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科目

經濟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所作的一種分類科目,具體設類、款兩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科目
  • 類別屬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 分類依據:政府支出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
  • 內容分類:分類、款兩級
  • 設定目的:反映政府的錢究竟是怎么花出去
  • 具體內容: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制定依據,內容變化,

制定依據

為完整、準確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動,2006年2月,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制定了《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並據此制定了《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從2007年1月1日起執行。《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根據政府職能活動和開支的具體用途,設定政府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和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將政府支出分類按功能科目和經濟科目分別核算,可從不同側面、以不同方式反映政府支出活動。在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確反映政府職能活動的基礎上,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明確反映政府的錢究竟是怎么花出去的。

內容變化

《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將我國政府支出按經濟科目設為12類,類下設款,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轉移性支出、贈與、債務利息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貸款轉貸及產權參股、其他支出。2007年以後,財政部每年根據預算管理的實際需要,在上年度基礎上對政府收支分類科目進行修改和補充。
2015年,政府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在2014年的基礎上調整為9類,類下款級科目也相應作了調整。調整後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轉移性支出、債務利息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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