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照青

紀照青

紀照青(1918年6月—1993年8月) 原名許宗福,夏津縣東李官鎮張里莊村人。出生於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1933年8月,考入縣立師範學校。在校期間,思想進步,嫉惡如仇,針對校長的貪污腐敗,組織同學發起了罷免校長的請願活動。1936年8月,師範畢業,任劉興裕莊國小教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紀照青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中國
人物生平,個人其他信息,

人物生平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毅然走上革命道路。1938年7月,在夏津縣參加了八路軍津浦支隊工作團,積極從事黨的民運、抗日宣傳等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39年6月,任中共夏津縣委委員、三區區委書記,後任禹城縣八區區委書記。
1941年初,任中共夏東縣委委員、組織部部長,後任冀南六地委組織部幹事。同年11月,任中共夏西縣委書記。1943年1月,去北方局太行分局黨校學習。同年11月,學習結束,任中共夏津縣委書記。在艱苦的環境中,他經受了血與火的考驗和鍛鍊,出生入死,不畏艱險,組織民眾不屈不撓地同公開和隱蔽的敵人進行針鋒相對的鬥爭。在長期的地下工作中,堅決貫徹黨的革命鬥爭方針和策略,積極發展壯大革命隊伍,鞏固發展黨的組織,緊緊依靠和發動人民民眾,開展抗日鬥爭,作出了重大貢獻。
解放戰爭時期,先後任中共武城縣委副書記、中共恩縣縣委書記,領導人民民眾除奸反特、土地改革、發展生產、支援前線。1949年2月,南下湖南。同年8月,任湖南省常德地委委員兼南縣縣委書記。組織領導民眾減租反霸、土地改革,並建立了各方面的工作秩序,為南縣的政權建設和各方面工作做出了優異的成績。
全國解放後,歷任中共湖南省常德地委組織部部長、地委副書記,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等職。他堅決貫徹黨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在省委組織部任職期間,為湖南省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文化大革命”期間,身處逆境,殘遭迫害,同林彪、“四人幫”的倒行逆施進行了堅決抵制和鬥爭。
1970年7月重新工作,歷任湖南省零陵地委副書記、地區革委會副主任,湖南省“五·七”總校黨委書記、校長,湖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湖南省紀檢委副書記、省委常委等職。他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路線、方針、政策,平反冤假錯案,為落實黨的幹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做出了突出貢獻。1983年6月,當選為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省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他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摸索地方立法的工作經驗,組織起草、修改地方性法規,在建立健全法律監督機制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

個人其他信息

1988年離職休養,但仍關注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發展。1993年,因病在湖南長沙逝世。他是黨的八大候補代表、黨的八大二次會議和十二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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