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大學生電子商務協會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大學生電子商務協會,成立於2015年10月30日,由孫同凱同學提出申請,由王學炎老師指導。經學院團委批覆,由我院從事電子商務經營、管理、服務的學生個人自願參加組成的學生社團組織,是我院首個創業型的學生社團。協會以“交流創造·合作共贏”為宗旨,致力於發展和培養優秀網商,營造學院電子商務套用、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氛圍,推動學院學生電子商務創業持續健康發展,並在學院、企業和社會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今後,協會將以積極為會員爭取各類政策、項目和資金,扶持會員從事電商創業為己任,積極舉辦各類電商創業培訓班和經驗交流會,規範和引導會員誠信開展電商經營。評選、表彰、宣傳優秀電商創業典型,全力打造學院學生電商創業品牌,推廣電商創業特色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大學生電子商務
  • 成立時間:2015年10月30日
  • 創始人:孫同凱
協會章程,理事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協會名稱
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大學生電子商務協會
第二條 協會性質
本會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大學生電子商務協會是在學院招生就業處指導下,由學院從事電子商務經營、管理、服務的學生個人自願參加組成的行業性、服務性、發展性的學生社團組織。
第三條 協會宗旨
協會以“交流創造·合作共贏”為宗旨,致力於發展和培養優秀網商,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經驗交流、業務培訓、諮詢服務等活動,實現網商與供應商、第三方服務商之間的信息共享、資源互補,營造電子商務套用、發展的良好環境和氛圍,推動學院學生電子商務創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並在學院與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與社會之間發揮紐帶和橋樑作用。
第四條 協會服務
協會以積極為會員爭取各類政策、項目和資金,扶持會員從事電商創業為己任;積極舉辦各類電商創業培訓班和經驗交流會,規範和引導會員誠信開展電商經營;積極開展各類團隊活動,努力提升團隊凝聚力、培育團隊合作精神;評選、表彰、宣傳優秀電商創業典型,全力打造學院學生電商創業品牌,推廣電商創業特色產品。
第二章 會員制度
第五條 入會條件
①敬黨愛國,遵守校規校紀。②思想上進,組織紀律性強,學習良好,身體健康。③具有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學籍且對電子商務感興趣的在校大學生。
第六條 會員入會程式
①提交入會申請書。②經理事會討論通過。③由我會秘書部辦理具體入會手續。④由秘書部或理事會授權的其他機構頒發會員證並交納會費。
第七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① 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參加優秀會員評選 ② 免費參加本會組織的相關活動,學習及技能競賽活動閱③ 有權介紹和新會員入會 ④有權對本會的管理和發展提出合理要求及建議,並要求採納⑤有權要求對違反本會章程的會員進行處理。⑥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①必須遵守學院及本會的一切規章制度。② 必須維護本會名譽,對故意損害本會名譽且不聽勸告者,經理事會通過後除名。③必須按期繳納會費,凡兩次不繳者作自動退會處理。④ 必須支持本會的一切相關工作和活動,並給予積極配合 ⑤積極參與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起帶頭作用,聽從協會安排。⑥有義務為協會的更好發展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九條 會員的退出
會員退出協會時應提前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秘書處在收到書面申請後於一個星期內向全體會員通報。申請退會者會員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會員的除名
如會員出現嚴重違反學院規章制度及協會的相關規定,經秘書處核實,提交理事會對該會員給予除名處理,並由秘書處向全體會員通報。會員被除名後,會員費一律不退還。
第三章 日常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本協會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和《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學生手冊》及學院學生社團各項管理準則為活動原則。
第十二條
本協會定期召開工作例會,會議由秘書處做記錄,記錄並存檔。
第十三條 請假程式
⒈請假人需提前一天(特殊情況需提前一小時)並說明具體事由向有關負責人請假。如事先確有原因沒能及時請假,事後需向秘書部補假。
⒉請假方式:原則上要求請假人一律提出書面申請。
