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協定

經過6年艱苦談判,《紅線協定》終於在1928年7月31日正式簽署。它是中東石油工業第一個大型財團——伊拉克石油公司創立的標誌,也是美英等石油企業為瓜分中東石油資源而達成的第一個協定,是美國衝破英法防線,涉足中東石油資源的重要一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線協定
  • 外文名:the Red Line Agreement
  • 始建於:14世紀
  • 成立:1928年7月31日
  • 性質:中東石油工業第一個大型財團
基本概況,協定簽訂,協定影響,

基本概況

由奧斯曼王朝統治的土耳其帝國始建於14世紀,於16世紀開始衰落。20世紀初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這個曾盛極一時的帝國之領土仍然包括現在的土耳其、敘利亞、伊拉克、黎巴嫩、巴基斯坦、約旦和阿拉伯半島;盛產石油的兩河流域恰好處在土耳其帝國統治之下。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土耳其參加同盟國作戰失敗,它在北非和西非的屬國被英法意等國瓜分,本土也淪為半殖民地。根據《洛桑條約》規定,土耳其又正式宣布割讓敘利亞、美索不達米亞、巴勒斯坦和阿拉伯半島,放棄對埃及、賽普勒斯和蘇丹的主權。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美國實力明顯上升。單就美國石油公司實力而言,盟軍所用石油總量的80%都來自該國石油公司。其中,僅是埃克森美孚一家公司,就為盟軍提供1/4燃料。因此,在分割土耳其石油公司股權的鬥爭中,美國態度咄咄逼人。1922年8月,英方表示願意將土耳其石油公司12%股份出讓給美國石油企業,但美方表示拒絕接受。經過若干星期的討價還價後,英方把美方股份提高到20%,仍遭到美方拒絕。當年12月,英方終於同意將美方股份提高到24%,但要求美方接受兩項條件。首先,美方必須將所租讓區塊中石油產量的10%無償交給BP;其次,美國不再就土耳其石油公司權利提出質疑。美國拒絕了這兩個先決條件。有關談判仍在艱難繼續,歐美石油企業的實質性合作卻早已開始了。

