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東自由貿易港

粵東自由貿易港的功能定位和發展模式,初步構想:粵東經貿合作試驗區範圍,以汕頭、潮州、揭陽、汕尾和梅州五市行政區域為界,而自由貿易港區範圍只包括汕頭、潮州和揭陽三市,以汕頭港、海門港、南澳港、三百門港、神泉港和汕尾港五個港口組成粵東自由港核心區,與台灣五港(基隆、台北、高雄、台中港自由貿易區和桃園空港工業園)相對應。

特區保稅免稅區範圍則以汕頭特區和南澳島為界。試驗區、自由港和保稅特區層次分明,功能互補。這樣,整個試驗區憑藉良好的地理優勢,具有廣闊的經濟腹地,就能保持長期可持續繁榮發展。粵東自由貿易港的功能定位:把汕頭港建設成為亞太地區的樞紐自由港。在利用現有經濟特區功能的基礎上,主要服務出口加工、重化工業、科技園區、保稅物流、商務營運、國際金融等業務,發揮國際港口綜合功能。服務招商引資,與台灣、東南亞、香港以及亞太地區其他國家開展廣泛的合作,促進經濟發展。政府應實行高度開放的自由港政策,船隻進出港自由,貨物加工、運輸、倉儲、貿易自由等;各國和兩岸人員的進出往來方便,手續簡便;資金調動自由;採用低稅率制度;減免土地使用費;簡便的土地使用管理措施和勞動雇用制度管理措施;為外籍員工子女教育、醫療、廣播等提供幫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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