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溪慘案

紅溪慘案

紅溪慘案(Angke Massacre)也稱巴城大屠殺,是指1740年10月,荷屬東印度當局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雅加達)大規模屠殺華人的事件。因肇事地點之一為城西一條名為紅溪的河,故稱為紅溪慘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紅溪慘案
  • 外文名:Angke Massacre
  • 時間:1740年10月
  • 地點:爪哇巴達維亞城(今雅加達)
  • 涉及國家:荷蘭、滿清
  • 主要人物:黃班
事件背景,事件原因,事件過程,事件結果,事件評價,事件意義,事件紀念,

事件背景

16世紀下半葉,為了追逐香料貿易的暴利,荷屬東印度公司的殖民者入侵爪哇島,從而開始了對印尼長達300多年的統治。總部設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簡稱巴城,荷蘭人占領之初,巴城是個人口只有一兩千人的漁港小鎮。為了把這個小鎮建成印尼的政治中心和最大的商港,荷蘭人採取了許多措施。其中之一,便是招徠中國商船前來貿易並輸入更多的華工。1682年,華人達到3101人,1684年,清政府開放海禁,華人源源不斷來到巴城。當局開始限制人口入境,並規定華僑必須辦理申請和批准手續才能進入,但收效甚微,華人僱主通過向官員行賄的方式繼續引入華人苦力。至18世紀初,巴城已發展成為有10多萬人的城市,華僑人數增至近兩萬人,他們主要從事工匠、飲食、製糖、釀酒零售等行業,為巴城的崛起貢獻良多。

事件原因

荷蘭殖民當局對待華僑的政策具有兩面性,既招徠、利用,又不斷加以限制、打擊甚至屠殺。當他們看到華僑人數不斷增加並在商戰中已構成對自己的威脅時,便橫加限制與排斥。
但從印尼華人朋友那裡聽來的說法略有不同。據說,荷蘭人殖民統治印尼期間,華僑成為了代替荷蘭人而直接僱傭甚至支配當地人的社會中間階層。當時,華僑和當地人之間的矛盾甚至超過了殖民者和當地人之間的矛盾。所以在社會矛盾激化時,荷蘭人就屠殺了上萬華僑,讓華僑們的血染紅了城西的這條紅溪河,也暫時消解了當地人對荷蘭統治者的憤恨。
1619年,荷蘭殖民者占領雅加達,當地勞動力甚缺,荷蘭殖民者不擇手段從各地誘騙華僑,甚至到中國東南沿海擄掠人口,供其役使。後殖民者嫉視華僑在發展經濟上所起的作用,又怕他們同當地人民聯合起來反抗殖民統治,轉而採取嚴格限制入境,乃至推行排華政策。1727年和 1736年作出規定,逮捕“失業”和無居留證的華僑。1740年7月,殖民當局下令捉拿被誣為竊賊的華僑。有些無辜被捕的華僑或被虐殺,或被投入大海。城內華僑紛紛逃往城外,公推黃班為首領,準備進攻巴達維亞城。但走漏訊息,殖民當局有所準備。
殖民者來到東南亞後,華人地位開始下降。但荷蘭殖民者開發巴達維亞,也多依靠華人承包工程,當局對華人的制磚工藝也很滿意。為了將巴達維亞“建成整個東印度最大的城市”,當局千方百計招募華人。1682年,華人達到3101人,1684年,清政府開放海禁,華人源源不斷來到巴城。當局開始限制人口入境,並規定華僑必須辦理申請和批准手續才能進入,但收效甚微,華人僱主通過向官員行賄的方式繼續引入華人苦力。
1719年,巴達維亞城內華僑人口已從初建時的800餘人增至4068人,郊區人口則達7550人。1720年,由於歐洲蔗糖市場逐漸飽和,爪哇的甘蔗農場面臨來自更便宜的巴西蔗糖的激烈競爭,許多農場主破產,一些絕望的失業者成為了暴民。當局準備將他們強行轉移到錫蘭斯里蘭卡)。
1727年6月10日,當局規定,凡是十至十二年內居留在巴城的中國人,未申請領取政府所頒發的居留準許證者,一概驅遣出境。由巴城華僑所寫的《開吧歷代史記》記載,1740年,盜賊四起,警察抓獲的罪犯大多是穿黑衣黑褲的唐人。當局經商議後下達命令,凡是看到穿黑衣黑褲的人,一律捉拿。結果不僅無業游民被捕捉,就是許多住在城裡的較為富裕的華僑也遭了殃。華僑與荷蘭殖民者之間的矛盾進一步加劇。

