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財政平衡表

綜合財政平衡表是蘇聯編制的國家總財力計畫。它反映財政的總體關係以及社會總資金的運動方向和流量。其作用為: 檢驗部門財務計畫和國家預算的準確程度;查明企業和部門的資金潛力;協調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調整國家總財力各個渠道之間的分配比例;保證國民經濟及社會發展計畫任務的完成;促進社會資金的正常運轉及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等。

各國綜合財政平衡表的內容不完全一致,主要包括兩大資源,即財政資源和信貸資源。財政資源包括各級預算資金、預算外資金、國家保險資金以及國營企業的各種企業基金。信貸資源包括各家銀行和金融機構的自有資金、吸收的存款餘額和國家銀行的現金髮行。蘇聯經濟理論界進一步提出,國家總財力計畫是指國家的全部貨幣積累,因此除了財政、信貸兩大資源外,還包括集體企業的貨幣積累和個人收入中用於投資和建築的部分。綜合財政平衡表一般由國家計委牽頭,與財政部和國家銀行聯合編制。表格形式主要有兩種: 直線式和棋盤式。平衡表並不規定某個職能部門的明確責任,只作為國家控制巨觀經濟的重要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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