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客運樞紐

將兩種及以上對外運輸方式與城市交通的客流轉換場所在同一空間(或區域)內集中布設,實現設施設備、運輸組織、公共信息等有效銜接的客運基礎設施。

註:對外運輸方式是指鐵路、公路、水路、航空等方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綜合客運樞紐
  • 外文名:multimodal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 hub
交通運輸部按照國務院賦予的“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與管理”職責,自2008年以來,針對我國各運輸方式客運站場各自為政、獨立建設、互不銜接的現象與問題,將加快發展綜合客運樞紐作為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的切入點,在“十二五”期通過規劃引領、資金扶持和技術指導等手段大力推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十二五”發展規劃》明確提出“加快綜合客運樞紐建設”,“建成100個左右鐵路、公路、城市交通有效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為推進該項工作,交通運輸部先後制定實施了《綜合客運樞紐投資補助項目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完成了《綜合客運樞紐術語》、《綜合客運樞紐分類分級》等行業標準、《綜合客運樞紐可行性研究指南》、《綜合客運樞紐設計指南》等技術指導檔案,明確了綜合客運樞紐的概念為“將兩種及以上對外運輸方式與城市交通的客流轉換場所在同一空間(或區域)內集中布設,實現設施設備、運輸組織、公共信息等有效銜接的客運基礎設施”。以上措施在“十二五”期有效促進了我國綜合客運樞紐的建設發展,充分調動了各地建設綜合客運樞紐的積極性,湧現了一批優秀綜合客運樞紐,如上海虹橋綜合客運樞紐、南京南站綜合客運樞紐、廣州南站綜合客運樞紐、深圳寶安機場綜合客運樞紐。
“十三五”期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關鍵時期,是各種運輸方式集中建設、銜接成網、提質增效的重要階段。交通運輸部還將繼續支持綜合客運樞紐建設,“按照零距離換乘要求,在全國重點打造150個開放式、立體化綜合客運樞紐”已納入了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中。
交通運輸部推進綜合客運樞紐發展工作也引起了各級政府和社會廣泛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6年出台了《關於打造現代綜合客運樞紐 提高旅客出行質量效率的實施意見》,江蘇、湖北、福建、安徽、貴州等省份也紛紛出台了有關促進綜合客運樞紐發展的指導意見、技術標準及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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