事件過程

從1739年到1740年初,凡是從鄉村遷入巴達維亞市區的華僑,都被強制一次又一次地申請辦理居留許可證;而按照過去的傳統慣例,只須一次取得居留許可證便可永久有效。許多鄉村華僑由於未領取新的居留許可證而遭到拘捕.必須交出一定數量的現款才能獲釋。這些被捕華僑,在監禁期間受盡慮待,他們的財產也被剝奪。從1739年底至1740年2月春節,勿加泗(Bekasi)至丹絨不祿(Tanjong Priuk)約有100名華僑被捕,使巴達維亞周圍的華僑十分慌亂,並且產生不滿和憂慮。1740年2月4日,本地人事務司司長德 · 羅伊(De Roy)向總督瓦爾庚尼爾寫信,報告發現有若干名華僑企圖攻擊監獄的警衛員以營救被捕的同胞。瓦爾庚尼爾把問題提交東印度評政院討論,並且通過了范 · 蔭霍夫(Van lmhof )提出的決議案,這便是1740年7月25日決議。它對華僑採取更加苛刻的措施,規定:凡是被認為可以的華僑,不論有無居留許可證,都要逮捕待審;凡是不能證明其有正當職業的華僑,一律遣送錫蘭,由荷蘭殖民當局作最後的處置。
紅溪慘案 原址紅溪慘案 原址
1740年7月25日決議的執行,給巴達維亞華僑各階層都帶來了痛苦和災難:荷蘭殖民者乘檢查居留許可證之機,向華僑大肆敲詐勒索,被捕者往往並不是失業者和流浪漢,而是有名望的人和大富翁,其目的在於索取大筆贖身費。因此,不論有無證件的華僑,也不論其家境是否寬裕,個個都惶惶不可終日。許多華僑(大多數是最下層的)被迫離開自己的住處,逃往萬丹和鄉間。他們當中有不少人逃往叢林地帶,在那裡尋求避難處。巴達維亞市內很多天都很難買到各種食品。
自決議被執行之後,巴達維亞郊區華僑的反荷活動便開始出現了。9月下旬,郊區華僑加緊聚集力量,醞釀起義。在坎塔里亞(Candaria)附近的糖廠里聚集的華僑起義者,從最初的1000餘人增至5000人以上,推舉施班讓 為領袖。9月26日,總督瓦爾庚尼爾從一名土著甲必丹和華人雷珍蘭的口頭匯報中得知華僑準備造反的訊息,於是召集會議,通知政府官員準備採取必要措施,並責成本地人事務司司長德 · 羅伊暗中派人到華人聚集的地方偵察詳情。9月27日,又有訊息說:一群華僑已在鄉間集合,並且冒險地走近巴達維亞郊區的文登(Tangerang,又譯丁腳蘭)、勿加泗(又譯望加寺)、乾冬圩(town of Mr. Cornelius)、德 · 奎爾(De Qual)的荷軍前哨基地。但當時東印度評政院對這訊息毫不在乎,認為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膽小的民族”,不至於膽敢進犯巴達維亞荷軍前哨基地。
事態不斷發展,至1740年10月初,又傳來這樣的情報:大約有200名華僑武裝隊伍正在向班寧阿朗(Paningarang)推進。這個情報被本地人事務司司長德 · 羅伊所證實:有一位土著軍官在班寧阿朗被殺死了。與此同時,乾冬圩的哨兵也送信向杜爾菲爾特少尉(Sergeant Major Duurvelt)呼救,請求立即派兵前往抵禦為數約600人的華僑武裝隊伍,這支華僑武裝隊伍正在舉著戰旗,擂著戰鼓,走近荷軍崗哨。這時候,東印度評政院才開始認識到局勢的嚴重性。由於感到防衛兵力不足,防禦工事也薄弱,荷蘭殖民者最初設法避免武裝衝突,便派遣范·蔭霍夫和范·愛爾登(Van Aerden)兩人於10月5日下午前往丹那望(Tanah-abang)同華僑武裝隊伍舉行談判。但談判並不順利,丹那望的華僑武裝隊伍領導人“大元帥”(Tay Wansoeij)給范·蔭霍夫寫了一封使荷蘭殖民者惱火的回信。於是,荷蘭殖民者決定攻擊華僑武裝隊伍。10月7日下午,從巴達維亞城內開往文登的荷軍,中途遭到華僑武裝隊伍的伏擊,有2名軍官和14名士兵被打死。10月8日早晨,范·蔭霍夫和范·愛爾登派兵同丹那望的華僑武裝隊伍交戰,荷軍使用大飽擊敗了華僑武裝隊伍。然而,一場更大的戰鬥開始了:10月8日晚上,郊區華僑起義正式爆發了,起義者向巴達維亞各城門發動進攻。
自從發生10月7日郊區華僑武裝隊伍伏擊荷軍的事件之後,荷蘭殖民者害怕巴達維業城內華僑也參與城外華僑的起義,於是準備先發制人,在10月8日上午向城內華僑發出命令:(1)禁止進城帶走婦女(因為從10月7日開始有許多華僑婦女視城內為危險之地而紛紛逃到城外躲避);(2)華僑凡有拒絕交出武器或者反抗司法官和反抗從路旁走過的城外士兵者,槍斃。(3)從下午6點半鐘起,華僑必須閉門靜坐,不準點燈,不準外出,如有上街者,槍斃。10月9日早晨,荷軍擊退了10月8日晚進攻各城門的郊區華僑起義者。同一天,范·蔭霍夫命令將所有在押的華僑立即用船運載出海。城內隨即傳出可怕的“謠言”:這些被運往錫蘭的華僑在中途被扔進大海。這引起城內華僑的不安和極大憤怒。有人謀議:“與其坐而待斃,不如起而作難,庶幾死中求生。”有人逃出城外,范·蔭霍夫查知後立即派兵追擒;逃者除被殺死之外,被抓回城的就有數百人。同一天下午,城內有幾處華僑房屋突然發生火警,起火原因不明。但荷蘭殖民者硬說這是城內華僑同城外華僑起義者聯合行動的信號,由此找到了屠殺城內華僑的藉口。於是,10月9日的晚上,大屠殺開始了。
因為聽說被遣送錫蘭的苦力上船後會被投入海中,於是苦力拒絕登船,叛亂爆發。聚集在甘達里亞糖廠附近的苦力人數超過5000,公推黃班為首領,準備自衛以圖自救。然而華僑中一個名叫林楚的叛徒,向殖民當局告了密。殖民者便以華僑準備進攻巴城為由,發動了大規模的屠殺。
1740年10月9日,殖民者以搜查軍火為名,命令城內華僑交出一切利器,荷軍挨戶搜捕華僑,不論男女老幼,捉到便殺,對華僑進行血腥洗劫。屠殺持續7天,城內華僑被殺近萬人,僥倖逃出者僅150人,被焚毀和劫掠的華僑房屋達六、七百家,財產損失無法估計。這就是當時震驚爪哇、中國和歐洲的巴城大屠殺,因巴達維亞城西有一條河,名紅溪,是肇事地點之一,故稱為“紅溪慘案”。城外華僑在黃班指揮下,與荷軍激戰,傷亡千餘人,後轉戰中爪哇,鬥爭持續到1743年

