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評估

節能評估

節能評估是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簡稱,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管理的在我國境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並編制節能評估檔案或填寫節能登記表。對項目節能評估檔案進行審查並形成審查意見,或對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並將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表作為項目審批、核准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節能評估
  • 外文名:sdfds
  • 性質:名詞
  • 類型:學術
概念,實施意義,評估類型,評估方法,評估要求,評估程式,法規政策,法律規定,專項法規,法規範例,地方法規,產業政策,行業標準,評估報告,報告要求,報告格式,報告範例,

概念

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
節能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評估依據;項目概況;能源供應情況評估(包括項目所在地能源資源條件以及項目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評估);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包括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和用能設備等方面的節能評估);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實施意義

能源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解決能源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堅持開發與節約並舉、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大力推進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社會建設和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重要地位,對能源資源消耗也占較高比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作為一項節能管理制度,對深入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嚴把能耗增長源頭關,全面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開展節能評估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避免盲目建設導致的能源浪費和用能不合理現象,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項目的節能評估,掌握該項目生產中能源消耗的種類和數量,分析項目的能耗水平及其生產用能效率,將項目能耗與國內國際水平及行業準入條件進行比較;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劃和政策,評價該項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節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藝技術的先進性;以及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節能設計標準與規範。通過項目生產對浪費能源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客觀分析,評估項目建設合理利用能源和節能方案的可靠性,並根據促進技術進步的原則提出改進意見,以達到合理利用能源和節約能源的目的。

評估類型

(1)節能技術措施評估
①根據項目用能方案,綜述生產工藝、動力、建築、給排水、暖通與空調、照明、控制、電氣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包括: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套用;能源的回收利用,如餘熱、余壓、可燃氣體回收利用;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②分析節能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如生產強度對節能措施有較大影響,可針對不同的生產強度分別評估可行性和合理性。
(2)節能管理措施評估
①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等標準的要求,評價項目的節能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節能管理機構和人員的設定情況;
②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17167)等標準要求,編制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能源計量網路圖等,評價項目能源計量制度建設情況,包括能源統計及監測、計量器具配備、專業人員配置等情況。
(3)單項節能工程評估
①分析評估單項節能工程的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單項節能量計算方法、單位節能量投資、投資估算及投資回收期等。
②分析單項節能工程的技術指標及可行性。
註:凡不能納入建設項目主導工藝流程(如熱電聯產)和擬分期建設(如高爐爐頂壓差發電)的節能項目,應在可研報告中單列節能工程。
(4)節能措施效果評估
①分析計算主要節能措施的節能量;
②評價項目節能措施效果。單位產品(運輸量、建築面積)能耗、主要工序能耗、單位投資能耗等指標國際國內對比分析,說明通過採取節能措施,設計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
(5)節能措施經濟性評估
計算節能技術和管理措施成本及經濟效益,評估節能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的經濟可行性。

評估方法

1. 政策導向判斷法
根據國家及各地的能源發展政策及相關規劃,結合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及能源利用條件對項目的用能方案進行分析評價.
2.標準規範對照法
對照項目應執行的節能標準和規範進行分析與評價,特別是強制性標準、規範及條款應嚴格執行。適用於項目的用能方案、建築熱工設計方案、設備選型、節能措施等評價。項目的用能方案應滿足相關標準規範的規定;項目的建築設計、圍護結構的熱工指標、採暖及空調室內設計溫度等應滿足相關標準的規定;設備的選擇應滿足相關標準規範對性能係數及能效比的規定;是否按照相關標準規範的規定採取了適用的節能措施。
3.專家經驗判斷法
利用專家在專業方面的經驗、知識和技能,通過直觀經驗分析的判斷方法。適用於項目用能方案、技術方案、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節能措施的評價。根據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專業,組織相應的專家,對項目採取的用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利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進行分析評價;對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是否合理可靠進行分析判斷;對項目擬選用節能措施是否適用及可行進行分析評價。
4.產品單耗對比
根據項目能耗情況,通過項目單位產品的能耗指標與規定的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進行對比分析。適用於工業項目工藝方案的選擇、節能措施的效果及能耗計算評價。如不能滿足規定的能耗準入標準,應全面分析產品生產的用能過程,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
5.單位面積指標法
民用建築項目可以根據不同使用功能分別計算單位面積的能耗指標,與類似項目的能耗指標進行對比。如差異較大,則說明擬建項目的方案設計或用能系統等存在問題,然後可根據分品種的單位面積能耗指標進行詳細分析,找出用能系統存在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建議。
6. 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擬建項目為對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種能量的收入與支出的平衡,消耗與有效利用及損失之間的數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據項目能量平衡的結果,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以便明確項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損失的大小、分布與損失發生的原因,以利於確定節能目標,尋找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以上評估方法為節能評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使用。在具體的用能方案評估、能耗數據確定、節能措施評價方面還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其它評估方法。
7. 堅持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前置性
對未按規定取得節能審查批准意見和未按規定提交節能登記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核准。
8. 把握全面、突出重點

