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次

競次 (race to the bottom)一詞最先使用的是一位美國法官路易斯·布蘭迪斯(Louis Brandeis)。在中國,“競次”一詞是由經濟學者袁劍首先用於經濟學領域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競次
  • 外文名:race to the bottom
  • 來源國家美國
  • 來源人物路易斯·布蘭迪斯
  • 首次用於:經濟學領域
  • 又名:效率競賽
概念形成,首次提出,Schram解釋,當今含義,研究成果,在中國的主要表現,現象產生原因,原因一,原因二,原因三,原因四,原因五,

概念形成

首次提出

1933年,一名叫路易斯·布蘭迪斯(Louis Brandeis)的美國法官在審理案件中首次使用了“競次” (race to the bottom)一詞,但“競次”現象始於十九世紀末期。當時Joint-stock 公司在歐洲的管制被解除,一些國家制定了自由競爭法,允許本土企業間進行競爭。這種自由化競爭在1869年抵達西班牙、發生在德國是1870年、比利時是1873年、義大利是1883年。美國也受到類似的影響,當時各州為了吸引外資加入當地的競爭,紛紛制定了自由競爭法。這種競爭在當時被稱作“效率競賽”,但也有些其它的說法,比如法官Louis Brandeis就把這種競賽比作“競次”。

Schram解釋

Schram對“競次”一詞是這樣解釋的:“有時,也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隱喻,用來說明美國聯邦政府和每一個聯邦系統在洲際競爭中不堪一擊(或脆弱不堪)。‘競次’比喻各州為吸引外部投資而引起的彼此間競賽,在這個過程中各洲競相採取壓低稅收、降低投資者開銷、變通相應政策等競爭手段,目的是創造出對外部投資更具吸引力的投資環境,儘可能使外資不會落入他人之手。”

當今含義

在全球化時代的今天,各國在經濟競爭中獲取競爭優勢的辦法大致有兩種,一種是加大經濟活動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本國人民福利的情況下,提高經濟活動的生產率;而另外一種相反的辦法則是,以剝奪本國勞動階層的各種勞動保障,人為壓低他們的工資,放任自然環境的損害為代價,從而贏得競爭中的價格優勢。後一種辦法就是“競次”(race to the bottom),即打到底線的競爭,這一現象也被形象地稱作“向谷底賽跑”。在“競次”的遊戲中,比的不是誰更優秀,誰投入了更多的科技,更多的教育,而是比誰更次,更糟糕、更能夠苛刻本國的勞動階層,更能夠容忍本國環境的破壞。

