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樓宇

綜合樓宇即多用途的樓宇。目前深圳經濟特區樓宇有住宅樓宇、商業樓宇和其他涉外商品樓宇。

一、住宅樓宇中,分為高層住宅,建築40~50 平方米的二房一廳,個別大廈有一房一廳或三房一 廳,均設多台自動電梯,自動消防系統,保全對話 機,石油氣輸送管道,公用電視天線。低層住宅樓 有“一”字型和“Y”字型多種造型、建築面積50~60 平方米的二房一廳,60~70平方米的三房一廳,均 有陽台,水電管線皆為入牆暗線。別墅是帶花園的 兩層西班牙式小樓,有12種造型,每套別墅有三 房二廳至六房二廳不等,建築面積98~177平方 米,花園面積100~240平方米,並設有小汽車停 車坪。目前深圳市區有涉外商品住宅屋邨13處,有 大批吃買醫玩學配套設施。
二、商業樓宇:有商場店鋪、寫字(辦公)樓、 旅館酒樓三大類。高層樓宇多采裙樓加塔樓結構。 裙樓多作商場。塔樓為住宅的稱商住大廈,塔樓為 寫字樓、酒店等稱商業大廈。羅湖區大廈裙樓,包 羅多種行業,可供購物、遊覽、飲食、經商等。寫 字樓有三個級別: A級設中央空調系統、玻璃幕 牆;B級屬普通辦公樓; C級是兼容辦公、居住的 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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