評估要求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家發改委《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凡需國家批准的項目、省內年新增綜合用能3000tce及以上(或年新增用電300萬kWh及以上)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核准、備案和驗收。對擅自批准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6]2787號)節能分析篇(章)應包括項目應遵循的合理用能標準及節能設計規範;建設項目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分析;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狀況分析;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等內容。
能源評估是指通過對建設項目分析,核算該項目的各種能源的消費結構和消費量,核算主要用能設備的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各種節能降耗措施的效果,核算該項目單位產品和單位產值能源效率指標和經濟指標,評價該項目的用能合理性和先進性的一種評價方法。簡稱“能評”。

評估程式

節能評估工作程式主要包括:前期準備、選擇評估方法、項目節能評估、形成評估結論、編制節能評估檔案、根據評審意見對評估檔案進行修改完善等。
節能評估機構在編制節能評估檔案時,應與項目建設單位充分溝通。報送節能審查的節能評估檔案應由節能評估機構和項目建設單位分別加蓋公章。
前期準備
收集項目相關資料
收集項目的基本情況及用能方面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
①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如建設單位名稱、性質、地址、郵編、法人代表、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企業運營總體情況等。
② 項目基本情況,如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包括位於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工藝方案、總平面布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項目進度計畫,改、擴建項目原項目的基本情況,改、擴建項目的評估範圍等。
③ 項目用能情況,如項目主要供、用能系統與設備的選擇,項目所採用的工藝技術、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等的能源消耗種類、數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況,改、擴建項目原項目用能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
④ 項目所在地的氣候區屬及其主要特徵,如年平均氣溫(最冷月和最熱月)、製冷度日數、採暖度日數、極端氣溫與月平均氣溫、日照率等。
⑤ 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經濟概況,如經濟發展現狀、節能目標、能源供應和消費現狀、重點耗能企業分布及其能源供應消費特點、交通運輸概況等。當現有資料無法完整準確反映項目概況時,可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和測試。現狀調查中,對與節能評估工作密切相關的內容(如能源供應、消費、加工轉換和運輸等),收集信息應全面詳細,並儘可能提供定量數據和圖表。如需採用類比分析法,應按上述要求全面獲取類比工程相關信息。

法規政策

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明確:國家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不符合強制性節能標準的項目,依法負責項目審批或者核准的機關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2. 《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中明確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3.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6)2787號)明確:
節能分析篇(章)應包括項目應遵循的合理用能標準及節能設計規範。
4.《國務院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要求:
建立健全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加快建立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組織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指南》,加強對地方開展“能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5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 23 號)要求:
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要求,儘快出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條例,將節能評估審查作為項目審批、核准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條件,未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核准或開工建設。
6.《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建科[2006]231號)中明確:
建立新建建築市場準入門檻制度。對超過2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築和超過20萬平方米的居住建築小區,實行建築能耗核准制。
7. 是實現項目從源頭控制能耗增長、增強用能合理性的重要手段。
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節能強制性標準、規範及能源發展政策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階段進行用能科學性、合理性分析與評估,提出節能降耗措施,出具審查意見,可以直接從源頭上避免用能不合理項目的開工建設,為項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8. 是確保節能降耗目標實現、落實節能法規政策的制度有力支撐。
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建立相關制度和辦法是促進“十一五”規劃節能目標實現、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中央重要戰略部署及法規政策中相關規定的重要保障。
9. 是貫徹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精神、改進政府巨觀調控方式的具體體現。
在《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中,要求對投資項目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方面重點進行核准把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是貫徹落實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精神、轉變和改進政府巨觀監督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
10. 是提高固定資產投資效益、促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的必要措施。
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嚴把項目能源準入關是提高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能源結構最佳化的重要舉措。
以披露的相關政策為參考:
通用法律法規
具體如表1所示:
表1節能通用法律法規
序號
名稱
編號或施行日期
1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3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5
《關於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告》
國發[2007]15號
6
《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
發改環資[2004]2505號
7
《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
國家發改委、科技部2006年12月
8
《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
GB/T15587-2008
9
《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17167-2006
10
《評價企業合理用電技術導則》
GB/T3485-1998
11
《評價企業和利用熱技術導則》
GB/T3486-1998
12
《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2589-2008
13
《國家鼓勵發展的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環境保護技術》
國家發改委2005年65號
14
《固定資產投資節能評估與審查暫行辦法》
發改委令2010年6號
15
《清潔生產審核暫行辦法》
國家環保總局令[2004]第16號
16
《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
原國家經貿委令[1999]第7號
17
《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
發改能源[2007]2174號
18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
發改能源[2008]610號
19
《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國發[2006]28號
20
《資源綜合利用目錄》
發改環資[2004]73號
21
《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
發改環資[2007]199號
22
《中國節水技術政策大綱》
國家發改委公告2005年第17 號
23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指南》
發改環資[2007]21號
24
天然氣利用政策
發改能源[2007]2155號

