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陵縣

章陵縣為東漢建武六年(公元30年)由舂陵鄉改制設立,屬南陽郡管轄,治所在今湖北省棗陽市南三十里。該縣因光武帝劉秀推崇先祖舂陵節侯而設,在建武十八年(42年)按皇家園陵規格建造祖廟,次年成為祭祀劉氏四世先祖的固定場所。三國魏黃初二年(221年)更名為安昌縣,東漢末年曾升格為章陵郡的核心屬縣。

基本介紹

  • 建置時間:建武六年(30年)
  • 隸屬郡國:南陽郡
  • 治所位置:今湖北棗陽市吳店鎮
  • 改置時間:黃初二年(221年)
  • 地理位置:南陽郡北部  
  • 行政級別:縣級
歷史沿革,地理特徵,行政建制,社會經濟,文化影響,

歷史沿革

章陵縣前身為舂陵鄉,屬南陽郡蔡陽縣管轄。建武六年(30年)正月丙辰日,光武帝劉秀效仿漢高祖劉邦提升故里行政等級的做法,將其升格為縣級行政區。三國時期曹魏政權於黃初二年(221年)將其更名為安昌縣。東漢獻帝初平年間(約194年),章陵縣升為郡級建制,轄蔡陽、襄鄉等縣。

地理特徵

該縣地處南陽郡北部平原地區,境內有上唐鄉等聚居地。作為連線南郡與江夏郡的交通樞紐,其官道系統發達。現代考古證實,故城遺址位於湖北省棗陽市吳店鎮白水村,當地至今保留有劉秀祖輩墓地遺蹟。

行政建制

東漢時期章陵縣直屬南陽郡,轄域包含原舂陵鄉及周邊新劃入區域。建武十九年(43年)春正月庚子,劉秀下令在章陵縣祭祀舂陵節侯以下四世,形成'舂陵四世'祭祀體系。該縣在東漢末年行政區劃調整中,與蔡陽、襄鄉等縣共同構成章陵郡的行政基礎。

社會經濟

作為東漢皇室祖籍地,章陵縣享有免除徭役的特殊優待。其農耕條件優越,但因土地兼併嚴重,漢末時期出現大量流民。縣域內官道道路眾多,承擔著南北物資轉運功能。

文化影響

章陵縣的設立強化了南陽郡作為"帝鄉"的特殊地位。建武十九年(43年)正月舉行的宗廟祭祀,確立了該縣在東漢宗法體系中的核心地位。當地留存的白水寺等古蹟,至今仍是研究東漢皇家祭祀制度的重要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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