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縣環境保護局

紫金縣環境保護局位於紫城鎮永安大道北87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紫金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紫城鎮永安大道北87號
  • 屬性: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督實施本縣環境保護標準,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
(二)負責全縣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和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縣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三)承擔落實全縣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牽頭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組織對轄區內排污費的徵收和使用,並加強指導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保護資金。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法規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建議,按管理許可權審批開發建設區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含液體、危險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縣自然保護區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全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範區建設,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組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民用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協助省、市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參與民用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參與反生化、反核和輻射恐怖攻擊工作。
(九)負責環境監測和發布環境狀況公報、重大環境信息。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參與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一)協調本縣有關環境保護對外合作項目。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市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環境保護資金;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和組織行業內幹部、職工的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稱改革及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開展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管理全縣環境保護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縣環境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縣環境信息管理工作的開展;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信息網路;負責開展環境信息方面的技術合作與交流;編髮環境狀況公報。
(二)環評規劃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縣環境保護規劃、計畫和專項規劃;參與制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與計畫、國土整治規劃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指導和協調環境規劃及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工作,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修復任務的地區,實行暫停審批除污染減排和生態修復項目外所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三)總量控制與考核股
負責排污單位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污染物總量減排計畫及實施方案,並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各企業編制污染物總量減排計畫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要求,組織全縣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考核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辦法、技術規範;組織審核各鎮、各企業的減排報表和總量完成情況;負責收集、整理有關部門總量控制、治污減排的相關信息上報縣人民政府及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編制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承擔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工作;負責環境統計、編報執行情況報告。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排污許可證得核發與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性環保規範性檔案的擬訂、送審等工作;負責對違反環境監督管理規定行政違法案件的聽政和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定案、建議和提案;負責環保法規和規章的清理、匯報工作,組織對上級通知會辦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提出意見;負責環保系統執法人員的法規培訓和考核;負責環保行政複議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承辦有關行政案件及經濟訴訟案的複議應訴工作;負責法律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協調縣環保法制工作。
(五)水質與生態保護股
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省、市和地方自然生態保護法規和規章;組織協調自然生態環境、水環境保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自然保護區規劃,擬訂生物多樣性保護計畫,負責對新建的縣級自然保護區進行評審,指導監督生態破壞恢復整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鄉鎮企業環境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建設和生態林業、生態農業建設;指導協調縣自然生態、水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綠色社區、綠色學校、環境教育基地創建工作。
(六)核與輻射安全管理股
承擔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生放射性礦物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環評檔案審批、竣工驗收及其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輻射安全許可、從事輻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初審及登記;負責放射源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及處理,監管放射源的銷售、使用及貯存,並負責本地區的核與輻射的環境安全問題的協調;負責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和電磁輻射污染的防治工作;負責本地區輻射項目的日常監測、輻射事故應急和處理;協助本局機關對輻射項目的監督管理並提供技術支持。組織開展環境監測,實施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調查評估全縣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本縣環境監測網;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環境標誌認證和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工作;組織環保科學研究、技術引進、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環保產業發展,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進口可作原料的廢物管理;負責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危險廢物的管理。
(七)環境監察分局
負責指導、監督、協調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轄區內排污單位執行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負責轄區內跨縣(鎮)的環境污染事故和糾紛以及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組織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試生產以及竣工驗收;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以及限期治理項目完成治理任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負責排污申報登記核定以及排污費的徵收工作;負責完成市下達的創建國家環保模範城市任務的日常工作。

其它事項

水污染防止與水資源保護的職責分工。縣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誰污染防治,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保護。縣環境保護局、縣水務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保護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縣環境保護局發布水環境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縣水務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縣環境保護局協商一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