目擴展或與近鄰城市聯成一片,在城市四周或在相鄰城市之間設定用以限制城市建設的地帶,這種地帶可以是風景區、林地,也可以是牧場、農田。綠帶是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組成部分。

歷史

最早把綠帶的概念納入近代城市規劃理論的是英國人 E.霍華德。他在 “田園城市”模式里,提出用公園、農田等將城市中的公共活動區和住宅區分開,將各個住宅區分開,將母城和衛星城鎮分開。
1938年英國迫於市郊環境保護組織(Campaign to Protect Rural England )的壓力下制定《綠帶法》用法律形式保護倫敦和附近各郡城市周圍的大片地區,限制城市用地的膨脹。計畫中包括占地14,712平方公里占英國面積13%的14塊綠化帶及164平方公里蘇格蘭的綠地。P.艾伯克龍比於1944年擬定的大倫敦規劃,提出在城市周圍劃定多層綠帶環。
綠帶的概念在隨時代不斷的演變,到現在已經不單獨是綠化帶"Greenspace"而延伸到了綠色結構"Greenstructure"的概念。也就是所有植被所覆蓋的空間及基礎設施。 同樣的,在近年中綠帶的概念也被納入了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環節。歐盟委員會在2004年的‘科學與技術合作項目(COST - European Cooperation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行動計畫11中開展了‘綠色結構計畫案例學習與分析’,這也是綠帶概念的一個延伸,其中包括了15個歐盟國家。
綠帶在限制城市盲目發展、保持城市傳統特點、提供郊外遊憩場所、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水源和為城市提供農副產品等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不少國家把綠帶原則運用於城市規劃以至區域規劃的實踐中。例如荷蘭經濟、文化最發達的中西部地區的區域規劃,以大片農業地區為核心,以綠帶穿插於海牙鹿特丹阿姆斯特丹等幾個城市之間,形成既有分隔、又有便利聯繫的城市群。

目的

在有完整綠帶設計的國家中,有關於綠帶的政策主要希望達到以下的目的:
保護自然和亞自然環境
提高城市地區的空氣品質
為城市居民提供接觸自然環境的場所,提供為教育和休閒目的服務的機會
保護某些地方獨有的生態和環境特質,防止這些特質因為城市擴張而喪失
綠帶設計能給人們提供的好處:
給城市人口提供散步,野營和休閒的娛樂場所
為野生動植物提供共生的生態網路
乾淨的空氣和水體
在城市規劃中提供更好的區域劃分和土地規劃

腰帶的顏色

為綠帶是跆拳道6級
跆拳道中腰帶的顏色則代表著選手的技術水平,從低到高依次為白帶(10級)、白黃帶(9級)、黃帶(8級)、黃綠帶(7級)、綠帶(6級)、綠藍帶(5級)、藍帶(4級)、藍紅帶(3級)、紅帶(2級)、紅黑帶(1級、一品至三品)、黑帶(一段至九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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