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事件

穿山甲事件

穿山甲事件是指2015年7月15日,一微博名為Ah_cal網友自曝考察廣西在高官辦公室煮穿山甲吃,稱愛上這野味,還曾喝特供酒,坐飛機直接進駕駛艙。2017年2月,這條吃穿山甲的微博被大量網友轉發,引發廣泛關注。

2018年1月,《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了一篇標題為《正風肅紀不停歇清風正氣撲面來》的文章,中紀委在糾正“四風”的工作上,還實時緊盯輿論關注的熱點問題。

2018年5月16日上午,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寧受賄案,對被告人李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穿山甲事件
  • 出自:微博名為Ah_cal網友
  • 發布時間:2015年7月15日
  • 走紅時間:2017年2月6日
事件經過,事件處理,事件爭議,事件情況,發表聲明,香港業界,國家林業局,廣西紀委,中央紀委,

事件經過

2015年7月15日,一名為Ah_cal網友自曝考察廣西在高官辦公室煮穿山甲吃,稱愛上這野味,還曾喝特供酒,坐飛機直接進駕駛艙。
穿山甲事件
2017年2月6日,這條吃穿山甲的微博被大量網友轉發,引發廣泛關注。

事件處理

2017年2月6日下午,廣西自治區林業廳已收到來自國家林業局的通知,督促其進行調查,具體調查事務由自治區森林公安局負責。
2017年2月6日凌晨,森林公安局已收到自治區林業廳要求進行調查的有關信息,森林公安局的領導已就此事進行過討論,並已經展開調查,“但是嫌疑人名單還不方便透露。”
2017年2月8日,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在香港報章發表聲明表示,考察團赴廣西考察日期為2015年7月8日至10日,期間考察團均按照當地接待規定集體吃自助餐,並無個人單獨用餐。考察團於2015年7月10日訪問結束後即返回香港。聲明續指,李加和先生未隨團返回香港,而是自行留下於2015年7月11日起與朋友在廣西遊覽時發生了吃穿山甲事件,並於2015年7月15日在網路上發了微博。因此,李加和先生吃穿山甲事件與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無任何關係,純屬個人行為。
相關費用由私人支付,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
一審開庭
2017年11月24日,李寧受賄一案開庭受審。公訴機關指控,2011至2013年間,被告人李寧擔任廣西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收受王瑛、寧德鵬、何林夏、周瑞祥、劉超英、何勝芳等人給予的好處費總計人民幣406萬元,並收受王瑛所送的翡翠掛件兩個、玉石擺件一件、仿景德鎮花瓶一對。
公開宣判
2018年5月16日上午,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李寧受賄案,對被告人李寧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依法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1至2013年間,被告人李寧擔任廣西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廣西中國小課程教材和進校書刊的選用、確定、目錄公布以及中國小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採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分別收受王某等六人給予的好處費總計人民幣406萬元,並收受王某所送的翡翠掛件兩個、玉石擺件一件、仿景德鎮花瓶一對。
被告人李寧在法庭上接受宣判良慶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法庭根據被告人李寧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事件爭議

  • 爭議
2017年2月6日,該微博被大量轉發後,有自媒體稱,微博中提到的“黃書記”為廣西自治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投資促進局現任黨組書記黃文標。
  • 結果
2017年2月6日下午,廣西投資促進局負責宣傳工作的黎姓處長以及辦公室一位蘇姓主任否認了該說法。
“這事與我們局及黃(黃文標)本人沒有任何關係,也不知哪來的信息。”該蘇姓主任說。
黎姓處長則稱:“黃(文標)書記2015年10月才到我們局,微博提到的時間是2015年7月。”
另外,該黎姓處長表示,2015年7月8日到10日,單位曾在南寧邀請香港代表團舉辦過公務活動。活動期間,單位嚴格按照要求組織自助餐,也並沒有出現過穿山甲,“微博照片裡的人都不是我們局的,和我們的活動沒有任何關係。”

事件情況

近日,內地有關媒體與社會各界關注的香港李加和先生吃穿山甲事件,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8日在香港報章發表聲明表示,考察團赴廣西考察日期為2015年7月8日至10日,期間考察團均按照當地接待規定集體吃自助餐,並無個人單獨用餐。考察團於7月10日訪問結束後即返回香港。

發表聲明

香港業界

聲明續指,李加和先生未隨團返回香港,而是自行留下於2015年7月11日起與朋友在廣西遊覽時發生了吃穿山甲事件,並於2015年7月15日在網路上發了微博。因此,李加和先生吃穿山甲事件與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遊界企業家赴廣西投資考察團無任何關係,純屬個人行為。
聲明最後表示,希望李加和先生深刻反省自己的嚴重不當行為,重圍汲取沉痛教訓,做一個愛國愛港的新一代中國香港人。

國家林業局

2016年2月8日,針對“廣西考察吃穿山甲”一事,國家林業局連發再發兩條微博指出,“炫耀”穿山甲肉的美味,就是在“炫耀”自身的殘忍和無知!
國家林業局呼籲: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形成強有力的保護洪流!拒絕食用穿山甲,留住極度瀕危的美麗生靈!

廣西紀委

2017年2月8日下午,關於近日網傳“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一事,經自治區紀委核查:2015年7月8日至10日,廣西舉辦了“投資廣西走向東協——2015年香港企業廣西行”活動。活動結束後,該考察團個別成員自行留在南寧,並參加了私人組織的宴請活動,活動地點在某私營企業內部飯堂。經查,宴請活動相關費用由私人支付,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原部長李寧一人,自治區投資促進局無人參加。據悉,李寧已於2016年5月因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關於該宴請是否食用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問題,相關執法部門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中央紀委

2018年1月,《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發了一篇標題為《正風肅紀不停歇清風正氣撲面來》的文章,披露,中紀委在糾正“四風”的工作上,還實時緊盯輿論關注的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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