協定簽訂

《紅線協定》出籠
1925年,一個由BP、殼牌和幾家美國石油企業組成的聯合地質勘探隊在伊拉克開始勘探工作。地質學家們驚異於伊拉克蘊藏豐富的石油資源,他們的熱情隨著勘探的深入變得越來越高。1927年10月15日凌晨,在伊拉克一號油井,當鑽到457米處時發生嚴重井噴,泥漿、岩石、石油、天然氣伴隨著巨大隆鳴,火山爆發般噴向天空。8天后井噴才被控制住,井噴被控制前每天噴涌石油高達9.5萬桶。
油井出油了,大家的心情都很好,長達6年多的談判終於達成了協定。土耳其石油公司被命名為伊拉克石油公司。BP、殼牌、法國石油公司和美國石油企業同盟各占該公司23.75%股份,土耳其石油公司的發起人古爾班坎獲得餘下5%股份。在最後一次會談中,各方就伊拉克石油公司經營地域範圍發生分歧。
古爾班坎挺身而出,要了一張中東地圖,他握著一支粗粗的紅鉛筆,在地圖上劃了一個圈,對在場的人說:“這就是我在1914年所了解的老奧斯曼帝國,我應當了解這一點,因為我在這出生,在這生活和在這工作。”於是,參加伊拉克石油公司的成員企業一致同意,古爾班筆下紅線範圍內的石油資源屬於所有成員公司共同擁有,紅線區內所有石油開採作業都由伊拉克石油公司負責。這個瓜分中東石油資源的協定被稱作《紅線協定》。該協定並沒有提高區域內主權國家對本國石油資源的開採權利,這就為這個地區後來的不穩定埋下了禍根。
有石油經濟學家這樣評價《紅線協定》:首先,它標誌著美國終於在中東石油生產地區占據了一席之地,打破了英國對中東的壟斷。其次,它為後來其他地區大企業財團成立提供了參照樣板。再其次,是大企業為了防止相互之間任何形式的競爭,而通過共同擁有、進行聯合控制的例子。那個時期在沙烏地阿拉伯、伊朗、科威特建立的所有其他財團都沿用了該協定的原則,這些財團的勢力幾乎覆蓋了整箇中東地區,英-波石油公司除了占據波斯的石油大本營,還把觸角伸到幾乎所有海灣國家。首先是伊拉克,這要追溯到1901年,馬里奧特代表達西在德黑蘭成功簽下歷史性的契約之後,返回途中經過君士坦丁堡爭取美索不達米亞的租借開採權,但沒有成功。1912年,德國英國荷蘭三國企業組建了土耳其石油公司,由於英-波公司在中東的先發優勢,其擁有合資公司50%的股權。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1920年協約國最高委員會決定英國為伊拉克和巴勒斯坦的受委任統治國。英法簽署了《聖雷莫協定》,該協定規定了英法兩國在美索不達米亞的石油壟斷權,法國取代了戰敗國德國的位置。
由於不滿英法兩國在中東的利益壟斷,美國七家石油公司組成的聯合體邀請美國著名企業家、慈善家古爾本基安(Calouste Gulbenkian,1869-1955)出面與英-波公司調解。同時美國政府也向英國政府施壓。時任殖民部大臣的邱吉爾致信外交大臣寇松:“只要美國人被排斥在伊拉克的石油開發之外,我們在中東將會永無寧日”。隨後寇松宣布:英國準備放棄《聖雷莫協定》。美國投桃報李:海軍委員會正在制訂旨在結束英-美海軍對峙的協定,並且對英國在拉美的石油擴張採取更寬容的態度。1922年7月起,美國石油企業聯合體與英-波公司就美國參加土耳其石油公司事宜進行了長達六年的談判,終於在1928年7月31日簽署了著名的《紅線協定》,取代了8年前的《聖雷莫協定》。依據這個協定,英-波、殼牌、法國和美國公司(七家公司中最後只有新澤西標準和紐約標準兩家參與)各占土耳其石油公司23.75%的股份,其餘5%由古爾本基安獲得,古氏從此得一美名:百分之五先生(Mr.Five Percent)。《紅線協定》劃定了四國五家公司的共同開採範圍,也就是那根紅線圈起的石油版圖:埃及以東,波斯以西,除了科威特之外的全部海灣國家!
美國的利益由《紅線協定》保障了,英-波公司則抓住1914年土耳其石油公司的一項“自我放棄”(self-denyingprinciple)條款鉗制美國公司的行為,該條款規定所有阿拉伯地區的油源(除了埃及和科威特,另外,波斯不屬於阿拉伯國家,而是伊斯蘭國家)必須由土耳其石油公司集體開發。1946年,國際形勢發生了變化,美國成為第一大國,因此,兩家美國石油公司在美國政府的支持下,單方面宣布《紅線協定》無效,伊拉克石油公司(1929年土耳其石油公司改名伊拉克石油公司)隨之解體。

協定影響

在《紅線協定》生效的18年裡,英-波公司中東石油霸主的地位逐漸被美國削弱。
1931年英-波公司與伊拉克續簽了新的租借條款,伊拉克石油公司修建了兩條輸油管道,起點都在基爾庫克大油田,一條通向黎巴嫩的的黎波里,一條通向巴勒斯坦的海法。輸油管道主要滿足了英法荷三國的利益。1939年,英-伊和荷蘭皇家殼牌合資的海法煉油廠投產。
英-波失去了沙特、巴林的石油,這要怪自己沒眼光。紐西蘭工程師弗蘭克·霍姆斯受到英-波在中東發跡的影響,1923年取得了伊本·沙特國王的授權,獨家開發沙特哈薩省的石油,然後霍姆斯又陸續獲得了沙特-科威特中間中立地帶以及巴林的開採權。由於開採不順利,1926年霍姆斯急於套現脫身,他首先希望把契約轉讓給英-波公司,後者拒絕了。於是沙特和巴林的開採權被賣給了加州標準和德士古,中間地帶賣給了美國獨立石油公司和西太平洋石油公司。
《紅線協定》的簽訂打破了一戰前後英法等國對中東石油的殖民控制,預示著全球石油權力嬗變的開始,而《紅線協定》的最終解體又確立了美國石油公司在中東的支配地位,標誌著美國取代英國中東霸權地位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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