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駛費

空駛費是營運汽車應託運方的要求而發生空駛時,承運方按規定向託運方收取的運費。空駛費一般分為:裝卸里程費、調車費和裝貨落空損失費三種。(1) 裝卸里程費:車輛以車站(庫)至裝貨地點,再加卸貨地點至附近車站(庫)的實駛里程的50%計費。各省、市、自治區根據具體情況,也可以規定不計收裝卸里程費。(2)調車費: 應託運方要求,營運車輛調離駐地臨時外出參加運營,調車往返空駛者,應按全程往返空駛里 程,以車輛標定噸位數和調出地基本運價的50%計收空駛費。(3) 裝貨落空損失費:車輛駛至約定地點裝貨落空,造成往返空駛里程,按基本運價的50%計收空駛費。

空駛費是指在包用人指定日期內乘車站沒有所需車輛,需從外站向乘車站調送車輛以及使用完畢後將車輛回送至原車輛所在站或單程使用後由到站回送車輛所在站所產生的費用。空駛費按最短路徑計算。
《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九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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