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油包裝物

糧油包裝物亦稱“糧油裝具”。糧食企業用於盛裝糧食、油脂、油料的麻袋、麵粉袋、鐵油桶等包裝用具。袋桶分為標準和非標準兩種。標準袋、桶可在全國範圍內調撥使用,非標準袋、桶只能在省內調撥使用。由於糧食系統內部調撥頻繁,糧油包裝物需要多次周轉使用,因而制定有全國統一的品種、分等標準和調撥價格。

在會計核算上,無論空包裝物或在使用中的包裝物,均單獨計價,在“包裝物”科目核算。一次性消耗的包裝用品和計入商品價格內隨商品出售的包裝用具,以及固定地點儲存糧油的罐櫃等器材,均不作包裝物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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