專項法規

在節能通用法規的指導下,各部門制定了一些與節能評估相關的專項法規,具體如下:
表2節能專項法規
序號
名稱
編號
1
建設部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建科[2006]231號
2
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築的指導意見
建科[2005]78號
3
關於加強國家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節能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建科[2007]245號
4
《民用建築節能管理規定》
建設部部長令[2005]第143號
5
關於印發《綠色建築技術導則》的通知
建科[2005]199號
6
《建築外窗空氣滲透性能分析及其檢測方法》
GB7017-2008
7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執行公共建築空調溫度控制標準的通知
國辦發[2007]42號
8
《鐵路實施<節約能源法>細則》
鐵道部1998年7月23日發布
9
鐵路節能技術政策
鐵道部1999年9月7日頒布
10
《交通行業實施<節約能源法>細則》
交通部2000年6月16日發布
11
《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交體發[2006]592號
12
煤炭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意見
發改能源[2007]1456號
13
《熱電聯產和煤矸石綜合利用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規定》
發改能源[2007]141號
14
煤矸石綜合利用技術政策要點
原國經貿資源[1999]1005號

法規範例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管理,促進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管理的在我國境內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並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節能評估報告表(以下統稱節能評估檔案)或填寫節能登記表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節能審查,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項目節能評估檔案進行審查並形成審查意見,或對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的行為。
第四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檔案及其審查意見、節能登記表及其登記備案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核准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以及項目設計、施工和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項目審批、核准機關不得審批、核准,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第二章 節能評估
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後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係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500萬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1000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萬至500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三)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以下(不含1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200萬千瓦時以下,或年石油消費量500噸以下,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立方米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
備註:第五條是評判企業做節能報告檔案的標準,學習節能報告時應格外注意此條
第六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書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評估依據;
(二)項目概況;
(三)能源供應情況評估;
(四)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
(五)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
(六)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
(七)存在問題及建議;
(八)結論。
節能評估檔案和節能登記表應按照本辦法附屬檔案要求的內容深度和格式編制。
第七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委託有能力的機構編制節能評估檔案。項目建設單位可自行填寫節能登記表。
第八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檔案的編制費用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列入項目概預算。
第三章 節能審查
第九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實行分級管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審批或核准的項目以及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或核准的項目,其節能審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由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備案或核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批、核准的項目,其節能審查由地方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
第十條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審批或核准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應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時,一同報送節能評估檔案提請審查或報送節能登記表進行登記備案。
按照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實行備案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按照項目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
第十一條節能審查機關收到項目節能評估檔案後,要委託有關機構進行評審,形成評審意見,作為節能審查的重要依據。
接受委託的評審機構應在節能審查機關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評審意見。評審機構在進行評審時,可以要求項目建設單位就有關問題進行說明或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檔案評審費用應由節能審查機關的同級財政安排,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節能審查機關主要依據以下條件對項目節能評估檔案進行審查:
(一)節能評估依據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政策等準確適用;
(二)節能評估檔案的內容深度符合要求;
(三)項目用能分析客觀準確,評估方法科學,評估結論正確;
(四)節能評估檔案提出的措施建議合理可行。
第十四條節能審查機關應在收到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報告書後15個工作日內、收到節能評估報告表後10個工作日內形成節能審查意見,應在收到節能登記表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備案。
節能評估檔案委託評審的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審查期限內,節能審查(包括委託評審)的時間不得超過項目審批或核准時限。
第十五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與項目審批或核准檔案一同印發。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如申請重新審批、核准或申請核准檔案延期,應一同重新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意見延期審核。
第四章 監管和處罰
第十七條在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設計、施工及投入使用過程中,節能審查機關負責對節能評估檔案及其節能審查意見、節能登記表及其登記備案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八條建設單位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由節能審查機關撤銷對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或節能登記備案意見,由項目審批、核准機關撤銷對項目的審批或核准。
第十九條節能評估檔案編制機構弄虛作假,導致節能評估檔案內容失實的,由節能審查機關責令改正,並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負責節能評審、審查、驗收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導致評審結論嚴重失實或違規通過節能審查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負責項目審批或核准的工作人員,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審批或核准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節能審查機關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產性項目,由節能審查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省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和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法規

除國家發布的法律、法規、政策外,各地方政府也制定了一不少與節能評估相關的法規、規劃等,如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上海市節能減排工作實施方案》等。