研究成果

從早期“競次”的研究中發現,在法律效力低的地方,“競次”行為會馬上為執政黨帶來利益。然而,此類競賽通常會削弱政府實施用工標準的力度,如工人補貼等,還會使政府為了資助社會服務和協調外部事務(如污染和社會衰敗)而提高稅收。根據這種理論,主權國家之間的“競次”還會逐漸削弱政府對民眾應負的責任,因為此時的政府不再有通過加強環境或用工保護立法的經濟能力,與其他相比這種能力顯得尤為迫切。然而,一些經濟學家相信,“競次”能夠幫助脫貧,因為如果企業用較少的資金就可以進行經營,那么就可以在保持邊際效益的同時,降低價格。
美國工商理事會專家阿蘭·托奈爾遜(Alan Tonelson)認為,隨著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經濟迅速發展,各國以最低的用工工資、最差的工作場所和安全法規、以及對工會最強硬的壓制,贏得來自美國和歐洲的投資,當然美國也加入了這種沒有勝算的全球競爭。該書中還闡述了人口大國——中國印度墨西哥進入全球市場,加劇了世界範圍內對工資和用工標準的衝擊。托奈爾遜認為曾經低工資競賽最激烈的行業是諸如服裝和玩具等,但現在美國象宇航空間和軟體等高工資行業也受到了影響。
澳洲學者陳佩華(Anita Chan) 認為,儘管中國的低工資行業在增加,但許多工作在這些企業的工人工資卻是不升而降。通過與其他一些國家的比較,Anita Chan發現中國在用工標準上的“競次”行為主要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首先,由於城市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從農村出來的無數廉價農民工湧向城市,使得勞動力市場價格得不到提升;第二,在中國經濟改革過程中,由於中央權力的下放和中央對工資數量控制的解除,使得地方政府對工人處境漠不關心;第三,由於中國政府禁止罷工、遊行等事件發生,因此工人不能通過工會組織為自己過低的工資待遇抗爭;第四,中國的戶籍制度也是造成“競次”現象的一個基本原因。此外,陳佩華在“向谷底賽跑:國際貿易中缺少一個社會條款”一文中提出,應當通過設立一個政府、行業協會和制定一些工人都認同的社會條款,規範發展中國家用工最低標準,否則就會出現國家在降低勞動力價格和剝削工人勞動成果的“競次”行為中獲得經濟成長的現象。
中國,“競次”一詞是由經濟學者袁劍首先用於經濟學領域的。在研究中,袁劍指出,在全球化的競爭環境中,中國出現“競次”行為是全方位的,正如我們在低工資中所發現的秘密一樣,中國傲視全球的FDI[6]之中也同樣隱藏著巨大的代價。除了低工資的吸引之外,全球FDI蜂擁而至的另外一個原因則是中國一些地方政府均以“競次”的方式在對自然資源、環境、市場、甚至是政府稅收進行著大甩賣。在中國贏得“世界工廠”美譽的同時,它對環境的破壞、能源的消耗都已經達到令人難以忍受的地步。而這,正是“世界工廠”得以奠定的基礎。

在中國的主要表現

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中,原本創新、進步的“競爭”過程,卻演變成了一個“看誰比誰便宜、誰比誰更能支付更低成本”的“競次”過程。全球化的競爭環境中,中國採取的“競次”行為表現在多方面,招商引資方面表現尤為突出。中國吸引外商投資的一個主要條件是,各地方政府以“競次”方式對自然資源、環境、市場,甚至政府稅收所採取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在長江三角洲地區,零地價、送廠房、政府指定銀行配套貸款(比例為1:1甚至 1:2)、五免十減半等政策已經成為這個地區常見的引資組合。吸引外資的另一個重要條件是中國超低的勞動力價格。過去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28年中,中國的GDP增長速度是已開發國家的好幾倍,但工資增長的速度卻遠遠落後於這個幅度。據測算,與美國日本比較,中國勞動力成本大約相當於這兩國的4%左右。在中國最發達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民工的工資竟10年沒有上漲。這個工資標準平抑物價上漲因素後是負增長
從長遠看,中國貿易條件在各種“競次”行為的作用下會不斷惡化。顯而易見的是中國從不斷增長的貿易中獲得了越來越少的利益,而深層所表現的則是這樣一個相當符合邏輯但卻令人不安的現實:中國企業的相對競爭力不僅沒有隨著經濟的增長而上升,而是在不斷下降。政協委員李德水說,在中國,跨國公司已經從合資、合作到獨資建廠的早期過程,發展為“大舉併購我國發展潛力較大的優秀企業”,進而實現其壟斷中國市場的目標。而最後的結果,將使中國經濟患上“核心技術缺乏症”,“在國際產業分工的總體格局中,我們就只能充當打工者的角色。”本土製造業由於無法掌握最終的銷售渠道被變成了跨國資本的組裝車間。對跨國資本來說,這樣的組裝車間世界各地到處都可以找到,他們隨時可以挑選他們認為成本最低廉的地方。
然而,這並不是這種格局最為嚴重的後果。更加嚴重的後果在於,這些為中國提供了最多就業機會的本土製造業(也包括其他產業),由於生存艱難、利潤微薄而無法提升勞動者的工資水平,從而落入貧困陷阱。這是中國巨觀經濟經常表現為內需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內需不足就必須擴大外需,增加外需就必須和其他窮國競爭,這種競爭又導致不斷壓低工資以及其他成本,而這反過來會進一步導致內需的萎靡。這顯然是一個難以自拔的需求陷阱。