事件結果

“紅溪慘案”發生後,荷蘭及殖民當局擔心中國清朝會採取報復行動,影響對華通商,使經濟利益受到損失。1741年殖民當局派專使攜帶“說帖”前往中國,但是這份“說帖”並沒能傳呈到北京朝廷。同時福建總督策楞、提督王郡將此事上奏朝廷。後來經過反覆商議,清朝政府認為:被殺華僑是“自棄王化”、“系彼地土生,實與番民無異”、是“彼地之漢種,自外聖化”,因此華人遭屠殺,“事屬可傷,實則孽由自作”,“聖朝”無須加以責備,只是禁止了彼此之間的通商貿易。巴達維亞陷入蕭條。

事件評價

《人民日報海外版》:荷蘭史學界對這場屠殺大多給予譴責,不過有的學者把原因僅歸咎於時任總督華庚尼和掌握軍權的范·因霍夫的愚鈍、草率和專橫,似乎還未說到點子上。因為如果當局不改變對華僑華人的錯誤政策的話,即使換另外一個人也會發生類似的慘案,只不過形式可能有些差別而已。
印尼華僑史》:紅溪慘案是荷蘭殖民者對巴達維亞華僑的一次大屠殺慘案,同時也是巴達維亞華僑為求生存而奮起反抗荷蘭殖民者的一次可歌可泣的浴血戰鬥。

事件意義

從紅溪慘案發展到華僑與爪哇人民聯合反荷戰爭,這一歷史過程說明:紅溪慘案絕不是同印尼人民毫不相干的單純“中國人的革命”,而是近代印尼民族反抗西方殖民主義侵略的革命之組成部分一。因為紅溪慘案絕不是孤立的事件,而是荷蘭殖民者為確立貿易壟斷權、為征服爪哇以至全印尼所必然採取的戰略性步驟。既然荷蘭殖民者屠殺華僑是為了消除“隱患”、為征服印尼掃清道路,因此華僑的反荷鬥爭也就必然遠遠超出單純為保衛華僑本身利益的狹隘性質和作用,這是顯而易見和容易理解的。華僑與當地居民的命運是那樣緊密地聯繫在一起,致使爪哇人民在華僑慘遭荷蘭殖民者大屠殺時,對華僑的遭遇深表同情,對華僑的反抗產生強烈的共鳴,並且很快便起來回響華僑的起義,形成全民性的聯合反荷戰爭,為爭取印(尼)華兩族人民的生存權利和貿易自由而奮力拚搏,這種激動人心的歷史創舉,其重大而又深遠的歷史意義,必須給予充分的估計和高度的評價。

事件紀念

2015年4月18日,由印尼書法家協會和印尼客屬聯誼會等華僑社團聯合舉辦的紀念亞非會議60周年書畫作品展在印尼雅加達舉行。華人畫家巍霧龍創作的《紅溪慘案》歷史畫卷(3米×2米),把華人抗荷支持印尼獨立鬥爭的史實生動地用藝術作品再次展現在世人面前。
畫作《紅溪慘案》畫作《紅溪慘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