產業政策

國家發改委等部門頒布的產業政策和準入條件也與節能評估密切相關,表3列出了與節能評估相關的一些主要的產業政策。
表3與節能評估相關的產業政策
序號
名稱
編號
1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
國家發改委令[2011]第
2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7年修訂)
國家發改委、商務部令[2007]第57號
3
國務院關於發布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辦發[2005]40號
4
發改委關於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調整的緊急通知
發改運行[2007]933號
5
汽車產業發展政策
國家發改委令[2004]第8號
6
鋼鐵產業發展政策
國家發改委令[2005]第35號
7
水泥工業產業發展政策
國家發改委令[2006]第50號
8
造紙產業發展政策
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第71號
9
煤炭產業政策
國家發改委公告[2007]第80號
除表3所列的產業政策外,各行業產業結構調整規範以及各行業的準入條件等規則,對於本行業項目的節能評估來說也很重要。

行業標準

各行業與節能評估相關的一些標準與規範,對節能技術的套用、能耗限額等方面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定,對於本行業的節能評估工作來說有著重大的意義。如工業類相關標準與規範、建築類相關標準與規範、交通運輸類相關標準與規範等。

評估報告

節能評估報告是指在項目節能評估的基礎上,由有資質單位出具的節能評估報告書或節能評估報告表。

報告要求

一、評估依據
相關法律、法規、規劃、行業準入條件、產業政策,相關標準及規範,節能技術、產品推薦目錄,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產品、設備、生產工藝等目錄,以及相關工程資料和技術契約等。
二、項目概況
(一)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建設單位名稱、性質、地址、郵編、法人代表、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企業運營總體情況。
(二)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建設地點、項目性質、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工藝方案、總平面布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項目進度計畫等(改、擴建項目需對項目原基本情況進行說明)。
(三)項目用能概況。主要供、用能系統與設備的初步選擇,能源消耗種類、數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況(改、擴建項目需對項目原用能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
三、能源供應情況分析評估
(一)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條件及消費情況。
(二)項目能源消費對當地能源消費的影響。
四、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
(一)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對能源消費的影響。
(二)項目工藝流程、技術方案對能源消費的影響。
(三)主要用能工藝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標和能效水平。
(四)主要耗能設備,及其能耗指標和能效水平。
(五)輔助生產和附屬生產設施及其能耗指標和能效水平。
五、項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評估
(一)項目能源消費種類、來源及消費量分析評估。
(二)能源加工、轉換、利用情況(可採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評估。
(三)能效水平分析評估。包括單位產品(產值)綜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藝)單耗,單位建築面積分品種實物能耗和綜合能耗,單位投資能耗等。
六、節能措施評估
(一)節能措施
1、節能技術措施。生產工藝、動力、建築、給排水、暖通與空調、照明、控制、電氣等方面的節能技術措施,包括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套用,餘熱、余壓、可燃氣體回收利用,建築圍護結構及保溫隔熱措施,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2、節能管理措施。節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機構及人員配備,能源統計、監測及計量儀器儀表配置等。
(二)單項節能工程
未納入建設項目主導工藝流程和擬分期建設的節能工程,詳細論述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單項工程節能量計算、單位節能量投資、投資估算及投資回收期等。
(三)節能措施效果評估
節能措施節能量測算,單位產品(建築面積)能耗、主要工序(藝)能耗、單位投資能耗等指標國際國內對比分析,設計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
(四)節能措施經濟性評估
節能技術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經濟效益測算和評估。
七、注意
1、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
3、上述條款以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由項目建設方填寫節能登記表。

報告格式

一份嚴謹的節能評估報告必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評估依據。
2、項目概況。
3、能源供應情況評估,包括項目所在地能源資源條件以及項目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評估。
4、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包括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和用能設備等方面的節能評估。
5、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
6、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
7、存在問題及建議。
8、結論。
格式如下:
前 言
第一節 評估目的和意義
第二節 評估過程
評估依據
第一節 評估範圍和內容
第二節 評估依據
項目概況
第一節 項目建設單位概況
第二節 項目建設方案
第三節 項目用能情況
能源供應
第一節 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條件及消費情況
第二節 項目能源消費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
第三節 本章評估小結
項目方案
第一節 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節能評估
第二節 工藝流程、技術方案節能評估
第三節 主要用能工藝和工序節能評估
第四節 主要耗能設備節能評估
第五節 輔助生產和附屬生產設施節能評估
第六節 本章評估小結
項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評估
第一節 項目能源消費種類、來源及消費量評估
第二節 能源加工、轉換、利用情況評估
第三節 能效水平評估
第四節 本章評估小結
措施評估
第一節 項目節能措施概述
第二節 單項節能工程
第三節 節能措施效果評估
第四節 節能措施經濟性評估
第五節 本章評估小結
存在問題及建議
結論

報告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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