⒊請假批覆情況及備註:準假與否由具體負責人決定。部長以上級會議,須向會長請假;各部門會議,直接向各部部長請假。待批假後,請假才可視為成立。未請假或未被批假者缺席會議視為無故缺席,處分詳見“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 獎勵制度
1.每學期末對會員和理事進行評比,表彰2~3名工作突出者。
⒉凡代表協會參加校內外活動,為協會贏得榮譽者,協會將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第十五條 懲罰制度
⒈會議無故遲到或早退者予以批評,達二次者須進行書面檢討,書面檢討達二次者予以退會。
⒉故不到會,會後又無正當理由補假者,一次警告,兩次予以退會。
⒊言行有損學校及電子商務協會形象,對此認識態度惡劣者應予以開除出會處分。
⒋理事對協會工作敷衍了事,玩忽職守者,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降級直至予以退會。
第四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協會經費來源
經費包括協會會員會費、社會贊助、開展校園電子商務及技術服務所得利潤及自行組織的一切非營利性活動合法所得。
第十七條
協會的財務由本協會所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用於本協會的發展及為廣大會員服務。
第十八條 經費運用條例
⒈協會財務部建立專用賬本,詳細記錄資金的使用情況。
⒉經費只能用於本協會活動和日常開支。使用前應事先向財務部或會長申請,經同意方可使用。
⒊為協會購物應憑單據作證明,並在單據後簽上經手人的姓名,經財務部部長驗收,會長簽字後方可報賬。
⒋每次活動的經費開支先由策劃人提出經費預算情況,再經正副會長和財務部共同審核通過後批准。每筆支出會長必須簽字,註明經手人,見證人和用途,並由財務部匯總後報批校團委、社團聯合部審核。
⒌經費支出情況須由財務部定期向理事會及有關部門匯報。
⒍任何人不得以協會名義進行非正當的經濟活動。
第五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九條
電子商務協會設會長1名,秘書長1名,副會長若干名。分設辦公室、外聯部、宣傳部、財務部、網路信息部等五個職能部門。各部設部長各一名,各部有相互配合促進本會發展的義務。正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理事會。
第二十條 理事會的職能
會長主持協會全面工作,對協會負責,並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統籌全局制定發展方針、發展戰略,帶領全會上下把握協會發展方向。與副會長聯合開展工作,樹立會風,與其他社團建立友好關係,加強協會的凝聚力、競爭力。
副會長職責:協助會長開展工作,協調協會內部工作,並對其分管的部門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對會長負責,會長因故不能參與協會工作,由副會長代會長之職處理協會工作。
部長職責:各部部長負責該部門部署的全面工作,有權表揚或批評屬幹事的工作好壞,有權向上級推薦提升工作積極的部屬幹事。各部每學期需向會長遞交一次學期工作計畫和學期工作總結。
第二十一條 協會各部門職責
辦公室職責:管理協會各種資料檔案並負責日常檔案、報告的起草、列印、分發工作;負責協會內部各項會議、活動的考察,會議記錄和工作總結;負責考評協會各部工作的開展情況;協助各部做好其他工作。
財務部職責:統一管理協會財務,對財務狀況及時記錄和審查;嚴格遵守本章程的財務管理制度,定期向理事會匯報經費收支情況,並接受正副會長和有關領導、老師的監督。
宣傳部職責:主要負責協會宣傳、活動策劃工作和通訊工作。設計和製作各種海報、展板、標語和其他宣傳資料,力求宣傳資料具有創新性和欣賞價值;負責與校內外媒體及兄弟社團建立友好的合作關係;負責協會各類活動的攝影並對協會的活動及時進行報告,讓同學們及時了解協會的最新動態。
網路信息部職責:協會的主要技術部門,負責協會的網站、微信平台建設和日常維護及更新。提供各種技術服務,推進協會工作和活動的網路信息化。負責協會存檔管理、電子版刊物的發布等。
外聯部職責:在校內外尋找贊助夥伴,提供活動經費支援;並負責聯繫嘉賓開展活動;致力於通過加強本協會與其他社團、學校與社會企業建立合作夥伴關係,引導協會走出校園,為會員創造更多實踐機會。
第二十二條
協會會長每屆任期一年。會長人選經上屆理事會考核通過,並由每年的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第六章 協會章程變更
第二十三條 以下特殊情況下可以修改章程
⒈為適應學校相關政策變動而適當修改章程。
⒉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協會的現有章程存在不適條款時。
⒊協會的發展壯大需要更加理想的章程時。
⒋其他符合修改章程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 章程修改程
⒈若滿足以上章程修改條件時,可以依照修改程式修改協會章程。
⒉提議者在協會運作過程中發現需修改章程時,需要擬份《章程修改提議書》(需註明修改原因、修改建議等事項),遞交會長、副會長處審議。
⒊經理事會成員過半表決通過的《章程修改提議書》需及時報招生就業處審核批准後,協會才能頒布新章程。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歸電子商務協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協會成立之日起生效。

理事會

第一屆理事會成員(2015年)
孫同凱、徐夢楠、潘海祥、胡夢陽、陳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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