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暫停

籃球暫停

不是向裁判·是由場下的教練向技術台的記錄員要求暫停,然後助理記錄員會向裁判員出示暫停牌·裁判在犯規報罰時或是攻防轉換之後鳴笛停表·

不過現在NBA的管理放鬆了,場上任何隊員都可以向裁判要求暫停·(一般在要被擠出界或者被逼搶不能傳球的時候:)

NBA的暫停規則與國際籃聯的規則差異非常大,具有自己商業聯賽的特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籃球
  • 外文名:basketball
簡介,其他,

簡介

就NBA而言,暫停分為20秒短暫停與100秒長暫停兩種。20秒短暫停的次數為每隊兩次,這個短暫停的次數不僅僅存在於常規48分鐘時間,在加時賽沒有追加的短暫停可以使用。這個20秒短暫停分配在上下半場各一次,只有兩種情況球隊可以申請球場上的短暫停,一種是球成為死球,第二種是球隊掌握球權,持球球員面對裁判進行“20秒短暫停”的言語表達。
在因為死球形成的短暫停情況下,球場換人的人數不受限制,而因為掌握球權而申請的短暫停的情況下,球場換人只能夠1人/次。
而100秒長暫停的次數,每支隊伍一共有7次,也就是說比賽雙方一共可以在比賽進行的48分鐘內申請14次長暫停。當球成為死球或者持球球員面對裁判做出“暫停”的語言表達,可以申請長暫停。
長暫定是強制性的,每一節至少出現兩次100秒長暫停。假設比賽雙方都不叫長暫停的前提下,比賽記錄員將在單節比賽進入到第六分鐘的時刻後的第一次死球的形成過程中示意裁判強制進行100秒暫停。這次長暫停被記錄在主隊的暫定次數中,而比賽行進到第九分鐘時候的首次死球形成的強制長暫停,將被記錄在客隊的暫定次數中。
在第四節,每支隊伍申請長暫停次數不超過4次,而一旦進入到第四節比賽的最後兩分鐘,為了保證比賽的連貫性,每隊請求長暫定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值得一提的是,半場申請第二次20秒短暫停或者在加時賽中申請20秒短暫停是允許的,但將被記錄為100秒長暫停的次數。
而在加時賽中,儘管球隊不會獲得新的短暫停次數,卻會重新獲得每一個加時賽3次長暫停,而這個長暫停同樣不允許在加時賽最後兩分鐘內進行達到3次。
暫停的使用通常是有節奏並且謹慎的,球隊都在己方隊伍戰術上出現問題或者對方連貫得分打出高高潮的情況下請求暫停。而球隊的本隊記錄員也同樣進行暫停統計,因為根據NBA規則,當7次長暫停使用完畢後,球隊依然可以申請長暫停,而從第八次申請100秒長暫停開始,每次將被吹罰一次技術犯規,對方球隊將獲得罰球機會。
此外,暫停使用上不允許連貫申請,如果一支球隊申請暫停後還準備再度連續暫停,必須完成一個球員重新上場觸球再度向裁判示意暫停的意思表達。
暫停除了調整戰術和鼓舞士氣以外,顯示著教練控制比賽臨場指揮的能力,把握暫停機會是一門教練的學問,合理的使用暫停的教練在整體球隊戰術上的節奏把握上通常也一樣很強。
暫停主要是給主力隊員騰出喝補水和礦物質飲料的時間,教練可以布置戰術,最重要的是面對對方的進攻高潮退避三舍,打破對方的節奏,自己做出人員和戰術上的調整,彌補自己進攻不力防守不足,打斷對方的狀態。

其他

就國際籃聯的暫停而言:
一、說明  按下列規定,球隊持續1分鐘的暫停要登記。
1、在籃球比賽中, 規則對教練員的請求暫停有次數和時間的規定: 在上半場時(第一節和第二節) 的任何時間可準予2次要登記的暫停; 在下半時(第三節和第四節) 的任何時間可準予3次要登記的暫停;每次暫停的時間為1分鐘,以及每一決勝期中準予1次要登記的暫停。
2、如果要登記的暫停時間未到,而請求暫停的隊已做好了比賽的準備,主裁判員要儘快重新開始比賽。
3、暫停期間允許隊員們離開比賽場地,坐到球隊席上。
二、程式
1、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他要親自到記錄員處用雙手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地提出“暫停” 請求。
2、一旦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鐘時,記錄員就要通過他的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的暫停請求:
(1)記錄員通知裁判員暫停請求的信號必須地球重新進入比賽狀態前發出;
(2)如果裁判員正在向記錄台報告一起犯規,在他報告完畢後發出信號。
3、下列情況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也可以獲得一次要登記的暫停:
(1)他請求暫停後,如果對方投籃得分;
(2)只要“暫停”請求在投籃隊員投籃球離手之前提出。
這時,計時員要立即停止比賽計時鐘。然後記錄員發出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已請求暫停。
三、限制
1、從第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球進入比賽狀態的瞬間起,不允許暫停;只有經過一個比賽的鐘表運行片段後,球再次成死球時才允許。例外:
(1)在罰球過程中發生犯規。
這時應將罰球全部完成,在執行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給予暫停。
(2)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發生犯規。
這時,在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應給予暫停。
(3)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宣判了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界外球。
2、如有下述情況,則不登記“暫停”:
(1)受傷隊員沒有接受治療立即(大約15秒鐘)做好比賽的準備;
(2)受傷隊員儘快被替換;
(3)已達5次(對4 X 12分鐘的比賽為6次)犯規的隊員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在30秒鐘內被替換;
(4)裁判員允許的延誤。
3、未用過的暫停不可挪到下半時或決勝期。
註解
下列幾點關於要登記的暫停的處理方法是教練員和記錄員要注意的:
一、除了對方隊員投籃得分後和當時又沒有發生犯規的情況外,要給首先提出請求的教練員登記暫停。
二、一個隊請求的要登記的暫停可以撤銷,但只能在記錄員向裁判員發出暫停信號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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