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賬戶

一般納稅人輔導期需要交納稅金的,應通過納稅專戶交納,這時,必須將應納稅款存入納稅專戶。納稅賬戶一般在俗稱為對公帳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納稅賬戶
  • 外文名:tax account
辦理要求,辦理過程,變更與撤消,委託憑證傳遞,銀行扣稅網點,

辦理要求

納稅人須按稅務機關的規定,在實行與稅務局電腦聯網的銀行中選擇一家開設納稅帳戶,並簽訂《委託銀行劃繳稅款協定書》(以下簡稱扣稅協定)。同時將《委託銀行劃繳稅款協定書》報送辦稅大廳指定視窗進行資料錄入。納稅人在每月申報納稅前,必須在納稅帳戶存足應申報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後,稅務機關將通過銀行直接從其納稅帳戶中劃轉稅款。

辦理過程

納稅人先與銀行簽訂扣稅協定,銀行將有關信息錄入其系統。納稅人持協定書一聯到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手續,稅務人員將協定信息錄入系統。納稅人與全市放開的扣稅網點簽定的協定在全市有效,納稅人在市地方稅務局任何一個徵收點繳納稅款都可以使用該協定賬號。

變更與撤消

(1)納稅人與已實現全市放開扣稅網點的銀行簽訂協定的處理方法。已經實行全市放開扣稅網點的銀行,納稅人只要與該銀行新簽訂扣稅協定,系統將自動取消納稅人以前簽訂的所有扣稅協定,此帳戶作為市地方稅務局各徵收點的唯一扣款帳戶。
(2)納稅人與暫未實現全市放開扣稅網點的銀行簽訂協定的處理方法。由納稅人與原扣稅銀行取消扣款協定,再與變更後的銀行重新簽定協定。
(3)協定撤銷的處理方法。在主管區局可以撤銷納稅人的扣款賬戶協定。考慮到方便納稅人繳納稅款和使用網上申報功能,原則上不允許正常經營的納稅人撤消銀稅扣款協定;需要現金繳納稅款的,系統仍然支持已經簽訂聯網扣稅協定的納稅人採用現金(含POS、轉帳)繳納的方式。

委託憑證傳遞

納稅人申報完並成功扣繳稅款後,由銀行列印出《委託收款憑證》,對《委託收款憑證》的領取方式與地點,由納稅人向銀行確認。

銀行扣稅網點

全面放開的銀行扣稅網點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平安銀行。以上銀行的深圳分行轄內所有營業網點為稅銀聯網扣稅網點。
以後將會再推出2家銀行:交通銀行、發展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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