現象產生原因

中國在全球化經濟和轉型的背景下,為什麼會採用“競次”手段,並成為“向谷底賽跑”的領跑者?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原因一

(1)市場經濟帶給企業巨大的生存壓力,且短期內難以提升競爭力,所以做出次優選擇。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的外部壓力將主要來自市場而不是來自政府的行政干預。市場經濟系統中的壓力機制,主要包括競爭機制、風險機制供求機制。目前,我國大部分企業都在面對技術落後,資金匱乏的局面。這種情況下,在短期內提升企業競爭力的目標的確難以實現,因此在全球化經濟的驅動下,為了儘快吸引國際市場的目光,而採取了次優策略。

原因二

(2)勞動力市場人力資本供給存在結構性矛盾是一個由來已久的問題
長期以來,中國勞動力市場明顯供大於求,但結構性缺工突出,“有人沒活乾,有活沒人乾”的現象較為明顯,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較低成為進城務工人員找工作的最大障礙,也造成不少企業招不到需要的工人。大量低文化、低技能的農民工湧入城市,他們吃苦耐勞,再低的工資也可以接受,因為在城市打工總比在農村種地強,這也是城市勞動力市場價格不能提高的一個主要原因。

原因三

(3)行業協會、工會缺乏執行力,是造成“競次”現象的又一個重要原因
迄今為止,我國尚沒有一部專門的法律對行業協會加以規範,其性質、地位、職能等沒有法律法規的確定和保護,導致行業協會的建設不規範,權威性也大打折扣。近年來,中國產品在走向世界的同時,也遭遇了嚴重的反傾銷障礙,給中國企業造成了巨大損失,失去不少來之不易的海外市場。重要原因之一是國內企業為了出口自相殘殺、競相壓價。不少行業協會雖然多次協調出口產品價格,一致對外,但由於法律上沒有賦予行業協會對違規企業必要的管制和處罰權,少數企業違規操作,致使協調價格最終不能得到全面落實。
目前,我國很多企業中還沒有組建工會,即使有,與國外工會也有很大不同。首先,國外的工會是工人自發組織起來的,領導人是工人推選的,組織經費是工人們自籌的,但中國的工會是資方組建的,領導人是資方任命的,經費主要是由資方出的。其次,國外的工會是雇方的對手,中國的工會是僱主的朋友,甚至是下屬機構。在外國,工會一旦提出什麼要求,資方就必須派出代表與工會代表平等協商或談判,而這種博弈往往是艱難的,如果談不攏或解決不了問題,工會就可能“鬧事”,比如罷工,但中國還沒有形成這種機制,所以,不能有效地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原因四

(4)政府“營造投資環境”的負面作用,引發土地價格的惡性競爭
90年代中期之後,引進外資作為一種國家戰略受到極大鼓勵,但事實上卻出現了GDP不斷增長,招商用地價格不斷下滑的怪現象。一份江蘇省政府的內部刊物披露,蘇州土地開發成本為每畝20萬元,但為了引進外資,卻將地價壓至每畝15萬元。惡性競爭的驅使下,周邊的吳江寧波、杭州地區只好將地價壓到每畝5萬元的超低水平。號稱寸土寸金的上海也加入了這種殺價競爭。在上海郊區,每畝土地的價格壓至5—6萬元。很明顯,這就是政府為了“營造投資環境”所產生的負面作用。

原因五

(5)中國人的有些傳統觀念,使得“競次”行為得以滋生和蔓延
中國人,尤其是我們父輩和祖父輩,都喜歡息事寧人,這種容忍祖輩相傳,融合於中國文化之中。中國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寬厚與忍耐。但這種傳統很顯然已無法適應當今經濟利益驅使下的激烈競爭環境。在某種程度上,助長了“競次”的滋生和蔓延。
“競次”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中出現的一種新現象,雖然有些學者已經做了初步的研究並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需相關政府部門和專家學者做進一步的探究,以期社會各界能夠普遍關注“競次”現象並在不久的將來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減少乃至消除“競次”行為,實現公平競爭,最大限度的保護工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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